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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案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11月3日,意大利的A rezzo裁判庭以缺乏管辖权为由撤销了案件,支持了德国提出的在国际习惯法上所享有的主权豁免抗辩。之后,原告继续上诉到意大利最高法院。因此,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强迫劳动和充军是国际犯罪,进而否定了德国的主权豁免抗辩。此外,在Ferrini案中,为了给受害人提供救济,法院认可了普遍民事管辖权,而且在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诉讼比较时将差别最小化。

一、意大利的Ferrini案

(一)案情简介

在Ferrini v.FederalRepublic of Germany案中,[55]原告Luigi Ferrini是一名意大利公民,声称德国军队在“二战”期间占领意大利时强迫他劳动和充军。1998年9月23日,Ferrini在意大利的A rezzo裁判庭对德国提起诉讼,为其被监禁期间所遭受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向德国寻求战争赔偿。2000年11月3日,意大利的A rezzo裁判庭以缺乏管辖权为由撤销了案件,支持了德国提出的在国际习惯法上所享有的主权豁免抗辩。[56]原告不服,上诉至佛罗伦萨上诉法院。2001年11月16日,佛罗伦萨上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之后,原告继续上诉到意大利最高法院。2004年3月21日,意大利最高法院推翻了佛罗伦萨上诉法院的判决,认定外国国家不能从被视为国际犯罪的主权行为中获得主权豁免的收益。[57]意大利最高法院依据意大利和外国案例来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58]特别参考了美国对于侵犯人权的民事诉讼的管辖权。[59]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在涉及严重违反人权的公共行为的侵权诉讼中,外国主权豁免并不适用。为了支持这种观点,意大利最高法院特别注意到了根据《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提起的诉讼,[60]也参考了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的1996年修正案来支持外国主权豁免的侵权例外[61]以及希腊最高法院对Prefecture ofVoiotia v.FederalRepublic ofGermany案(该案我们下面将专门讨论)的判决。鉴于《外国主权豁免法》是对外国国家进行管辖的唯一依据,而《外国主权豁免法》将一些严重的人权犯罪分类,包括酷刑、法外处决、劫持人质,认为它们阻止国家官员主张主权豁免的抗辩。[62]因此,意大利最高法院援引《外国主权豁免法》来加强其对严重侵犯人权的立场,在民事诉讼中支持人权优先于遵从外国主权的利益。[63]

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各种法律规范不能孤立地解释,因为各种规范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在适用时相互影响,与其他规范的这种互动导致承认豁免的例外,其中就是承认强行法规范的上位性和优先性,因为这是保障整个国际社会核心价值所必须的。贯穿于整个判决意见,意大利最高法院强烈信奉国际规范的等级结构,将人权作为国际法的至上原则,认为人权是根本的、不可侵犯的,并将国际犯罪界定为严重危害人权圣洁的行为,从而进一步支持了其判决。同样地,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对于国际犯罪而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在这样推理论证的基础上,意大利最高法院进一步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即人权规范是强行法规范或强制规范,胜过所有其他规范,包括主权豁免,在外国国家实施了侵犯人权的行为的情形下,普遍民事管辖权是存在的。因此,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强迫劳动和充军是国际犯罪,进而否定了德国的主权豁免抗辩。

(二)分析讨论

通过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授予普遍民事管辖权,意大利最高法院在Ferrini案中极大地扩大了包括法院地国境内外所实施的国际犯罪的范围。[64]值得注意的,意大利最高法院拒绝主权豁免的理由是强制规范或者强行法优先于所有其他国际规范,主权豁免也不例外。同样地,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不管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在哪里都允许外国人寻求民事救济,这支持了违反国际法的侵权诉讼。[65]学者们期望Ferrini案促成在意大利的侵权诉讼的浪潮。

此外,在Ferrini案中,为了给受害人提供救济,法院认可了普遍民事管辖权,而且在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诉讼比较时将差别最小化。即使Ferrini案涉及发生在法院地境内的国际犯罪,法院也明确尊重国际人权法,不管主权豁免和其他管辖权要求,例如与法院地的联系,[66]这进一步为法院对诉讼时效不适用于民事案件中的国际犯罪的观点所证明。[67]

在Ferrini案中,意大利最高法院审查了具体的《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案例,并将它们的基本前提作为最终判决的基础,[68]这说明意大利广泛地利用其他国家的判例法来阐明在违反国际法的侵权诉讼的各个国内法院之间的跨国司法对话。[69]由于这是一种相对新的诉讼,导致对于如何合适地解决涉及复杂的国际法事项的司法不确定性。[70]因此,像意大利最高法院在审理Ferrini案中一样,有必要寻求适当地适用国际法的外国判决的指导,[71]而这进一步说明,虽然各国法院在具体实践上存在不同,但是都在密切注意其他法域的法院的做法。

虽然Ferrini案的判决被批评为未经一国允许就对该国行使管辖权,[72]但是有学者认为这个批评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不然的话法院将要承认严重违反强行法规范的行为的效力。毕竟,未经相关国家同意,也可以对该国的商业行为拒绝豁免。[73]

当然,也有学者在总体上赞同意大利最高法院的判决时,委婉地就法院的推理和论证以及对国家官员的职能豁免的论述提出批评,同时认为法院对Ferrini案的判决一定程度上是价值优先于规范。[74]

虽然学理上对于豁免是否与免除处罚一样有争论,因为前者是程序性事项,而后者是实体事项,[75]但是现实却是相反,因为面临国家豁免障碍的个人没有其他选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Ferrini案之后,意大利针对德国作出100多起类似的判决,引发了两国之间的纠纷,为此德国向国际法院起诉意大利,[76]认为意大利法院的实践侵犯了德国的豁免权,国际法院将如何判决,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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