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丧葬习俗
天葬是藏族最普遍的丧葬习俗,除此之外还有水葬、火葬、土葬等其他的丧葬习俗。藏族对死亡的理解,对死者遗体的处理,也都定格在物质的范畴,葬俗也成为物质论意识的折射。也就是说,青藏高原的地理环境孕育了藏族丧葬文化的物质论意识。常言道人生无常,人死后,人们对亡者表示同情和哀悼,纷纷念经祈祷,并积极参与各种祭祀活动,以示对死者亲属的慰藉,悼念活动一般进行49天。据《中阴得度》记载,这49天称为“中阴”,即从断气到投胎转世需要的时间。一般分为三个时期,分别叫“临终”“实相”“投生”,代表中阴的初期、中期和后期。人们最大的担忧是灵魂进入三恶道中,成为受尽煎熬的饿鬼,或供人奴役的畜生,或被打进地狱,经历最恐惧的灵肉之苦。为了解脱这种结局,唯有向佛陀表达心迹,即通过供养诵经,驱除不净污垢和避免鬼怪妖魔的打扰,积累善业,取得功德,顺利渡过苦海,达到彼岸。通常念诵的经文为救度亡灵之经,还有“白伞盖母禳解法”,《解脱经》自然是不能疏漏的。
一旦观察出亡人临近断气,则适时换上干净的、早已缝制好的衬衣衬裤。另准备好一件没有装饰、颜色朴素(以黑为主)、新缝制或洗得干净的布衫(或氆氇褐衫,或自织的粗褐衫均可)作为遮盖。除此之外,不需要任何殉葬品,包括其生前穿过的衣物、配饰、用具及其他喜爱物,以免留恋分神,灵魂难以逃脱。
据考古工作者在山南、林芝、阿里等地区发现的墓群和考古普查工作中收集的材料,西藏的墓葬早在1000多年前就已具备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丧葬礼仪隆重,葬后还有定期的祭祀活动。
一、土葬
西藏地区相当久远的葬法。藏文史籍记载,吐蕃止贡赞普之子茹拉杰为其父建造了“第一座陵墓”。到了吐蕃王朝建立以后,入吐蕃的唐朝使者沿途所见“山多柏坡,皆丘墓”。又据《西藏王统记》载,止贡赞普尸体出殡时,有苯教巫师参与主持。藏族原始苯教留存至今的大量丧葬仪规的材料说明,藏族祭祀祖先亡灵的习俗起源也很早。至吐蕃王朝,已基本形成丧葬祭祀的整套规则,正如《旧唐书·吐蕃传》所言:“其赞普死……乃于墓上起大室,立土堆,插杂木为词祭之所。”以后,由于佛教的传入并成为藏族普遍信奉的宗教,丧葬形式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塔葬、天葬、火葬这些与宗教密切相关的丧葬仪式。同时,藏族对固有的丧葬方式——土葬的观念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土葬本来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在盛行天葬以后,西藏人民则改变了认识,以为土葬是最坏的一种葬法。一般适用于麻风、炭疽、天花等传染病患者,或者强盗、杀人犯、被刀杀死者等。西藏和平解放前法律不允许他们天葬或水葬,只允许挖坑埋进土里,意思是灭其根种。土葬之俗,主要在四川甘孜和阿坝两自治州部分地区流行。德格县城一带葬地比较固定,葬坑为深约1.5米的圆锥形,下略撒五谷,尸用布包裹,尸呈面西而坐式放入坑内,接着用土打紧填埋,不能垒坟堆,上面放一块刻有咒经的玛尼石,插上经幡,葬仪即告结束。白玉河坡一带,尸体下坑后,上面用几块白石垒成坟头,上插一块木牌,当地藏语叫“巴卡”(防鬼灵牌)。道孚一带则喜用一种穴式上葬,即不朝下挖坑。而是在土壁上横挖一坑。木棺横推入坑,外面用石块砌好洞口,再用泥糊平整。有的画一牛或羊的头像,上面弄点白灰,插一根经幡。
二、天葬
西藏地区以天葬最为普遍。藏族称天葬为“恰多”,即鹫(藏族习惯称为鹫鹰)。天葬有天葬场,各地有各地的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出殡一般很早,有专人将尸体送至天葬场。司葬者首先焚香供神,鹫见烟火而聚集在天葬场周围。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骨头用石头捣碎,并拌以糌耙,肉切成小块放置一旁。最后,司祭者用哨声呼来鹫,按照骨和肉顺序喂食,直到吞食净尽。炉霍勒宗四部地区,天葬台边有根木桩,尸运至后,解绳脱衣,将尸体面朝下背朝天放于尸台上,将绳子把四肢分别捆于木桩上,最先割下脑袋,再按刀法划割,待鹫吃完肉后,再将骨头和头一块砸碎,拌上糌粑酥油等,一并饲鹫。
秃鹫
三、水葬
水葬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整尸抛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区奉行此俗。一般是两人送葬,将尸体背至水深急流之处抛入江中,并在入水处熏烧点糌粑,葬仪即告结束。雅江日依一带,人死后马上在腰际砍一刀,然后头脚相叠捆好,放人背篼之中,口上搭一黑布。当天由一人背去丢入河中。其二是将尸体肢解后再投入江河中。甘孜德格龚垭地区的水葬习俗,其出殡多在夜晚,葬地选在水势呈海螺纹旋绕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尸体首先被置于墩上,用斧按关节从上到下肢解,砍一块抛一块,最后连砍斧、尸袋及四周血土一并投入河中。甘孜绒坝岔在水葬时,肢解尸体讲究尸的放置,男的卧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区的普圾一带,解肢不能粘铁,只能以加工后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区,也多半将尸体肢解后抛入江河。
水葬,在康区民间比较盛行。在前、后藏地区,多认为水葬卑贱,只有乞丐、病人、赤贫或患传染病者才去水葬。
四、火葬
火葬在卫藏地区过去一般多在高僧和贵族中进行。一般程序是:人死后,尸体捆成坐姿,固定在木架上,抬到火葬场,把尸体放在垒成交叉状的柴堆上,然后四周用柴相撑。请来的僧人面对尸坐,念经祈祷死者灵魂被天堂之神接受,同时在柴堆上洒油点火。焚尸完毕,捡起骨头灰烬,带到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让流水带走。在藏东各地及四川藏族地区也普遍盛行火葬。在新都桥一带视火葬为圣葬,葬式也很特别。人死后由几位长者擦洗尸身,把四肢交叉叠起,五官中塞入酥油,然后用白布将尸体缠裹,死者头布画上“苈”符号,左胸画6个星星、9支弓箭、1条鱼、1个牛头、1个羊头。再把尸体置于堂屋地板上,请喇嘛念3天经。火葬时给死者准备五谷和糖类一起火化。另外还要准备161根小木棍、39个麦面小饼和39个酥油包,用作烧祭神灵和饿鬼。
五、塔葬
藏族大活佛基本施行塔葬。一些活佛是尸体火化后,把骨灰存入灵塔;也有些活佛圆寂后,尸体经过脱水后被直接泥塑成佛像。有名望的大活佛圆寂后,则用盐抹尸脱水,然后涂上香料等贵重药物,用绸麻将全身包裹,砌葬在塔中,以永久保存。灵塔分金、银、铜、木、泥各种,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如达赖、班禅圆寂后要建金灵塔,而甘丹赤巴只能建银灵塔。灵塔建成后分别存放在各寺院里。
藏族幼儿夭亡,一般不举行葬礼,而是把尸体放在陶罐之内,盖好扔进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长期存放于库房之内。
藏区的个别边远地区还有石棺葬和崖葬的习俗,在此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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