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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

时间:2022-05-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道德和法律同样作为对人们行为和生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它们的关系是很接近的。可以说,法律的根基是道德,而道德却以不成文法为转移。但由于实践的飞速发展,作为理论的法律要求也往往会滞后于明显的社会道德标准。毫无疑问,中国广告业中的伦理缺失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一些公然违反道德的广告,往往最后就都因广告法律的执法力度不够而不了了之。

五、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

道德和法律同样作为对人们行为和生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它们的关系是很接近的。法律在任何时候,都只是社会行为规范的最起码的标准,而不是社会理想的信条和标准,那是“道德”的解决范畴。可以说,法律的根基是道德,而道德却以不成文法为转移。但经验与常识告诉我们,相对于流动的、常青的现实,人们过往的经验总是显得滞后,一般的理论总是难以解释变动着的复杂的事情。但由于实践的飞速发展,作为理论的法律要求也往往会滞后于明显的社会道德标准。毫无疑问,中国广告业中的伦理缺失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

我国的广告业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于1995年才正式实施。虽然广告公然违法之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各种形式的广告失范现象却仍然屡禁不止。名人广告、网络广告、烟草广告、知识产权广告、处罚力度、广告责任界定等诸多问题在现行《广告法》中都无据可查、无法可依,这就导致了广告中走钢丝、打擦边球的现象大行其道。而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又或多或少地削弱了既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在广告市场的法制范围内,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广告法》的制定略显单薄,但补充的规章、条例、制度等却一直是在逐渐完善,但因为这些规章条例的先天不足等原因使得执法相对来说比较落后,加之审查机构、执法机构各自为政,各自来争自己的利益,这里存在的弊端就显得更大,败德行为的成本已然显得太低。一些公然违反道德的广告,往往最后就都因广告法律的执法力度不够而不了了之。败德者因败德所获得的净收益越大,意味着败德给国家和社会导致的侵害、损失越重,更无社会效益可言。这就需要每一个广告人挺身而出,领回自己的责任,向这些邪恶现象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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