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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门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的法律决定。一部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纯粹是关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文件,也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部门。所以,尽管从整体上将该规范性法律文件归属于某一个法律部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文件包含的所有规范都属于这个法律部门。

二、法律部门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显然,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之间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法律的整体,法律部门是这一整体的组成部分。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体系就是法律部门体系,也就是说它是由若干法律部门相互联系而成的一个整体。在不同的国家里,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哪些法律部门,作如何的分类,可能是不同的。在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对法律体系的划分也可能是不同的。这种划分往往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法律体系的发达程度以及人们的认识方式等因素。

法律部门与法律渊源。法律渊源这一概念关注的是一个法域内法律的来源问题。法律部门不涉及法律的来源问题,而涉及法律的内容及其逻辑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我们经常所说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概念,在法学上称为部门法或者法律部门。这些法律部门之所以有所区别,是因为它们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或者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手段,而不是因为它们有不同的渊源。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概念,在法学上称为法律渊源,这些法律渊源之所以有区别,并不是它们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或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手段,而是它们有不同的来源,或者说它们的产生方式是不同的。

法律部门与法律制度。在汉语中,法律制度是一个多义词,在使用中非常灵活。人们有时候用法律制度指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整体,例如“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这时法律制度就与法律体系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有时候指称某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例如合同法律制度、婚姻法律制度等,这些比较具体的制度都是某一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一个子法律部门就是某一方面的比较具体的法律制度。一个法律部门就是由若干个这样的制度构成的。但是,我们应注意的是,有些法律制度是横跨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财产法律制度,就至少是由民法中的某些规范和刑法中的某些规范组成的。民法和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保护人们的财产权。

法律部门与基本法律要素。基本法律要素包括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它们是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最小单位,也是三种最基本的法律规范。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生物体,这些要素就是细胞、经脉和骨骼。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大厦,这些要素就是砖瓦、钢筋和水泥。法律体系这个生物体或大厦就是由大量的法律原则、规则和概念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生长起来或建构起来的。这些要素是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也是组成法律部门的单位。可以这样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法律体系作为一国法律的整体,是第一层次的概念的话,法律部门作为对法律体系的第一次划分,就是第二层次的概念,子法律部门或具体的法律制度作为对法律体系的第二次划分,就是第三层次的概念,那些基本法律要素作为对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划分,就是第四层次的概念。

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的法律决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具有以下几点:(1)一个法律部门往往是由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的,可以说,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法律部门的载体或表现形式。但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并不是法律部门的唯一表现形式。一些法律部门可能还包括一些不成文的规范,也就是在法律实践中通行的、被国家认可的实际做法,即习惯法。这些习惯性质的法律规范并不包含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2)一部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纯粹是关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文件,也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部门。例如,在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有些法律规范属于某个法律部门,而另一些法律规范可能属于另一个法律部门。所以,尽管从整体上将该规范性法律文件归属于某一个法律部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文件包含的所有规范都属于这个法律部门。(3)另外,有些法律部门的名称与组成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是一致的,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名称与组成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并不是一致的。前者例如刑法这个法律部门,组成这个法律部门的一个最重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者例如行政法,组成这个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并没有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法律文件。

有关法律部门与某些相关概念的关系,参见下页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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