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法律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和基础法律关系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涉外票据具有涉外因素,必然涉及国际间票据法律适用的问题。由于不同国家票据制度的差别的存在,《票据法》则须基于一定的原则,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以解决票据法的国际冲突。

第四节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票据的概念

简言之,涉外票据就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票据。具体而言,所谓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由于涉外票据具有涉外因素,必然涉及国际间票据法律适用的问题。由于不同国家票据制度的差别的存在,《票据法》则须基于一定的原则,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以解决票据法的国际冲突。

二、涉外票据法律适用的原则

我国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票据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二)补充适用国际惯例

我国《票据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三、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规则

(一)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关于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各国票据法规定有三种情况,即本国法主义、行为地主义和折中主义。我国《票据法》采折中主义,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但其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所在国的法律。

(二)票据行为及相关事项的法律适用

1.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项目,适用出票地所在国的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所在国法律;但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2.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3.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4.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5.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