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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货物通关概述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上海世博会货物通关概述在组织和举办上海世博会期间,中国政府,特别是海关总署和上海海关都高度重视参展者货物的便利通关事务,努力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确保便捷通关。海关监管服务中心承担上海世博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批、各类世博会物资的通关验放、世博会举办期间驻场巡馆监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各项职责。

一、上海世博会货物通关概述

在组织和举办上海世博会期间,中国政府,特别是海关总署和上海海关都高度重视参展者货物的便利通关事务,努力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确保便捷通关。在2005年12月1日经BIE第138次全体大会通过的《上海世博会注册报告》以及2008年3月31日经BIE第143次全体大会通过的《上海世博会第7号特殊规章:有关货物的通关、运输和处理》等法律文件中,中国政府均表明了严格遵循《国际展览会公约》及其附件《海关规章》的态度。

在《公约》及其《海关规章》规定基础上,我国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57号令,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9号令,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分别是我国规范和管理上海世博会所涉暂时进境货物和免税货物的主要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16号令,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则是我国规范和管理参展者外籍工作人员自用物品进境的主要依据。

为减轻上海世博会参展者的进口税收负担,财政部于2005年12月7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发出《关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函》(财关税函〔2005〕22号),明确了给予上海世博会的进口税收减免政策。据此,海关总署于2006年1月4日向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和各直属海关发出《关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6〕3号),在重申财政部有关上海世博会进口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明确了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为了明确财关税函〔2005〕22号文所涉及的进口免税货物申报的相关事宜,财政部办公厅还于2009年5月21日下发了《关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申报问题的函》(财办关税〔2009〕9号)。

除了进口税收的减免外,根据上海世博会实际情况,为简化参展者进出境物资的通关手续、提供通关便利,在《海关规章》和我国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海关总署的授权,上海海关与上海世博局于2009年7月2日共同发布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物资通关须知》(简称《通关须知》),明确了上海世博会各类货物的海关监管原则。在《通关须知》的基础上,海关总署于2009年8月26日向广东分署和各直属海关下发了《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物资进出境通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署监函〔2009〕334号,简称《监管通知》)。《监管通知》要求各关认真贯彻落实《通关须知》,并就《通关须知》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明确了意见。此外,根据上海海关的请示,海关总署于2010年4月8日作出《关于上海世博会暂时进出境演艺活动用品担保有关事宜的批复》。

2009年4月28日,设立在上海世博会园区2号仓库的“上海海关驻上海世博会园区监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海关监管服务中心承担上海世博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批、各类世博会物资的通关验放、世博会举办期间驻场巡馆监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各项职责。海关监管中心对上海世博会物资提供“5+2天”工作制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通关服务,并实施预归类、快速验放等措施,为上海世博会参展方的物资提供通关便利。

自2008年9月26日成功验放首批自以色列进口的世博会物资起,截至2010年10月31日上海世博会闭幕,上海海关共验放各类进境世博会物资3 534票,累计重量9 029吨,货物价值达11.46亿美元。其中展览品10.31亿美元,免税货物0.84亿美元,一般进口货物0.17亿美元,其他暂时进境货物0.1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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