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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建设的历程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号召“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为尽快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加粮食产量,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破坏草原,这加剧了水土流失、湖泊小气候改变和土地荒漠化。以上论述可以说是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刻体现。四是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
中国生态建设的历程_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美丽中国建设

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建立在长期实践基础上的。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我们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自然观以及生态建设的实践历程,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战胜自然”、“人定胜天”到“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再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生态建设的初步探索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就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一些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和主张,对我党生态理论和生态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一是把生态环境保护看作是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早在1934年就指出,“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等,并且先后提出了“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根治海河”、“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等分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治理淮河、黄河、荆江等水域的大型水利工程相继开工;三门峡水利枢纽、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先后展开。二是把植树造林看作是美化环境的有效措施。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号召“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1956年,中国开始了第一个“12年绿化运动”。周恩来同志提出治理环境污染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避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三是及时转变“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污染”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污染。四是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保方针[1],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但是,鉴于发展生产力是当时首要任务,对生态环境的认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为了提高物质生产以满足当时人民群众的生存需要,更加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毛泽东同志指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2],这成为当时国家发展生产的重要思路。同时,赶超型的发展战略导致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仅从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角度来认识生态环境建设,这不仅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不良后果,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为尽快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加粮食产量,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破坏草原,这加剧了水土流失、湖泊小气候改变和土地荒漠化。而全民炼钢则建起众多高炉大炼钢铁,砍掉大量树木,毁掉了宝贵的森林资源,同时也污染了环境。

二、改革开放初期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

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要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化发展道路,认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长期可利用的自然资源,人们就将失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就不能得到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强调要在资源开发利用中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强调发展经济要遵循自然规律,逐步改变过去“向自然开战”的自然观,强调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要尊重自然,按照自然的客观规律来发展经济。二是强调长远规划,渗透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上升为基本国策。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时就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世世代代传承下去,万里同志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也指出:“环境保护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件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以上论述可以说是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刻体现。三是以科学技术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邓小平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他提倡绿色技术在我国国民生产和生活中的推广与普及,提高环境污染的防治能力和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治理生态问题的先进技术,改善我国解决生态问题的不合理现状。四是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这一时期陆续通过了《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束了我国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环境保护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

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扬了邓小平持续发展的理论,将环境与发展统筹考虑,把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993年召开的“中国21世纪国际研讨会”上宣布了中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想。江泽民还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关系》中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我国的生态问题放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六大正式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写入党的报告,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

这一时期,“生态环境”、“生态保护”、“生态工程”、“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意识”、“生态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概念和词汇大量出现在政府报告中,极大地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同等重要性。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就是环境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边保护,边发展,实现环境保护与发展双赢。强调各地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深化,生态建设中更加强调制定规划,健全法律法规。我国的重大规划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并提出了环境保护的目标。这一时期更加强调建立健全法规,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国家相继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对做好生态环境建设起了积极的保护作用。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保护监督渎职罪”的规定,首次将破坏环境定为犯罪。

四、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把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自十六届三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正式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之后,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实践发生了质的变化,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一是对自然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的十七大还将“人与自然和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中。这种对自然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的自然观从传统的“向自然宣战”、“征服自然”向“建设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质性转变。二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和要求下,明确提出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三是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和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深刻揭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内涵和本质。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十一五”减排任务,全面实施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为促进绿色增长、推动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可靠基础。党的十八大为生态文明制定了新的发展方向: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明确了今后生态文明建设的四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手段发生显著变化。强调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用经济的宏观手段调节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2008年以来,政府充分发挥宏观经济手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实施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在内的一系列宏观环境经济政策。标志着这一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经济手段已经完全贯彻于社会生产的整个过程。在法律手段上也由只规范企业等生产单位,扩大到政府规划,要求政府规划要先进行环境评价。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是任务也是手段,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明确提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在一代又一代的接力探索中,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不断丰富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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