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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消费的社会之“度”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所倡导和奉行的节俭消费观是在符合“礼”要求之下的适度的“俭”,而不是有失身份的吝啬与寒酸。这说明了消费要以礼为度的原因,因为人的消费欲望是无限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容易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必须以“礼”来节制。儒家的等级消费观虽然充满浓厚的封建伦理道德色彩,基本上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但我们也要扬弃式地对待,个人认为消费以“礼”为度和以“义”为度这些思想也还是有些方面可资借鉴的。
儒家消费的社会之“度”_礼和义_浙江伦理学论坛.Ⅲ

儒家所倡导和奉行的节俭消费观是在符合“礼”要求之下的适度的“俭”,而不是有失身份的吝啬与寒酸。“俭不违礼”,这是孔子消费思想的核心。他主张社会成员在消费上应该遵守礼制,各阶层成员在消费行为和消费内容上都要体现出尊卑之别。他的得意门生颜渊死后因家贫而无力购置外椁,颜父请求孔子卖掉车子置椁,孔子回绝了:“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论语•先进》)因为他认为颜渊没有外椁不算违礼,而自己从大夫后如果没车徒行是有失身份的。荀子也主张按等级地位作为消费标准的确定依据,提出“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荀子•王制》)。他还在《荀子•礼论》中分析了礼的起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这说明了消费要以礼为度的原因,因为人的消费欲望是无限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容易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必须以“礼”来节制。他反对“去欲”和“寡欲”的理论,认为这是人们找不到解决人性欲望的有效途径而陷入的困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对人的基本欲望进行泄导,对人无限欲望则要通过节制的方式来解决,而“礼”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儒家在消费问题上除了要人人遵循“礼”的行为规范、以礼为度外,还主张“用不伤义”,在“义”与“利”的关系中“义”要高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义以为上”“见利思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宪问》)。孟子更高举“义”字大旗,主张“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上》)。这个“义”可理解为“贪污、掠夺、聚欲、盗窃等当时卿大夫贪心所致的种种违背礼义以及人们因穷困所致的种种伤风败俗行为的总称”[12]。这种义利观可以算得上是对消费合理性与适宜性的最早探讨。

儒家的等级消费观虽然充满浓厚的封建伦理道德色彩,基本上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但我们也要扬弃式地对待,个人认为消费以“礼”为度和以“义”为度这些思想也还是有些方面可资借鉴的。以“礼”为度告诉我们要重视消费的社会属性:消费不仅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还是社会性行为,是“一种建立关系的主动模式,而且不仅仅是人和物之间的关系,也是人和集体与世界间的关系”[13]。过度消费不仅会浪费资源,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还会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失衡,因此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清醒地认识到现代西方国家所鼓励的消费者自由或消费者主权,从根本上来看是个人主义在消费社会中的变种,会给社会带来种种不良影响,而且在消费实践中要做到心中有杆“秤”:消费自由不是绝对的,并不是真像现代广告中所宣扬的那样“我的地盘我做主”,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每个消费者都应该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以“义”为度则告诉我们要重视消费的社会规范问题:消费资料的来源必须是清白的、合法的,去向也应该是合理的、合法的,利益的追求、消费的支出应该符合社会的道义目标和要求,这对那些为了高消费而铤而走险、贪赃枉法或有其他极端个人主义行为的人来说,是有极强的教育意义的:在当前反腐倡廉活动中,揪出来的“大老虎”或“小苍蝇”中有多少人没有坚守“义”而堕落?依法治国,倡俭治奢,纠正“四风”,必须长抓不懈!还有媒体报道的“17岁少年两万卖肾买iPad2”[14]的悲剧又何尝不是“义”的缺失!所以,加强消费伦理教育刻不容缓!

【注释】

[1]安明霞,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康琼:《儒家消费思想的生态内蕴及其现代转换》,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6期。

[3]徐新:《尚俭去奢与依礼而行——儒家消费伦理思想述略》,载《消费经济》2011年第2期。

[4]周笑冰:《消费文化及其当代重构》,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64页。

[5][日]堺屋太一:《知识价值革命》,金泰相译,东方出版社1986年版,第132页。

[6]俞海山:《工业文明消费模式批判》,载《宁波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7][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2页。

[8]郭湛:《反思物质需求:有限还是无限》,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9]周笑冰:《消费文化及其当代重构》,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82页。

[10]俞海山:《可持续消费模式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0页。

[1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92页。

[12]李琴:《中国传统消费文化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80页。

[13][法]布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223页。

[14]人民网:《17岁少年卖肾买iPad2致重残索赔227万》,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2/ 0810/c1004-1871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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