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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宏观背景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制度。

第一节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宏观背景

一、国内法/国际法的交融催生出国际贸易行政诉讼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是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外部因素。(3)在全球化背景之下,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剧,各国对其国际贸易的调整有意无意地存在保护本国产业的影子,国内法规制时有失灵,因此需要国际法的规制,国际法也有这方面的要求。这两个方面相互作用,提供了国际法与国内法交融的现实动力。在其推动下,该交融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在缔结国际法时,受西方法治成熟国家政治经济实力的影响,它们国内法——特别是英美国内法——的理念、原则与制度,会转化为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其二,后发国家为了融入世界政治秩序,与世界发展接轨,需要加入并受到已有国际法的影响,而且要承担通过制定国内法履行国际法定义务的责任。这样,国际法的内容就成为后发国家国内法的组成部分,即国际法的国内化。(4)如WTO规则的缔结及其实施就是国际法与国内法交融的典型之一。为了履行WTO法定的义务,我国不仅要在立法方面创制、修改和废止相关法律,(5)而且根据WTO法的要求(如《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十条的要求),(6)还应当维持或建立相应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制度。(7)

随着经济交往的增多和各国经济一体化及依存度的提高,一个主权国法律的调控能力会相应下降。所以,可以说:“经济的全球化使各国陷入了(丧失)民族性的陷阱(Nationalitaetenfalle),并迫使各国采取跨越国界的行动(8)。”即所谓跨国规制。(9)

美国社会科学理事会(SSRC)会长C·卡尔霍恩(Craig.Calhoun)在《全球化研究的思考与问题》一文中指出:“虽然在使用全球化和国际化的时候有的人往往对它们不做区别,但实际上两者是很不相同的。”“国际”一词暗含“民族—国家”的意义。“国际意味着国与国之间的关系(10)。”我们认为依照法律的眼光看,经济全球化首先主要涉及私法关系,而国际化、全球治理(Governance)则涉及国际公法关系。广义的国际公法包括国际争端解决法,国际争端国内层面的法律解决,其主要形式表现为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司法审查)。

二、公法/私法的交融促进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兴起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过程中,公法与私法的交融是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国内因素。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两种对立的社会组织形式——国家与市场交织在一起,贯穿数百年的历史(11)期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现象,使得它们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日益增强。曾经一度在市场管理上只是充当“守夜人”的政府,随着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缺陷的显现,不得不加强对某些市场领域的规制。(12)政府对市场的规制体现了公权力对私领域的介入。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表现为私法的公法化,如公法限制契约自由、公法限制绝对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则表现法律规定政府以私法手段,如合同方式,实现公共行政管理,即表明了公法的私法化。调整市场经济的私法与规范政府规制的公法之间相互介入、交融。(13)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政府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因此,政府在运用公权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时,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事,即依法行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的国际贸易行政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管理,亦即行政公权力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国际贸易行政活动进行管理。其中,那些涉及国际贸易管理的法律规范就形成了国际贸易行政法。基于“有权利、应有救济”、“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的法理,与国际贸易行政法相随的是国际贸易救济法。这类法律规范集中表现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救济法律文本之中。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一国的政府都是法律的产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因此,政府在运用公权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时,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事,即依法行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的经济行政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管理,亦即行政公权力依据法律的授权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那么,这些涉及经济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就形成了经济行政法律。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使政府规制成为必要,国家公权力机构对市场的规制体现了调整市场经济的私法与规范政府规制的公法之间的交融。

可见,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表现为私法的公法化;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法律规定政府以私法手段,如合同方式,实现公共行政管理,即表明了公法的私法化。公法与私法两者互相介入、交融,促进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兴起。(14)

结合上述,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公法与私法的交融所导致的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活动和制度的出现来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制度上,都已经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本书根据实践之需和法律逻辑,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相互交融的视角研究国际贸易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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