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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闻学科学研究的春天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以上三点观察与考量,笔者期待着新闻学研究春天的到来。首先,笔者认为可以把新闻立法的研究再次提到全国人民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全国新闻学界研究和立法的日程。当时全国由新闻出版署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由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由上海市新闻研究所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现在,可以说,已有较好的条件,重新提请新闻立法。

童 兵

摘 要:本文提出了 “迎接新闻学科研究的春天”的命题,分析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党中央的新政为实现这一目标所提供的依据,进而论述了当前我国新闻学科应当重点研究的3个课题,即:新闻立法研究;党委同新闻传媒关系及党委如何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和善管媒体研究;舆论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关键词:新闻学;学科研究;研究背景;研究课题

Abstract:Abstract:This article proposes the theme of Embracing the Prosperity of Journal-ism Research.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accordance provided by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and its new policies for realizing this goal,the article expounds three key-point projects for current journalism research,study of news legislation,study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ty committee and news media with the discussion of how could the Party be kind to media,make good use of media and govern media in a proper way,as well as study on the theory and methods of public opinion.

Key words:Journalism;Subject Research;Background of Research;Research Projects

(一)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新政表明,新闻学科学研究可能迎来她的春天,其依据是:

第一,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努力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为此,大会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一顶层设计,为中国新闻传播事业规定了目标,也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这样的社会运行框架下,新闻学科学研究的使命、任务和动力是清晰的、明确的,它未来发展的走势也是值得期待的。

第二,十八大以来的政治局工作,特别是作为总书记的习近平的言行、作风、风格,破旧立新,大刀阔斧,坚定刚毅,富有新意。他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提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次大会的召开和习近平的讲话,明确表达了新一届中央依宪执政的宪政立场和依法治国包括依法管理新闻的决心。这样的承诺,为新闻传媒事业发展和新闻科学研究深化,平添了信心、责任和力量。

第三,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的起步、举措是务实的、求真的,效果是良好的。政治局规定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深入人心,深为全党和亿万民众拥护,贯彻执行又雷厉风行。其中,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两条,直接同新闻传播工作相关,有些还是以往新闻传播的难点,新闻科学研究的禁区。现在,政治局主动提出,且要求各地各部门厉行照办,实实在在地讲出了新闻研究工作者的心声,表达了新闻界的强烈愿望。

基于以上三点观察与考量,笔者期待着新闻学研究春天的到来。但我又提出 “可能迎来”,表明我对春天的企盼没有充分把握。为什么?大致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十八大选出的新一届中央,要按照大会决议去做,去实行,必须克服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和少数人的搅局,必须顺利有效地应对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在领土领海问题上对我们的挑衅。二是新闻界 (包括业界和学界)还有一些人的极左思潮有待克服,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有待清除。邓小平巡视南方时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 ‘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 ‘左’的东西……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 ‘左’。”[1]以笔者之见,这种状况目前并无根本改变。因此,新一届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代表大会的意志和全党的意志真正变为全国的意志,变为实际行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新闻学研究春天的到来,我们还要付出艰巨卓绝的努力。十八大以后发生在新闻界的几起令国内外关注的事件,说明这种努力的必要与重要。因此,对于中国当下的新闻学科学研究环境来说,比较准确的描述应该这样说:冬天快要过去,春天还会远吗?

(二)

我们大体上应该在上述研判的研究环境定位中,选择和确定新闻学科学研究的主题。

首先,笔者认为可以把新闻立法的研究再次提到全国人民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全国新闻学界研究和立法的日程。

说是 “再次”,是由于1987年前后,中国曾有一个讨论新闻立法和参与新闻法起草的热潮。当时全国由新闻出版署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称为政府稿),由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称为学者稿),由上海市新闻研究所出台了一个新闻法草案 (称为地方稿)。尽管这三个草案有不小的相异之处,但总的精神是向前看的,富有建设性的。可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三个草稿都鹿死胎中,最后连个同意或反对的回应都没有。

多少年来,我们吃够了没有新闻法的苦头。现在,可以说,已有较好的条件,重新提请新闻立法。所谓 “较好的条件”,我以为有这样几个:

第一,政治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已明确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2]新闻法明显属于亟待立法的 “重点领域”之一,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党管传媒”,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的前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点。但是,党如何使用传媒,如何善待传媒,如何管理传媒,至今却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已有的部分新闻政策,有的需要清理和调整,有的需要转化为国家意志即在宪法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法律化。在依宪执政的总原则下,必须把党委和政府使用及管理新闻传媒的权力、职责纳入法治的轨道。

第三,新闻传媒和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传媒行业进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必须有法可依。习近平在上述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再次引用邓小平的一段讲话: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了新闻法,就可以从根本上克服长期以来存在的新闻管理因时、因地、因人不同而政出多门、政策多变、“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的状况。对有志于科学管理的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来说,也希望有专门的法律,既有效管理又放手使用,以实现十八大提出的 “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的战略目标。

在新闻学科学研究主题上安排新闻立法研究,我以为当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讨论当前新闻立法条件成熟的标志,以形成新闻必须立法,新闻立法必须尽快实施的共识。

其二,展开新闻有法可依和无法可依的两种表现、两种结果的比较研究,认识新闻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其三,对新时期中国新闻立法的内容和重点展开讨论,为文本起草提供思路。

其四,对1987年新闻法三个草案进行专门的分析讨论,吸纳其中有益部分作为新草案的参考。

其五,联合法律界专家,就新草案文本采集更为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其六,为有关领导机构提交研究报告,就新闻立法的核心内容争取支持和资源。

(三)

其次的一个研究重点是,从理论同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党委与新闻传媒的关系,研究党委 “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管媒体”的原理、方针和原则。

前已提及,“党管媒体”是党委与传媒关系原则的第一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是执政党利用传媒工具执政的根本需要。问题是,执政党如何使用和管理传媒,这种监控和管理对不同的传媒应否有所区别?

党管媒体的根本点,是根据依宪执政的原则,通过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相应的传媒体制、新闻生产、舆论引导以及经营管理方针。党管媒体,主要是管方向,管路线,管方针,至于传媒运作的一般机制,传媒内部机构设置,新闻生产流程的安排,执政党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全面干预。

在这个总的原则下,对于不同传媒,执政党应有不同的管理方针。比如 “党管干部”这一条,主要是管理由执政党自己创办并直接领导的传媒,选择和决定这些传媒的领导干部如社长、总编等。而不是执政党所创办,也不由执政党直接领导的传媒,如一些非党报传媒,一些由党报集团投资创办但其性质属于都市报、晚报、市场报、娱乐报等传媒,一些由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办的传媒,这些传媒的领导干部的任命,应由它们的创办者或主管部门决定。

“党管媒体”,是否需要由执政党的宣传主管部门,直接干预传媒的新闻作品及言论的采写编辑,甚至标题、行文、遣词造句,是否需要继续执行过去一些党委部门坚持的原稿审查等做法,笔者认为应对此作深入的探讨。现在看来,继续这样做的理由已不复存在。对机关传媒,尤其是党报来说,社长、总编应由党委决定和委派,我们理应依靠这些社长总编去管理具体的新闻事务。置这些干部于一边,由宣传部长等社外干部越俎代庖,是大可不必的。

执政党同传媒的关系原则的确定及其实行,几十年来有不少成功的经验,也有大量深刻的教训。现在到了正视和科学处置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新闻学研究,应该主动地把这个主题揽过来,通过一系列个案剖析和历史文献批评,得出符合十八大要求和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正确见解。

(四)

再次,笔者建议,将舆论学理论和方法作为当前新闻学研究的第三个主题。这主要是因为,进入新世纪以来,舆论引导、舆论导向、舆论监督、舆情研判等或为国家社科项目,或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不断地为学者所关注和倾力,这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汗牛充栋,但作为这些应用性研究基础的舆论学理论,却鲜有人投以力量并少有高质量的成果。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说明科研指挥棒的作用竟有如此之大。

现在是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十分重要,舆情研判在当下更显得紧迫面必要。但高等院校新闻学科责无旁贷的要务,是提供基础性研究成果,为舆论学应用研究提供规律性认识的学术成果。学者的责任,尤其是新闻学这样的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的学者,应该把自己的一部分精力和时间用于解决党和国家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的破解上,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高校的学者首先应该把精力和时间投放到基础性研究上面去,并且争取快出成果,多出成果。这是由于,一则,高校学者的学术基础厚实,擅长于基础性研究。二则,他们的精力和时间可以很快集中于计划要攻克的难题上,容易产出成果。三则,他们有自己的研究团队,还有一支从本科到博士后的研究力量。这些是高校以外的研究人员所缺少的重要条件。

舆论学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针对当前相关研究短缺和舆论学基础性成果不丰富等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渐次推进:

一,舆论及其生成机理;

二,舆论环境及舆论对社会的作用机制;

三,舆论潮、舆论场及其同信息流动、流向、流量的互动效应;

四,舆论引导及组织;

五,舆论压力及舆论监督的操作;

六,舆论界的使命、责任和权利;

七,舆情走势规律及其把握;

八,中西舆论学研究的异同及互补。

迎接十八大后新闻学研究的春天,需要政界、业界和学界的齐心努力。新闻学研究春天的到来,光有以上三个主题的推进是远远不够的。实际上,新闻学研究有一系列主题有待提出、认证和推进。笔者只是从自己的研究兴趣出发,为近几年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与困惑所感悟,提出以上三题同各位同仁讨论,以求抛砖引玉之效。因此,挂一漏万,言不及义是难以避免的,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童兵: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985国家创新基地主任。本文依据2012年12月15日参加厦门新闻学与传播学发展研讨会的发言要点,会后整理定稿。)

[1]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

[2]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5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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