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口普查清查摸底质量控制几点想法
俞炳林
清查摸底是人口普查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保普查对象精确定位,普查登记一次成功的前提。人口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都非常重要,而清查摸底的质量控制则更为重要,是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重视清查摸底的质量控制,可以变事后“弥补”为事先“预防”,可以提升人口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下面,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体会,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的质量控制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质量控制工作的实践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是普查登记前的实战预演,是确保普查登记主要数据不出大的偏差的依据,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有序推进清查摸底工作
1.充分做好清查摸底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清查摸底前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制订了《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方案》,对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科学制定摸底工作计划。从时间安排、工作步骤、业务培训、组织宣传、质量控制、数据评估、查漏补缺、物资保障、考核评比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一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省、市、县人普办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和《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方案》,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搜集有关部门资料。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资料,计生部门一年内的出生人口资料,特别是超生人口资料,民政部门(殡仪馆)的分乡镇的死亡人口火化资料,卫生部门的出生、死亡婴儿人口资料等。并将收集到的资料及时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及普查区和普查小区,作为参考,做到上门摸底时心中有数,提高清查摸底的效率及质量。四是做好物资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清查摸底的各项物资保障工作,确保清查摸底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清查摸底业务培训。按照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全省“两员”分级组织清查摸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怎样核对普查小区、怎样绘制普查小区图、怎样做好人户不一致人口核对及定位、怎样填写外来和外出流动人口摸底表、怎样编制《户主姓名底册》。要求:普查小区的边界在《普查小区图》上有明确的标注;小区内的建筑物没有遗漏;绘制的普查小区图规范清楚与实地基本对应;人户不一致人口的核对做到准确定位;《户主姓名底册》中的房号、户号与小区地图完全一致。对空挂户、空房户、人户分离户、外来户、外出户、集体户、出生、死亡人口(“孤老户”的死亡及全户死亡的)情况等重要信息,要在《户主姓名底册》中明确标注;对未办理居住证的、无固定住所的、无固定职业的、特殊服务行业的、外出去向不明的和全户外出的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的人口及死亡未注销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清查摸底,要高度重视,不能遗漏,确保《户主姓名底册》准确。为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提供重要依据。
3.广泛深入开展清查摸底宣传工作。按照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清查摸底阶段正是全省人口普查宣传月期间,全省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联合宣传部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户外电子屏、公交视频、广场活动、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方法,以及在普查小区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人口普查公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法》等,为人口普查和清查摸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抓住重点,强化督导,确保清查摸底数据质量
人口普查摸底工作重点是流动人口,难点是人户不一致人口核对即普查对象的定位,关键是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1.抓住重点切实查准查实流动人口。针对我省流动人口多、流动频繁、外来人口情况复杂、全户外出信息不明、一房多户人户分离严重、多次上门人不易找到、出租房屋多房东难找、群众配合程度下降等实际情况,为查准查实流动人口,确保摸底数据质量,我们在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又在国家制定的《户主姓名底册》基础上,增加了外来和外出流动人口摸底表,进一步细化外来和外出流动人口摸底指标。把本小区的流动人口具体细化到每个人,流向具体细化到村(居)委会,确保流动人口信息摸底到位。
2.做好人户不一致核对确保“不重不漏”。在清查摸底工作完成流动人口摸底表的登记和基本掌握分小区人户分离情况后,由省人普办统一组织协调全省人户不一致人口联系核对工作,明确各级职责,落实责任制。对跨普查区的流动人口由乡级人普办统一组织联系核对,跨乡镇的流动人口由县级人普办统一组织联系核对,跨县区的流动人口由市级人普办统一组织联系核对,跨市地和省的流动人口由省人普办统一组织协调联系核对。在普查登记前认真做好人户不一致人口的普查定位,确保普查登记时不重不漏,有效提高清查摸底数据质量。
3.切实加强清查摸底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实践证明:只有工作的高质量,才能保证数据的高质量。因此,我们对清查摸底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非常重视。一是及时掌握摸底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人普办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开展摸底工作,每天逐级上报工作进度,普查员必须入户摸底,先慢后快,保证质量,切忌仓促走过场。二是逐级指导摸底业务工作。在摸底阶段各级人普办领导和业务骨干深入普查小区指导业务,帮助解疑释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决不能凭个人理解各行其是。对情况复杂和任务繁重的普查小区,要派出业务骨干指导、把关。防止出现逻辑性和系统性差错,力争把差错消灭在摸底阶段。三是着力加强质量检查、抽查和督查力度。省、市、县联动,着力加强质量检查、抽查和督查力度。以各级人普办质量控制组和业务骨干为主,组成若干个督查组,由领导带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普查小区检查、抽查摸底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尽量使基层工作人员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并要求各级督查组做好检查记录,真正做到对清查摸底数据“心中有数”。四是及时进行摸底资料与部门资料核对和查漏补缺工作。在各县(市、区)基本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后,要求各级人普办及时将摸底资料与部门资料进行核对和数据评估,有差错的进行查漏补缺,及时纠正。
二、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质量控制工作的启示
通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实践,深刻体会到清查摸底作为人口普查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的普查和调查提供借鉴,很有必要。
1.充分的准备工作是清查摸底顺利进行的前提。在摸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是要制定详细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二是要全面收集整理有关部门资料。如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人口资料;计生与卫生部门的出生和死亡婴儿人口资料,劳动人保部门的外出人口资料等,加以整合对比,掌握大数,为我所用。三是“两员”要熟悉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和界线。清楚普查小区内的房屋和建筑是否有人居住,了解本普查小区内的流动人口和简易房、工棚、市场、旅馆、车站、码头、桥洞等可能有人居住的地方的基本分布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摸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加强舆论宣传是提高群众积极配合的有效途径。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摸底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积极配合的有效途径。清查摸底是普查员第一次上门入户面对面接触调查户,可借此时机向调查户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在普查小区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各住户楼道口张贴公告等,积极做好人口普查宣传,争取调查户理解和支持,以配合摸底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格业务培训是清查摸底成功进行的重要保证。清查摸底工作要达到“摸底定大局”的目标,严格的业务培训是重要保证。一是要充分作好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的准备。讲课宜细不宜粗,要以图表、个案为主,便于“两员”理解掌握。二是要安排合理的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的长短应因人而异,要以确保培训质量为前提,不能一刀切。三是要注重培训方法和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4.加强检查、督查是确保摸底数据质量的关键。摸底工作的检查、督查应重点关注小区内户籍人口中的人户分离情况、空房户和空挂户情况、流动人口情况、出生、死亡人口情况等重要指标有否重复和遗漏,确保摸底数据质量。
5.切实兑现劳务补贴是稳定“两员”队伍的基础。随着摸底工作的逐步开展,工作量不断上升,普查员有时为了摸清一户甚至一人,需要反复奔波在大街小巷来回或上下跑好几趟,工作辛苦不用说,“两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也开始出现,有的普查员会半途而废。这时:一方面需要及时做好稳定“两员”的思想工作,交流沟通,感情留人。另一方面要切实兑现承诺,按时发放劳务补贴,取信于民。确保“两员”队伍稳定,确保普查摸底工作的连续性和数据质量。
三、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质量控制工作的建议
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质量控制工作实践中,我们认为有些方面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1.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明确: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人口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本应由政府领导挂帅,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项工作由政府发文组织实施,统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而事实上,在有些县(市、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基本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统计部门既要争取政府领导重视,部门支持配合,又要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还要组织完成大量的人口普查业务工作。由于统计部门职权所限,很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如人财物的保障问题,部门支持配合问题,“两员”劳务补贴问题,甚至少数地方普查已经结束,“两员”的劳务补贴还没拿到,基层统计部门又无能为力。只能感叹统计部门“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困难很多、又很无奈”。建议:今后大型普查要以立法和法律形式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尽量减轻统计部门的压力,克服“统计万能”现象。
2.进一步完善有关细则、表式的制定和设计。清查摸底在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中被誉为“摸底定大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制定细则和设计表式时,应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听取最基层村(居)委会和普查员的意见,避免出现“研究生设计小学生操作”的现象。如摸底工作细则的时间安排问题。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摸底工作从2010年10月15日开始,10月30日以前结束。要在十六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图、做好人户不一致人口的核对定位、填写外来和外出流动人口摸底表、编制《户主姓名底册》等,时间相当紧张。根据以往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实践,我们认为清查摸底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应服从摸底质量的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建议:安排30个工作日比较合理,用25个工作日基本完成摸底工作,用5个工作日进行复查、抽查以及对主要数据的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补漏。又如划区绘图、业务培训、清查摸底三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个别指标口径问题。第六次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普查小区划分从2010年8月11日开始,8月30日以前结束。而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任和培训工作细则又明确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任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这意味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在没有经过业务培训的情况下,进行普查小区划分,由于“两员”对细则中有的指标理解程度不同,如80个住房单元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对80个住房单元内居住的住户没有摸底,只是参照行政记录(户籍人口),难免出现普查小区划分不规范现象(大的小区1000多人),给后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质量难以控制。建议:一是将“两员”选任和培训工作提到小区划分前进行。二是将小区地址代码终定时间推迟,给省、市、县人普办适当的检查、调整时间,在摸底工作结束前10天上报最终小区名单,确定小区地址代码。
3.着力建设一支稳定的调查员队伍。调查员是普查和抽样调查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是源头数据的采集者,其队伍的稳定、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影响政府统计的公信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有一定素质的调查员队伍。要实现这一目标,靠基层统计部门是很难做到的,只有从国家层面、各级政府层面才能实现。建议:一是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统一发文明确各级的任务和责任。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统计事业编制,加强基层乡(镇、街道)、村(居)统计人员力量(可以参考组织部门建立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方法)。三是着力培育和扶持统计代理事务所和统计调查公司,可以将有些小型抽样调查,进行委托调查。四是采取政府购买劳务方式,聘请一批相对稳定的调查员,签订统计调查劳务协议,建立调查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培训,按照“谁用数据谁出钱”的原则,根据工作量给予补贴。
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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