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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就业现状及特点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山西省劳动就业现状及特点(一)山西省劳动就业总体状况及特点综述目前各国的就业标准及就业的定义并不一致,但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看法一致,即:实现就业的人是指符合一定年龄阶段的要求;有获得报酬或经营收入;有职业并在工作;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工作一定时间以上。
山西省劳动就业现状及特点_山西省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

二、山西省劳动就业现状及特点

(一)山西省劳动就业总体状况及特点综述

目前各国的就业标准及就业的定义并不一致,但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看法一致,即:实现就业的人是指符合一定年龄阶段的要求;有获得报酬或经营收入;有职业并在工作;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工作一定时间以上。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所进行的活动”。我国关于就业的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基本一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就业人口是指在参考期内(一周内),为金钱或物质报酬、利润或家庭收入而工作至少一小时的劳动年龄人口(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包括被雇佣而没有上班,但与雇主保持正式联系和拥有一家公司但因特别原因暂时没有上班的人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3年发布《关于落实再就业政策考核指标几个具体问题的函》的文件中,将就业人员界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同时,我国正在逐步发展弹性就业,阶段性就业,自由职业者,非正规部门就业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

1.劳动就业总体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山西省各级政府的努力,山西省劳动就业成绩斐然。突出表现在就业人员显著增加,就业结构变化巨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就业管理体制正在形成。

(1)就业人员显著增加

为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是保证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改革开放30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抓住发展经济这条主线,针对不同时期就业工作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创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一是结合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和私营个体经济,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三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市场力量配置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已成为劳动力实现就业的主渠道。各项改革尤其是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快速的发展促进了就业总量的稳步增长。

截至2010年底,山西省城乡从业人员为1685.9万人,与改革开放前的965.2万人(1978年数字)相比,增加74.67%,增加了720.7万人,年均增加22.5万人。

(2)就业结构变化巨大

世界上就业结构演变理论及一般趋势是:第一产业劳动力资源占全部劳动力资源的比重处于不断下降之中,并且比较劳动生产率低;第二产业劳动力资源相对比重总体趋势是上升的;第三产业的劳动力资源相对比重,几乎所有国家(地区)都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山西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伴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人员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山西省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下降幅度处于总体下降的徘徊状态;第二产业劳动力资源的相对比重,大体不变或略有下降;第三产业劳动力资源比重总体处于上升状态,符合就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表1-2)。

表1-2 山西省劳动力资源就业结构变化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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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06—2010年山西统计年鉴数据

山西省劳动资源就业结构的变化说明:第一产业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的能量略低,劳动力过剩且有加剧趋势;第二产业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的能量较弱,吸纳劳动力容量较小,但相对劳动生产率最高并呈逐年提高态势;第三产业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的能量较强,未来仍有继续接纳劳动力的能力,对增加就业机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就业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山西劳动制度改革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国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规后,劳动关系和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自主用工、个人自主择业的权利得到保证,山西劳动力市场建设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统一的、涵盖全部城镇劳动者的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1983年开始在部分企业新招工人中试行劳动合同制,1985年在全省逐步推开,1986年在新招收的人员中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并实行了养老和待业保险制度,恢复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使劳动关系的建立开始向法制化迈进。特别市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确立后,劳动制度改革由单项突进转向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重点的改革。《劳动法》的颁布,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创造了较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全员合同制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来。1996年,山西城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职工人数约占城镇企业职工总数的99%。出现了劳动力就业多渠道,企业能招能辞和职工能进能出的新局面。进入21世纪以来,山西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转向创业扶持、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开展创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就业机会、改善创业环境,劳动就业形势进一步发生积极变化。

2.山西省劳动力就业总特点

(1)经济增长趋缓使社会就业矛盾加剧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山西省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直接抑制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在就业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第一,尽管新增劳动力逐渐减少和社会劳动参与率也在下降,但由于经济增长趋缓所能提供的净增就业岗位回落更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城镇失业率呈持续上升趋势,社会就业压力日趋加大。第二,受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和农村非农产业吸纳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都有较大幅度地减少,使农村劳动力就业不足、收入下降,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别。第三,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的地区,扩大就业难度非常大,部分行业和地区的就业问题难以获得有效解决,个别地区和行业局部的失业率过高,极易爆发群体性事件。

(2)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对就业形成一定压力

随着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产业之间及其内部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产业是传统上蓄积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但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已逐步演变为排斥劳动力的主要部门。由于新老产业交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以及重复建设等问题,第二产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变化剧烈,不断有不适应这一变化的从业人员下岗和失业。第三产业虽有较高的就业弹性,也有较大的就业潜力,山西省第三产业的发展还受到许多制约,如城市化发展滞后、生产服务业落后以及居民消费水平和习惯、社会认同程度等,都使其吸纳就业的潜力未能充分发掘。同时,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需进一步落实下岗分流和减员增效的措施,不仅难以吸收就业,而且还将有大批职工下岗。

(3)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还缺乏政策和制度保证

随着山西省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是,由于有关就业的各项制度不完善,一些政策带有局限性,不仅对劳动力流动和劳动者自主就业起不到促进作用,客观上甚至成为一种阻力。如城乡及区域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较小;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低;处理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不足;一些职业介绍机构尤其是农村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城市中普遍制定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加以限制等等,都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亟待研究和解决。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最终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制度不健全和政策不配套仍然是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的最大障碍,否则将很难促使下岗和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

综上所述,山西省在就业领域还存在许多困难,有些问题不及时加以解决,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同时还要看到当前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也有一些有利因素:一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好转,山西省的经济增长也必将增速,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从而促进就业状况的好转。第二是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再就业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对缓解社会就业矛盾将起一定的作用。三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客观上为集中精力优先解决城镇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籍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如期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将为今后几年更好地解决城乡就业问题奠定基础。

(二)山西省劳动就业详情分析

1.从业人员规模及增长情况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从业人员规模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表1-3)。2006年从业人员1561.16万人,2007年1595.65万人,增长率为2.21%;2008年1614.10万人,比2007年增长1.16%;2009年1630.60万人,比2008年增长1.02%;2010年增长到1685.90万人,比2009年增长3.39%,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10年山西省从业人员比2006年增长124.74万人。

从山西省从业人员的构成上看,分为单位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及个体、农村及乡镇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四个部分。2008年和2009年两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从业人员构成也有一些特点:

2008年职工、农村及乡镇企业就业人数比2007年略有下降,但城镇私营企业及个体就业人数上升26.62万人;2009年城镇私营企业及个体就业人数比上年略有下降,其余各项都保持增长态势。

表1-3 2006年-2010年山西省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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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西统计年鉴2011》2-6

2.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

表1-2表明,山西省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1561.16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685.90万人,五年间从业人员增加124.74万人,年平均增长24.95万人,2006年—2010年平均增长率为1.95%。

山西省三次产业构成中,仍然是以第一产业为主,但是比重逐年下降:第一产业已由2006年的41%逐渐下降到2010年的37.9%;第三产业次之,并且其所占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已从2006年的32.4%逐渐增加到2010年的35.9%;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最小,并且在2006年—2010年的五年中构成比例没有明显变化,基本保持在26%~27%之间。

3.工农业劳动者构成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工农业劳动者总数在2007年和2008年略有下降,分别为962.80万人和966.40万人,低于2006年就业人数969.72万人。2009年就业人数增加98.3万人,增幅为10.17%,增加幅度较大,2010年就业人数增加至1081.00万人。

其中,工业劳动者从业人数在2006年-2008年这三年当中变化不大,构成比例基本上在33%~35%之间,到2009年和2010年的两年中比例有所增加,2009年工业劳动者构成比例为40.36%,2010年构成比例为41%;而同时期农业劳动者从业人数在2006年—2008年基本上保持在65%~67%之间,变动幅度较小,2009年—2010年随着工业劳动者从业人数的增加所占比重有所减少,构成比例分别降低为59.64%与59%。

表1-4 2006年-2010年山西省工农业劳动者人数及构成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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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西统计年鉴2011》2-7

4.不同行业从业人员构成

2006年—2007年山西省就业人数达到百万人以上的行业为:农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2008年开始,建筑业从业人数也达到百万以上,而且从业人数逐年增加,2008年为101.8万人,2009年为110.8万人,2010年达到115.7万人;2009年和2010年,批发和零售业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60.6万人和169.5万人,超过了制造业从业人数158.5万人和161.7万人,位居第二大从业人数较多的行业。

2010年,山西各行业中从业人员最少的五个行业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3万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3万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8万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1万人、房地产业5.2万人。

5.不同经济类型从业人员构成

从经济类型看,山西省从业人员较多的经济类型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从2009年和2010年的数据来看,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人数有所降低,从2009年的246.7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237.8万人;而集体经济从业人数从2009年的987.8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004.2万人,增长率为1.66%;私营经济从2009年的121.9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28.8万人,增长率为5.66%;个体经济从2009年的158.4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82.3万人,增长率为15.09%。

除此之外,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2010年的从业人数比2009年都有所上升,但从业人员总体上规模较小,与其他几种经济类型相比所占比重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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