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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阶层与胡则信仰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据该碑文记载,绍兴年间永康县全县读书人向有关部门上诉,要求朝廷承认“佑顺侯”乃胡则神之封号,因此,在朝廷授予“赫灵”庙额之前,永康县士人已积极参与胡则信仰的有关活动。作为当地士人阶层的代表,陈亮把胡则看成是“圣贤”,强调胡则是正神。这一事例显示,婺州籍的士人们是把胡则当作“圣贤”来看待的。
士人阶层与胡则信仰_祭祀政策与民间信仰变迁:近世浙江民间信仰研究

2.士人阶层与胡则信仰

Watson指出,宋代以来,士人阶层积极参与民间信仰活动,并使之成为王朝秩序的一部分(82)。近年来,须江隆也探讨过地方上的士人支持地方神信仰的事例(83)。但到现在为止,对于那些出生于本地的历史著名人物演变而来的人格神,当地士人阶层是如何去对应的,这一课题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胡则是北宋时期婺州地域的首位进士及第者,其后四十多年在各地及中央官厅当官,毫无疑问,生前的胡则属于名副其实的士大夫阶层。也正因为如此,这样的人物被神格化后,除了当地的民众外,知识分子也成为其信仰的热心支持者。尤其是中央王朝授予佑顺侯封号之后,当地文人对胡则神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关于胡则的经历,“杂进”出身的永康县士人胡廷直在祠记中说:

保定公由儒业登显仕,八典藩郡,为良二千石。七按钱谷,为能刺史。出入禁闼,为名从臣。开国建功,生有荣焉。

按此记载,胡则在所有任职期间,都留下了杰出的业绩,是备受称赞的开国名臣。在记文的末尾,胡廷直还加上了这样评语:

苏东坡颂韩昌黎,谓其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明而为人,幽而为鬼神,盖天下之士,高明瑰杰,理所必有也。廷直于公亦云。

即胡则是士人中的“高明瑰杰”之类,其地位堪与中世最伟大的儒生韩愈相提并论。这样的评价显然远远超越了《宋史》对胡则的评价,甚至也高于墓志铭中范仲淹对其的评价,毫无疑问该评语美化了胡则。范仲淹撰写的墓志铭中虽然列举了胡则任官期间值得称颂的业绩,但完全看不出胡则所有任职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而《宋史》在肯定胡则才能的同时,也指出了其身上的缺点。当然,身为胡则族人的胡廷直,完全存在着刻意美化先祖的可能性。但据该碑文记载,绍兴年间永康县全县读书人向有关部门上诉,要求朝廷承认“佑顺侯”乃胡则神之封号,因此,在朝廷授予“赫灵”庙额之前,永康县士人已积极参与胡则信仰的有关活动。胡廷直的祠记是在朝廷赐额后做成的,胡廷直对胡则的评价,就不仅仅是对自己祖先辈的美化,而且也代表了当地士人阶层对胡则的崇敬态度。

从史料的片言只语中也可发现,在朝廷重新确认“佑顺侯”封号及赐予“赫灵”庙额后,当地士人继续美化胡则。如南宋前期著名文人、思想家陈亮(永康人、状元)的《佑顺侯祈雨文》。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其中该记载:

民至愚也,而独虔于神。苟可以用其勤者,虽发肤有所不爱,神亦察其愚而矜之,往往辄应,故民之言神者多异。惟神之正大,岂为异以惊动夫愚民哉。人情皇皇,其势自尔,而非神之心也。亮于民之中又愚之尤者也,平居不能事神,缓急亦将有求于神,顾何时而必,神之答乃其心以为。丛祠相望,灵响百出,其异不足依,可尊而信者惟神。正大而不为异者惟神。以昔圣贤,所以恻然兴仁泽人利物,而不蕲乎报者而望乎神。今苗稼焦然,一日二日不雨,苗且槁死,藁秸将不能以及牛马,神宁忍闻此而惜一举足之力哉。故亮率其徒敬拜祠下,而致其心焉。(84)

陈亮说百姓们虽然愚昧,但还是毕恭毕敬地信奉胡则神,只要认为能为神做事,哪怕是自己的“发肤”都在所不惜。正因如此,神虽然深知百姓的愚昧,但仍然会庇护他们,故往往出现灵验之事,因而百姓们都说神很灵异。但胡则神毕竟是正大光明的神,岂会做一些怪异之事以惊动百姓呢。人们之所以担心、害怕,那是他们自己有问题,绝非神之所为。陈亮在人群之中属于愚鲁之辈,平时没有祭祀胡则神,遇到困境时才来求神。什么时候来求神,恐怕并不重要。报应之事应该是神之性情流露。从祠到处都有,灵异事迹也多得很,但亮并不相信它们。神是过去的“圣贤”,以恻隐之情行仁义之事,保佑人民,赐予利益,但并不以此要求得到人民的回报。现在农作物遇到干旱,一两天内如不下雨,农作物就会干枯而死,到时甚至连秸秆也不能成为牛马之饲料。神听了亮的陈述后,恐怕不会吝惜举手之劳吧。因而陈亮率众弟子前来胡则神庙前恭敬参拜,以表诚心。

作为当地士人阶层的代表,陈亮把胡则看成是“圣贤”,强调胡则是正神。当地的士人虽然强调自己与百姓有别,不搞迷信,但仍然把胡则当作正神而加以崇拜。由此,胡则信仰不只是普通老百姓的信仰,而且也获得了当地精英阶层的支持、关心。陈亮本人亲率众弟子参拜胡则庙,其目的是祈求胡则神降雨,就从这一点看,士人阶层也是相信胡则神的灵力的。

并非只有永康士人把胡则看成“圣贤”,甚至整个婺州的士人都热心支持并信崇胡则神。黄溍《胡侍郎庙碑阴记》有如下记载:

其在吾乌伤之稠岩者,里人方氏倡众为之也。宋初婺之第进士自公始,至其季年,方氏有大冶丞应龙以进士起家,而族日益大,其子孙相率致力于祠事,弥久弗懈者,盖亦视公为乡先达而知所敬慕,不徒效俚俗徼福于公而已。庙之创造,以至元二十六年(1289),重兴以至正九年(1349)。新庙告成,以记来谒于溍曰:公之阴佑乎斯亿而变化不测,有以惊动其耳目者,庸夫孺子皆能言之。至于公之奋由一第,逮事三朝,十握州符,六持使节,选曹计省,历践要途,晚以从官全身而退,其有德于人,有功于国,与夫出处之大致,非荐绅先生莫能言也。愿备著之。(85)

南宋末年以来,义乌方氏进士及第后,其家族日益壮大,他们把胡则当做乡里之“先达”而崇拜他。这一事例显示,婺州籍的士人们是把胡则当作“圣贤”来看待的。

如前所述,《宋史》等国家级的史料中所出现的同时代官员批判胡则的记述,在当地士人中间,完全没有被提及。该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出身的文人们,存在着刻意美化胡则的倾向。

被美化了的胡则,逐渐成为旧金华府地域的乡情纽带。该地出身的士人阶层,除了积极参与当地胡则庙活动外,在杭州郊区龙井的胡则墓及胡则庙旁,也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婺之宦学于杭者,每岁暮春必相率之南山展谒乡先达故宋兵部侍郎胡公墓,仍即其庙食之所致祭焉。竣事,遂饮于西湖舟中,以叙州里之好。(86)

生活在杭州的婺州籍官宦、读书人,每年必定专门聚在一起,一同前往参拜胡则墓并在其庙旁举行祭拜活动。此后,他们一起在西湖饮酒并聊叙同乡之谊。在金华府士人阶层的心目中,胡则简直是像其祖先一样,他们通过集会参拜胡则墓、庙,强化他们的乡土意识。藉此,胡则神自然而然地成了旧金华府区域的乡土保护神。

滨岛敦俊指出,明初祭祀政策的儒教原理主义色彩浓重,其源流在于浙东出身的文人(87),明初所颁布的“定岳镇海渎名号诏”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该诏书的起草者王祎在明初是与宋濂齐名、活跃于政治舞台的金华府籍文人,而且也是黄溍的门人,可以说是明初原理主义的代表者之一。就是这样的著名文人,也是把胡则当作明神来认识的。王祎在元末至正十二年所作的《祭胡侍郎文》中写到“有功有德,大芘斯人。殁为明神,光灵烜赫。”(88)被婺州籍文人视作“圣贤”的胡则神,自然而然地被他们视作“明神”。这样的“明神”,明初在金华府文人的影响之下,胡则很可能被推崇为符合明朝祭祀政策的神灵。有关这一点,可以从明初著名浙东文人方孝孺(宁海人)所作的《告佑顺侯文》中得到确证。

今君侯以永康之人,生虽不得守乡郡,没而为神,受帝明命,合享庙食于数百里之内。朝廷褒幽,德禄利功,锡爵为侯,冕旒被赏,秉桓圭坐乎殿堂之上。乡郡之长老弟子奉幡币,具牲酒备乎歌,拜跪裸伏乎阶圮之下无间。深山穷谷,望望有之,今二三百年矣。(89)

据此知道,明初胡则神确实被当作“明神”来认识,在“数百里之内”(可能在金华府全境),其庙宇被载于祀典。而据我所见,现存明代金华府属各县地方志中,有关祠庙内容的记载虽然偏少,但几无例外地记载了胡则庙(90),这也暗示了胡则神在明代属于正神。成化年间,永康县重建了始建于南宋宝祐四年(1256)的“乡贤祠”,此时胡则也被当作永康县的“乡贤”而加入到“乡贤祠”中祭祀(91),正式成为永康县读书人的楷模。符合明王朝祭祀政策的胡则神,在打击淫祠活动盛行之时,丝毫不会受到什么负面影响,迄今为止,笔者尚未发现任何批判胡则信仰的做法。可以推测,在明中期加强打击淫祠力度的过程中,胡则信仰反而变得更加兴旺。

除了支持、参与胡则信仰的活动之外,在有关胡则事迹伪作的过程中,当地士人阶层的作用也不可轻视。第一,正德《永康县志》的胡则传中,其内容基本抄袭《宋史》胡则传,因而涉及胡则的腐败事件也记录于其中,应该说这样的做法是比较公正的。但康熙《永康县志》的胡则传中,其渎职事件完全被削除。不但如此,而且还把“奏免衢婺民身丁钱”及宣和年间的灵异事件,都当作胡则的真实事迹而追加于传记之中。第二,据《宋史》及墓志铭的记载,胡则任满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之职后,改任江淮制置发运使。但康熙《永康县志》的传记却把“江淮制置发运使”记载成“江浙制置发运使”。第三,按《宋史》及墓志铭的记载,胡则在离开“三司度支副使”之后,转任“京西转运使”,而康熙县志的传记却写成“两浙路转运使”。按宋代的官僚回避本籍制度,胡则担当“江浙制置发运使”及“两浙路转运使”绝对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胡则的官历遭到了篡改。那么,为什么不可能出现的事情会出现在官方组织修纂的方志中呢?笔者认为,衢州、婺州都是两浙路辖的统县政区,上奏免除衢婺身丁钱应该是两浙路高层政区(相当于明清省级)官员的事务,而胡则官历中却无这样的经历,为了不让人怀疑胡则“奏免衢婺民身丁钱”这一传说的真实性,永康县的士人阶层可能刻意伪造了胡则的这一官历。

金华府籍士人美化胡则的倾向,直到清代仍然存在。光绪《永康县志》收有永康人程夔初《胡公丁党辨》一文。宋代以来,胡则一直被人指责与丁谓等人结党营私,这也是胡则被时人所诟的重要原因。程夔初则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强烈的反驳。他提出了胡则与丁谓等人并没有“结党”,说丁谓被贬后,众多旧友中只有胡则一人不远万里派人前去看望他,因此胡则与丁谓的交往属“贫贱之交”。他在文章末尾中还加上了“公神人也,聪明正直不待小子之辨也”(92)。数百年来,对于胡则与丁谓结党一事,从未有人怀疑或反驳过。而程夔初在没能举出什么新鲜、有力的佐证资料前提下,却对宋代的记载横加否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地方情绪的流露,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这样的文章,被收入到光绪《永康县志》中去,暗示着永康籍士人存在着为胡则“护短”的倾向。

总之,属于士大夫阶层的胡则的信仰,自从宣和年间被朝廷授予封号之后,当地的士人阶层也积极参与到其中。也正是如此,当地士人就一直存在着美化胡则的倾向。由于当地士人阶层的努力,胡则神逐渐成长为金华府地域的正神。明初,可能是金华府籍文人的游说,胡则神被载入了金华府的祀典,受到了王朝的保护,因此,胡则信仰才能够在明清时期继续得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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