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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文明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法律文明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创造了悠久而灿烂的法律文明。在古代,由于中国古代法律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形成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据考证,中国古代的法律文明最早起源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产生于中华文明的土壤之中,是自然经济条件的产物。与之相适应,中国古代法律文明具有以下特点。西方法律也被引入中国,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开始发生转型。

一、中国法律文明

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创造了悠久而灿烂的法律文明。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商时代到公元20世纪初叶的清末,几千年间,中国历代的法律制度世代相因,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古代,由于中国古代法律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形成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

据考证,中国古代的法律文明最早起源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夏商两代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其中包括礼和刑两部分。由于时代久远,文献失载,其内容已不能详知。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吕侯制刑,有了号称《九刑》的周代法律,开创了礼、刑并重的法制体系。在这两千年时间内,法律相对简陋,多为习惯法。我们可以说,夏、商、西周是中国的习惯法时期。

战国时期,中国古代法完成了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过渡。李悝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法经》共有六篇,盗、贼、囚、捕、杂、具,由此可见,中国成文法从一开始就具有以刑为重的特点。秦朝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之后,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与封建社会一起走向成熟和稳固;此后,历经了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两千多年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秦朝法律直接沿用战国时期秦、魏各国法律,并集其大成。其后,汉《九章律》、《魏律》、晋《泰始律》、隋《开皇律》、唐《唐律疏议》、宋《刑统》、元《大元通制》、《元典章》、明《大明律》及其《集解附例》、清《大清律例》等,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典,也是各个朝代的基本法律规范。

在历代的刑律之中,唐代所制《唐律疏议》在中国古代法和世界法制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唐律疏议》是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发展到鼎盛时期的产物,也是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以来封建法律制度损益更革和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法典化的典范。“它不仅是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封建法典的蓝本,而且对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法律制度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唐律》与《罗马法》相比,“就刑法理论及思想之丰富而言,《唐律》实居于《罗马法》之上”。[14]正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以刑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形成了在世界古代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中华法系。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产生于中华文明的土壤之中,是自然经济条件的产物。中国古代文明具有鲜明的特点,它以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为条件,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为政治上的特征。与之相适应,中国古代法律文明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刑为主,诸法合体。中国古代的法典没有现代部门法的划分,刑律是各种法律规范的集合体。在中国古代,由于商品经济的不发达,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决定了刑在中国古代传统法律制度中的中心地位,而反映商品经济要求的民事法律制度得不到发展,刑等同于法,刑概括了法。如李悝的《法经》,实际上就是刑典,各朝代的律、刑实际上就是刑。第二,礼法结合,伦理主义。中国传统法律的精神支柱为其滥觞时期的诸子百家,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派学说兴盛,其最重要的是法、儒两家。法家学说构筑了战国魏的《法经》和秦朝法律。而汉代以来,统治者虽承秦制,却并未承其学说,而是代之以新学说、新主义。始是“黄老之学”,遂而儒家体系。汉武帝时期,董仲舒集秦汉儒学思潮之大成,竭力把人事政治与天道运行附和而强力地组合在一起,并以儒家精神为主干,使新儒家成为既容纳刑名法术、又与阴阳家言相结合的专制的封建思想体系,以作为建立法度、化民成俗的根本。当董仲舒“天人三策”为汉武帝所接受时,以汉代儒学为指导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便随之形成,封建统治阶级终于找到了自己法学意识形态的理论重心。从此,封建法制又有了新的思想原则,推动了传统中国法律的伦理化进程。第三,专制主义,皇权至上。中国传统的法律是与专制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专制权力制定了法律,法律反过来又维护了专制权力。专制权力的最高代表是皇帝,最高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都由皇帝主持和行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都是皇权的延伸。中国古代虽然有重法制的传统,诸如法家所提倡的“以法治国”;但实际上,这样的“法治”观不过是以集法、权、术、势于一身的君主为依据的,其目的是维护君主专制。先秦儒家和法家虽然在人治与法治上各持己见,但“在维护君主权力的至高无上性方面,他们又走到一起来了”。[15]

从总体上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停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侵略使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近代西方的政治法律观念也随着坚船利炮传入中国,与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发生激烈碰撞。西方法律也被引入中国,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开始发生转型。以清末修律为标志,古老的中华法系逐渐解体,近代的立法与司法体制艰难起步,中国法律发展开启了近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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