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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者申请审批登记应具备的条件与程序

时间:2022-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广告经营者申请审批登记应具备的条件与程序一、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广告市场准入监管是对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管理。广告经营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在对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中,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核发相应的营业执照;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第一节 广告经营者申请审批登记应具备的条件与程序

一、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

广告市场准入监管是对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管理。《广告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广告经营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包括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即广告公司;兼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如报社、电视台;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单位,如印刷厂、电车公司;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经批准,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它们还可以划分成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单位、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和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三部分。

(一)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是有独立的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以自己从事生产经营等各种经济活动的收入来抵偿自己的支出,并向国家或上级上缴利润和税金的国家经济的基本单位。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企业经营广告业务,无论是专营还是兼营,都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2.有熟悉广告管理法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

3.有专职的财务人员。

4.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二)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一般都是广告兼营单位,它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直接发布广告的手段以及设计、制作广告的技术、设备。

2.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和编审人员。

3.单独立账,有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

(三)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经营广告业务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新生事物,体现了国家积极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个体工商户经营广告业务,除了要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人员范围、行业范围、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开业手续等条件以外,申请经营广告的本人还应有广告专业技术,熟悉广告管理法规,并经考试审查合格。

二、广告经营者申请审批登记的程序

(一)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

企业经营广告业务的审批登记管理属于企业登记注册的范畴。它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照,取得法人资格或营业资格的过程;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开业、筹建、歇业、变更、分立、合并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之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国家经济监督管理职能的一项基本制度。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由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工作步骤组成。

按照《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全国性的广告企业、中外合资及中外合作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核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方性的广告企业,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登记是指企业要求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登记。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兼营广告业务,要按有关企业的管理规定,提交主管部门或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原核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办理换照手续。新营业执照增加了兼营广告的事项。

(二)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程序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申请承揽外商来华广告,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审查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的审批登记程序

个体工商户经营广告业务,要向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仅标志着其因具备经营条件而获得经营广告的资格,不标志其取得法人资格。

目前,在对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中,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核发相应的营业执照;对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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