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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话要说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32.97%的人认为新《选举法》实现了平等性原则,有37.91%的人认为从制度层面明确取消了城乡差别,有40.66%的人认为城乡居民选举的实质平等和形式平等更加统一,有48.90%的人认为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
我们有话要说_2010~2011年甘肃省舆情分析与预测

三、农业劳动者:我们有话要说

今年的舆情调查有三个专题与农业劳动者息息相关,分别是:农民对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及经费使用效益的评价、甘肃农民对城乡一体化的看法与期望、甘肃部分社会阶层对新选举法的看法——以农民工群体为例。近年来,中央和甘肃省委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有利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农村发展态势良好。但农村多年积累下来的突出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农村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国家对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城乡一体化建设力度等方面,老百姓看到了中央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决心。

1.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得到认可,还需深入

在国家宏观层面的带动下,2010年甘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层次的广度和深度正在进一步拓展。在此现状下,需要通过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涉农重大工程项目、延长农业产业链等方式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拓展增收空间;需要通过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整体优化与组织化发展,逐步改变甘肃农村人力资源发展普遍存在的粗放模式。为此,甘肃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将“整合培训资源,实施14万名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众办的14件实事之一。

调查显示,农民对转移就业技术培训表示欢迎,77.3%的被访者希望参加转移就业基础培训。在培训时间、方式、周期等的选择上更倾向于贴近实际。39%的被访者最希望参加建筑类的技术培训,在培训方式上,52.3%倾向于选择当地政府与企业的联合培训方式。64.4%认为学会一门技术以6个月为宜。73.0%认为参加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对由体力劳动向技术工种转化有促进作用。几乎每一位被访农民都表示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对增收创收的带动作用显著。60.2%的被访者认为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对自己的转移就业需要很有帮助;59.9%认为出台的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得到了落实,获得了实惠;60.8%认为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对农民的扶持力度大。可见,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认可。但从调查结果看,农民获得政策信息的途径不能尽如人意,仅有8%的被访者是通过政府组织传达相关政策的,75.3%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被动接受到相关信息的,以至于对政策比较了解的仅占调查总数的8%。

综合问卷与访谈看,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需求旺盛,培训效果显著,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政策受到广泛肯定。但政策的下达与反馈机制在农村基层尚需进一步加强,需要引导农民积极主动了解政策,反馈政策,做到相关政策宣传的无缝隙覆盖。

2.城乡一体化:美好愿景,道路漫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意味着多年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将被逐步打破。但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甘肃省推进城乡一体化,面临自然条件严酷和自身经济实力不强的双重挑战,既有全国和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西部省份发展的特殊性问题,甘肃城乡一体化发展任重道远。

通过城乡一体化的逐步推进,90%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体会深刻,尤其是学校、医疗卫生条件、交通、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调查显示:64%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城乡主要差距集中体现在就业方面,其次是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分别占到52.1%和50.2%,再次是市场经营和交通、通讯,分别占到34.6%和29.0%。66.4%的被调查者认为近几年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小城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56.7%认为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配套性差,7.3%认为看病贵是目前农村看病就医方面的最大问题,服务态度差位居第二。56.2%认为文体活动场地和设施缺乏是目前所生活村庄最不方便的问题。一半以上被调查者对当地乡(镇)政府部门在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的工作成效持肯定态度。至于如何才能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有自己的看法,68.2%认为应注重从文化科技方面入手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57.6%认为应注重从教育方面入手;53%认为应注重从就业方面入手;48.4%认为应从医疗卫生方面入手;16.1%认为应从金融保险方面入手。

显然,目前正在实施的城乡一体化工程得到了大部分农民的认可,他们对城乡一体化前景充满信心,期望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收,希望政府从文化科技、教育、就业和医疗卫生方面缩小城乡差距,期望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收入能有所增加,缩小城乡差距。

3.新选举法:农民工可以自己代表自己

农民工作为当前中国流动性最大的社会群体,由于户口在家乡而又长年在城市务工,其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的行使一直存在实际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虽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一定程度上取消了城乡差别,实现了“同票同权”,但由于选举权实施是在户籍所在地,而大多农民工长年身在异地,行使选举权的实际问题仍然存在。因此,调查和研究农民工群体对新选举法的看法与认识,有助于了解该阶层对自身政治权利的认知以及对新选举法的看法和预期,有利于了解新选举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以及可能出现的种种不足,有助于解决城乡人口大流动背景下新选举法实施和操作的难题和摆脱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困境。

调查结果显示,有59.90%的被访农民工对新修改的《选举法》的内容根本不清楚或者压根就没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民工群体对新选举法的关注度和了解度较低,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有效渠道。在问及“如何看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这一新规定”时,有53.85%的人认为“充分保证和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有31.87%的人认为“改善了人大代表的结构”,有14.29%的人认为“应当进一步明确比例”。有32.97%的人认为新《选举法》实现了平等性原则,有37.91%的人认为从制度层面明确取消了城乡差别,有40.66%的人认为城乡居民选举的实质平等和形式平等更加统一,有48.90%的人认为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有38.46%的人选择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还有32.97%的人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76.92%的被调查者认为选举权是庄严而神圣的公民权利,85.71%表示十分渴望参与投票,65.38%表示愿意成为被选举人,表明农民工公民意识的觉醒。在问及“如果家乡组织选举,身在外地的您希望在哪里投票”(单选)时,有76.92%的被访农民工选择“回原籍”。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更重视在家乡的权益,也说明《新选举法》比较符合当前的国情。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问及“如果允许,是否希望在居住地选举投票”(单选)时,56.59%的被访者认为长时间在本地工作,当然愿意参与本地的选举,可见,回家乡投票除了顾及家乡权益外,也是无奈之举。近六成被访者渴望融入城市,与市民享有相同政治待遇。

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农民工群体对新选举法的总体评价趋向正面,对新选举法的意义和价值具有较好的理解和积极的肯定,对切实实现自身的选举权利抱有期待,也从侧面反映出新选举法符合民主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要求,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具有比较好的民意基础。

总体看来,农民工对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度低,期待度高;政治热情与忧虑并存;政治选择的根性强,有融入城市的趋向;吁求公平正义、呼唤有效监督;担忧金钱政治、审慎期待选情;向往自由参选、渴盼透明沟通。政府需要在实现选举权利的良性迁移、注重和保障选民意愿的双向平衡、提升农民工的政治话语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拿出有利举措,真正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选举权落到实处、方便操作,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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