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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圈协同发展体系框架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国内外研究进展看,都市圈的协同研究主要是基于都市圈协调发展、都市圈一体发展的理论基础上的。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经济主体是都市圈内部对都市圈协同发展起重要影响的行为主体。都市圈协同发展形成或推进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是否建立了都市圈内各政府的协调治理机制。
都市圈协同发展体系框架_都市圈协同发展理论与实践

都市圈作为区域空间结构的重要形态之一,在统筹区域要素资源、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都市圈协同发展是在基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对都市圈内部各主体单元进行协调和沟通,国内外大批学者对都市圈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

一、都市圈协同研究综述与概念

都市圈的协同发展是将空间范围收缩于都市圈的区域范围内,研究都市圈的协同发展机理。从国内外研究进展看,都市圈的协同研究主要是基于都市圈协调发展、都市圈一体发展的理论基础上的。

都市圈协同发展概念研究。唐燕(2011)在研究德国大都市地区区域治理与协作中,提出大都市带的“区域协作”主要是指为达到某些特定的目的,相关政府、公众、私人机构、非营利组织等不同行为主体,为解决共同的问题或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协调配合及一致行动的行为。王力年(2012)在综合研究前人的理论基础上对区域经济系统协同发展进行了定义,即各个经济要素独立发展又相互配合、协作,进而主导整个区域经济系统的发展趋向,由旧结构状态发展为新结构状态。

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相关模型研究。格罗斯曼(G rossMan)和克鲁格(K rueger)、莎菲克(Shafik)、安德瑞斯(Anderies)等学者利用统计学、概率论知识构建模型,分析和观察区域系统数据,定量分析、总结了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制。姆恩(M oom)则通过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在分析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同时,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卢兹(Lutz)和薛波弗(Scherbov)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以交互式计算机仿真模型为基础,探讨了人口、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及农业之间的交互作用关系及其反馈机制。

影响都市圈协同发展相关因素研究。Beaverstock,Doel,H ubbard和Tay lor(2002)等人,认为网络联系中的协同因素包括企业、部门、城市和国家,其将城市的形成看作是一种网络现象,认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于维持全球网络的合作性。顾朝林(1999)、姚士谋(2001)、闰小培(2002)、崔功豪(2003)等学者对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影响予以重点研究。

都市圈协同发展典型案例的研究。杨开忠(2015)梳理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历程,论证和提出功能主导、空间一体化、创新驱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引导人口、经济向滨海地区转移的战略主张。袁莉(2014)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研究城市群协同发展机理、实现途径及相应的对策建议。孙淮中(2009)以苏锡常城市群为例,研究该城市群如何实现协调发展。韦克游、程启原(2009)对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内部协同程度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区域行政体制创新、建立复合型区域行政体制的对策建议等。刘升学(2012)在分析湖南城市群与产业群协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群规划建设理论与产业群协同发展理论,提出了城市群圈层结构体系并探讨了其与产业群协同发展的内在关系。

总体来看,国内外关于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研究在内涵、模式、影响因素以及具体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大部分从区域角度入手,对都市圈协同发展进行了一定研究和阐述。从整体来看,大部分研究还没有对都市圈协同发展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特别是对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理论框架的研究也比较少。为此,本著作在以往学者研究基础上,通过辨析协调、协同、一体化发展三大概念,提出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理论框架。本著作认为都市圈协同发展是指在合理分工与充分协作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与政府双重手段的调控,不断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在产业、基础设施、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形成合理化分工与合作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区域内各经济主体都能分享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红利,最终实现都市圈的更好发展。

二、都市圈协同发展基本框架

为研究和分析都市圈协同发展,我们必须根据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规律,提出和建立都市圈协同发展的体系框架。根据都市圈协同发展的原则,我们按照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经济主体、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运行机理、都市圈协同发展保障机制三个维度,建立起都市圈协同发展的基本框架。每个维度都从自身在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角色出发,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对都市圈协同发展发挥作用。同时,三个维度之间也是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的,如图3-1所示。

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经济主体。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经济主体是都市圈内部对都市圈协同发展起重要影响的行为主体。从国内外都市圈发展的经验看,都市圈协同发展的经济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居民和社会组织四个主体。每个主体通过发挥各自的特点,发挥主动性,不断地促使都市圈协同发展,进而对都市圈协同发展产生影响。

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运行机理。都市圈协同发展,要通过各个领域的传导作用,实现都市圈最终协同发展。从都市圈协同发展的作用领域比较广,涉及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为此,都市圈协同发展的作用机理是选择那些对都市圈协同发展作用影响大,带动性强的领域,通过协同发展的机理,发挥示范先行。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运行机理主要包括交通体系协同、产业体系协同、创新体系协同、生态环境协同、公共服务协同等。

都市圈协同发展的保障机制。都市圈协同发展不是无序的过程,而是有组织的分步推进过程,这个协同发展过程需要相应的保障机制。规划体系、政策制度、法制环境等,都通过其强有力的约束或指导机理,作用于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对都市圈协同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图3-1 都市圈协同发展的基本框架

三、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标志

当都市圈进入或达到协同发展阶段之后,在产业、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会出现比较鲜明的特色,这成为都市圈协同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建立了都市圈内各政府的协调治理机制

“治理”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并且主要用于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赋予了“治理”新的含义,不仅其涵盖的范围远超从前,而且其含义也与统治相去甚远。都市圈协同发展形成或推进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是否建立了都市圈内各政府的协调治理机制。都市圈内各个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协调推进组织,加强各个地方之间的双向互动,这对于推进都市圈各类问题的解决,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例如长三角城市群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建立了两省一市的三地高层领导有关长三角发展专题协商制度,通过三方主要领导就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直接会谈、协商的方式,明确区域协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突破现有的瓶颈问题。长株潭城市群为推进都市圈的协同发展,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构建了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协调机制,设立了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常设办事机制:设立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设立了对应的机构等。

(二)地方保护主义不断减弱

地方保护主义是制约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最大障碍。从理论上看,在一个独立的行政单元内,不涉及不同的行政单元的区域,一般不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但由于特殊的历史与体制背景,都市圈一般是由不同行政区划单元的主体构成的,各级行政区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在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干预经济的行为十分严重,地方本位思想与保护主义广泛盛行,从而阻碍了都市圈协同发展。都市圈协同发展形成与推进的标志就是要打破以地方保护主义为特征的“行政区经济”,在整个都市圈整体发展角度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以打破都市圈行政区经济的刚性束缚。因此,都市圈协同发展形成和推进的标志之一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不断减弱,都市圈政府意志与市场价值、社会价值进一步统一。

(三)形成相对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

产业是都市圈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内容和根本,正是由于产业的发展和推动,才使都市圈经济由低向高不断演进。构建相对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是都市圈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就是综合考虑都市圈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经济结构、生产效率等条件,建立适合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特色产业。都市圈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方向就是寻求高度社会劳动分工与协作,形成自己的市场规模,最大限度地降低内部的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益,从而赢得整个区域竞争优势。都市圈的协同发展不但在于可以消除都市圈内部经济发展中的不合理的布局与分工、相互之间恶性竞争以及资源浪费等内耗现象,更重要的在于能够强化都市圈经济要素的流动和配置效率,带动都市圈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因此,形成相对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是都市圈形成和推进的重要标志之一。

(四)运行高效的交通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构成和重要方面。交通基础设施有利于改善区域间人、财、物等要素的流动方向,也有利于优化提升所在区域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的空间网络的不断发展,增强了特定地点或地区空间的连通性和可达性,引进空间区位优势的变化,为空间经济集聚与扩散提供了必要条件。都市圈协同发展,必须有运行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一方面,在中心城市,要通过建设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形成与航空、铁路等站场紧密的联系和最优的换乘。另一方面,城市与城市之间,要通过城际铁路、高速等设施,争取构建1小时交通圈。并且,所有的交通设施要形成网络,有效连接。因此,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标志是都市圈内部以及中心城市之间形成一个运行高效的交通设施网络。

(五)城市特色功能不断彰显

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就是城市特色功能不断强化和凸显的过程。都市圈是由中心城市、城市、县(市)等不同层级的城市单元组成的。每个城市单元的特色不同,相应的在都市圈内承担的功能角色也会有差异。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不是要推动每个城市都向同一产业体系、同一城市风貌、同一功能角色等方向发展,而是在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中更加强调特色功能的发挥。即在都市圈的城市结构中,形成中心城市以现代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的城市功能,周边县(市)形成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等。其他具有特色功能的城市继续保持自身城市功能,成为都市圈城市功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具特色的城市功能也是都市圈协同发展形成的重要标志。

(六)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区域协同发展的最终成果是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发展带来的福利。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就是注重公共服务体系在都市圈范围内优化布局和服务共享的过程。都市圈协同发展,就是要推进教育资源在都市圈范围内均衡布局,让老百姓都能充分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要结合医疗资源的现状基础,在都市经济圈内合理规划医疗机构的功能、层次和布局,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要适应都市圈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完善科技、文化、体育等设施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布局,构筑社会服务设施网络。因此,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是公共服务体系在都市圈范围内优化布局不断形成的过程。

(七)都市圈创新共同体基本形成

区域的发展越来越强调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动力作用。都市圈作为区域参与国际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平台与载体,其创新发展成为衡量都市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并且现在的创新越来越强调协同创新,从封闭式创新向开放式创新转变。都市圈创新系统作为一种区域创新网络,是创新主体之间互动、结网和协同的社会过程,通过区域内的合作机制、互补机制、扩散和放大机制可以实现协同创新。都市圈协同发展过程,也是都市圈协同创新过程。通过更加注重创新主体之间的产业互补、制度互促等,进一步提升都市圈创新能力。都市圈协同创新最终结构就是在都市圈内构建创新共同体,每个主体都是都市圈协同创新的成员。因此,都市圈协同发展的过程就是协同创新的过程,也是创新共同体基本形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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