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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及现实障碍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近3年的探索实践,全省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势头良好,进展顺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面对、逐一破解。三是农村市场化程度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直接从事市场经营活动,须成立村级组织经济实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管理意识淡漠,满足于拍卖、出租、保底收益等短期行为。
存在的问题及现实障碍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经过近3年的探索实践,全省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势头良好,进展顺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面对、逐一破解。

(一)思想认识方面

一是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认识不足。随着改革的深入,家庭承包责任制这种分散的、一家一户的生产组织形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发展完善,而股份合作经济就是一条很好的路子。

二是没有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股份合作经济,单纯认为这是一项经济活动,应该由市场来推动,不应由基层组织来主导,对开展这项工作目的、意义、创新价值、概念内涵、运行方式等学习研究不深,重视不够。

三是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主要有“四怕”:怕失权,开展股份合作后集体经济管理更加公开化、民主化,会影响和削弱村干部支配集体经济的权力;怕失利,村干部3年一换届,追求短期效益,担心股份合作触动利益关系调整,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或是担心被合作对象盘剥架空,留下债务和烂摊子;怕添乱,土地确权、评估折价、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存在不确定性,也极易引发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新的群众利益纠纷;怕费力,工作开展起来之后,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以及其他大量的协调保障工作,需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等、靠、要思想严重。

(二)产业基础方面

一是产业基础薄弱。云南的优势特色农业烤烟、蔗糖、橡胶茶叶、咖啡等呈现初步的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区域化分布的格局,但部分农产品单产和产值偏低,农业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品牌建设滞后,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系不紧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低,不仅数量不足,而且绝大部分处于“不运行”状态,与市场、产业对接不紧密,在培育产业、联结市场、承接人才、信息服务等方面作用发挥得不好。

三是农村市场化程度低。总体上看,全省的农村大多处于单家独户的孤立分散状态,土地经营规模过度狭小,农业生产单位数量过于庞大,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集中度低,经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

四是农村资源匮乏。全省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资源、资产、资金匮乏,资本转化能力弱;受基础条件、地域区位、民族文化、历史遗留等多重因素影响,很多地方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的条件较差。

(三)政策法规方面

一是涉农项目资金转化难。各级党委、政府投入“三农”的项目资金很多,但大多按照传统方式直接扶持补助到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群众和村集体受惠不多;同时,项目实施的精准化、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化要求较高,资金投向明确,且需逐项审计验收,转化为股份合作经济有一定的政策障碍。

二是扶持政策跟进难。受现行土地、资产、资本、劳动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发育的制约,政策支撑不足,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也难以落实,难以实现做大做强,影响了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壮大。

三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当前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缺乏融资功能,加之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金有限、扶持面窄,贷款难、担保难,只有少部分合作项目能够得到资金扶持,而且要求有一定实力和条件的才能争取到项目,属于“锦上添花”“肥上添膘”,广大急需扶持的小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得到政府扶持。

(四)操作运行方面

一是组建村级经济实体难。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直接从事市场经营活动,须成立村级组织经济实体。但由于操作复杂,且需层层审批,一些地方不想组建经济实体;村级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组建实体后管理难度大,难以发挥监督等作用,还可能带来新的集体资产流失和村干部腐败等问题。

二是合作对象选择难。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很多地方难找到发展成熟、运行良好的合作社开展合作。因受资源、区位、技术、劳动力的制约,很多农村引进企业较难,而且引进的企业大多专注于矿产、工程建设等短期见效快的项目,对农业、生态、种养殖业等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的产业不大感兴趣,对当地群众的带动引领作用不强。同时,经营好的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一般不愿意接受集体入股,担心受干预,影响正常经营,而且还要从中多分一杯羹。

三是整合资源入股难。除国有的耕地、林地、水源、矿产等资源,其他耕地、林地等资源大部分明确到了村民小组,且经营权都承包确权给了农户,村级组织掌握的资源很有限。大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多为供村民无偿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少数收取一定费用仅够日常维护,村民难以接受拿来入股、有偿使用的现实。资产资源作价评估复杂,加之耕地、林地、资产、资源等受市场、季节、用途、预期等因素影响,很难反映实际价值。

四是监督管理难。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效引导”和“过度干预”的度难以把握,要么不管不问,任由合作对象自由发挥;要么强行干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按照市场规则办事,会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发生违约或不履约现象,存在诚信风险,企业囿于盈利动机往往会将市场风险转嫁到集体和村民头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管理意识淡漠,满足于拍卖、出租、保底收益等短期行为。

(五)组织保障方面

一是基层党组织弱化淡化边缘化。随着农村各类新的组织形式大量涌现,社会阶层呈现多元化,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一些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被削弱,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两张皮”,很难实现二者的良性融合和有机互动。

二是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不强。随着大多数青壮年、有经济头脑的能人、有文化的青年大量外流,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储备不足。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很多是为了补“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问题,工作应付、担当不足;部分大学生村官不安心扎根基层,大部分精力都在备考、赶考,为后顾之忧奔波。

三是各方责任落实不到位。总体来看,组织部门的牵头责任、村(组、社区)的主体责任、乡镇的直接领导责任、县级部门的主体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开展这项工作涉及基层党建、基层民主、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土地流转、成本分析、资产运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各级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人才,在开展过程中很难给予有效指导和帮助。

(六)人力资源方面

一是村干部素质低,动力不足。有思路、懂市场、敢探索的不多,市场信息和把握能力有限。同时,村干部推进试点工作动力不足,顾虑较大,怕担风险,尤其担心任职期限与集体经济实体成长周期无法匹配,任期三年,但村集体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周期较长,过程中风险点高,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

二是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中青年精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多,集体民主决议和组织化行动困难,“股份合作经济”的落地实操缺乏人力资源匹配。乡村能人、带头人缺乏,尤其是经营型企业人才欠缺,难以带动经营型群众队伍的成长,不具备市场意识,也不易获得经营能力锻炼机会。

三是群众主体意识不强,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需求和能力不足。部分群众对“集体”信任度有待提高,部分存在“公家干的事没有一件干得成”的消极思想,没有意识到“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好坏与自己直接相关,因此未能在这一探索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从而影响到对“股份合作经济”试点工作的健康推进。

(七)扶贫难度方面

一是农村贫困面大,集体经济薄弱,“三资”匮乏,资本转化能力弱,过于依赖“股份合作经济”外部资源的输入,内生性资源驱动不足。

二是集中连片贫困,扶贫攻坚难度大,尤其是包产到户和林权改革后,集体拥有和支配的耕地、林地等资源留存少,资源性收入几近全无。比如怒江州,除了部分坝区和近郊区社区通过铺面、仓储租赁和(农贸)市场承包等方式获得经营性资产收入外,大部分山区贫困农村,基本没有“三资”,没有任何集体性收入,加之上述人力资本条件限制,容易造成对“股份合作经济”外部资源输送方式的过度依赖,惰于向内挖掘和培育与外部对等的内生性资源。

(八)合作对象方面

一是借鉴“插甸经验”,试点村(社区)倾向选择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驻村企业以及龙头公司为注资对象。但受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以及有无企业公司进入等限制,大部分试点村拟通过新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依托种养大户新建企业的方式确立合作对象。

二是依托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风险也比较高。鉴于目前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低下,数量多但有名无实,甚至有的专业合作社仅仅是为套取扶持资金而成立,真正实际运作和相对发展成熟的为数不多。即便是目前项目点中最为规范和效益明显的傣荣果蔬专业合作社也仍处于经济技术服务阶段,仅发挥了市场中介的服务功能,距成熟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技术实体型尚有一段距离,进一步发挥功能作用尚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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