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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改变地方政府的GDP偏好,只有改变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因此,对于政府官员的考核不能只强调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还应该强调民意的作用,将居民对地方官员的满意度加入政府考核的范围。居民的满意度是通过民意调查来实现的,若地方政府维护企业的污染行为而损害了居民的环境利益,必然会降低居民的满意度。
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_环境利益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官员的晋升机会与地方GDP的增长成正比,这在无形中激励了地方政府官员的GDP情结。要改变地方政府的GDP偏好,只有改变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虽然现在在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中加入了环保、保障房、维稳、矿难、民意调查等指标,多指标考核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地方政府关注百姓福祉,但是地方政府仍然偏好“有形的政绩”,对于见效慢等具有长期效应的“隐性政绩”并不热衷,环境保护仍然不是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范畴。因此,对于政府官员的考核不能只强调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还应该强调民意的作用,将居民对地方官员的满意度加入政府考核的范围。居民的满意度是通过民意调查来实现的,若地方政府维护企业的污染行为而损害了居民的环境利益,必然会降低居民的满意度。虽然在民意调查中会出现“政绩造假”,诸如基层地方管理部门事前做出调查问卷答案让居民依照填写等,但是改变民意调查方式,可以解决民意调查中出现的“政绩造假困境”。其中,徐志国提出了自下而上的政绩管理体制。所谓自下而上的管理体制,指的是进行民主制度建设,增进地方民众对地方官员的约束,使地方官员以“民意”施政,这种方式并不是要求实行西方式的地方领导人选举,而是要求加强人大等民意机构的约束作用。[11]中央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是自上而下的,若加上民意这种自下而上的考核方式,在“双重”考核机制的约束下,将有助于遏制地方官员GDP偏好与追求经济指标这种短期行为,弱化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关联。但是,要真正转变政府官员的GDP偏好,转变政府官员为官的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选拔地方官员之前,要对候选者进行长期的考察,必须明确知道候选者为官一任到底是为了进一步升迁与其他私利,还是为了为人民谋福利,而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官员会将环境治理置于自身的目标函数之内,不会与企业共谋而损害居民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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