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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下关键要培养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首先,要让干部“办事依法”。“依法治国”的重要社会基础之一就是人们的法治行为习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做出了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这里的“十六字方针”是重要的评判参考。习近平总书记曾做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阐述,清晰明了。
信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_依法治国的民生解读

在现实生活中,不论大事小事,群众都喜欢找干部,可是一些涉法问题不归干部管,就要领着群众找法律。当下关键要培养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这番话发人深思。“遇事找法”,知易行难。我国传统上有“屈死不告状”的老话,现实中有“信访不信法”的案例,一些公民法治意识淡薄,当前首先想的,不是找法而是找人,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大抵说来,有两类原因:一是“人治”惯性,多年来找人好办事,逐渐有了“路径依赖”;二是“法治”不足,找法不是门槛高、代价大,就是担心不管用。此外,“权大于法”“以权压法”“打官司”变成“打关系”等不正常现象,也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一部分人的法治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让“遇事找法”成为一种习惯。首先,要让干部“办事依法”。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办法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其次,要让“遇事找法”更方便、真管用。要进一步降低找法成本,拓宽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渠道,让法律的“保护伞”触手可及;要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治,是要通过人的行为才能实现的。“依法治国”的重要社会基础之一就是人们的法治行为习惯。然而,法治行为习惯不是先天就有的,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经过后天的教化和约束逐渐形成的,是在一定社会生活环境中养习而成的。在社会中创造法治行为环境,帮助全体公民养成法治行为习惯,就不仅仅是法学家的神圣使命,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习惯,指逐渐养成而不易改变的行为。好习惯一旦养成了,它们也就会忠诚而牢固。养成法治习惯要靠督促逐渐养成,既要靠社会成员的自身努力、主观自律,也要靠规章制度保障、严格约束。养成法治习惯,就是让守法成为每一个公民做事情想问题的模式、习惯,成为自觉行为。如此下来,每个人都可以安心做事,靠自己的奋斗和努力来实现人生目标;而靠关系、凭贿赂等偷奸取巧,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治的约束、惩戒。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做出了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这里的“十六字方针”是重要的评判参考。习近平总书记曾做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阐述,清晰明了。不管是老百姓还是领导干部,在生活中遇到事情,如果下意识地想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怎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形成了“奉公守法者强”的社会行为环境,这说明法治理念已经成为法治习惯。良好的法治习惯必然在有意识的训练中形成,都不会是轻而易举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尤其开始我们要宁少勿多、宁简勿繁、宁易勿难。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社会中守法的人才会愈来愈多。唯有大多数领导干部和百姓都养成法治习惯之时,就是中国真正实现法治之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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