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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道德地位的女性主义解读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有关胚胎道德地位的争论还在继续。正是由于人们所处的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对待胚胎道德地位的观点、态度不同,从而导致伦理争议的产生。这种男性度的文化代表了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持赞同态度的一方,而女性度的文化代表了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持保留态度的一方。

一、胚胎道德地位的女性主义解读

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要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必然要毁灭胚胎。宗教界和反堕胎组织的人士往往认为:在受精的一刹那,人的灵魂就已产生,因此人的生命始于受精卵。摧毁胚胎就等同于扼杀生命,甚至等同于“杀人”,这是侵犯人权,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是损人利己的行为。但是,从事相关研究的科学家、医学家和病人则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可以解除千万癌症患者、帕金森症患者和需要移植器官者的病痛,挽救他们的宝贵生命才是对人类生命价值的最高尊重,主张给干细胞研究以宽松的政策和伦理支持。造成这种分歧的关键原因是人类胚胎是不是生命。因此,对于胚胎道德地位的伦理分析紧迫且必要。

1.胚胎道德地位的确定

对胚胎道德地位的争议,主要是没有一致的道德地位标准,另外对“人”的概念也存在着定义上的分歧,即人类(Human Being)和人格(Person)的两种定义的分歧。

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玛丽·安妮·沃伦(Mary Anne Warren)指出了道德意义上的人格(Person)与生物学人种(Human Being)的不同,提出具备人格的标准:有意识、推理的能力、自发的能力、沟通的能力、自我概念与自我意识的存在[1]。当我们用这些标准去判定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胚胎的道德地位时,我们发现,干细胞研究中过的胚胎不属于上述任何标准,胚胎的道德地位不属于人格意义上的人(Person)。但由于胚胎是人类的胚胎,他们又属于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种(Human Being)。对于胚胎属于生物学上人种的那个阶段,生命科学界从功能论和胚胎学判断,14天以内的胚胎属于前胚胎阶段,没有神经和大脑,处于无知觉、无感觉的阶段,可以用于干细胞研究[2]。这个阶段的胚胎没有神经和大脑的发育,具备人格必须的社会文化培养就更不能提及了。另外,若果认定大脑功能的丧失是脑死亡的标准,反过来说,14天内的胚胎没有大脑和神经的发育就可以认定其还不具有人格的人的生命。因此,用14天内的胚胎做研究不应该遭到道德的谴责。

对于胚胎干细胞的另一种来源——人兽嵌合体胚胎,它直接挑战了“人的尊严”,引起我们对人兽嵌合体胚胎道德地位的伦理考虑。不管是“人兔细胞融合”还是“人兽混种羊”,它们都会带来的生命科学技术上的安全隐患,这些嵌合体胚胎中所携带的动物病毒会入侵人体,嵌合体胚胎产生的器官同样也存在免疫排斥等。与这些技术上的安全隐患同时出现的还有对人类道德伦理的冲击。

在女性主义视角下,“人兽嵌合体胚胎”出现不仅是对“人的尊严”的侵犯,还体现出了生命科学中科学家的欲望、价值和利益。生命科学选择什么问题进行研究,本身就是社会制度与权利关系的反映,生命科学体现了一种价值建构,“人兽嵌合体胚胎”就是科学家片面追求科研成果的产物。

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有关胚胎道德地位的争论还在继续。笔者认为胚胎与女性紧密相关,从女性主义角度分析胚胎的道德地位,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或能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遇到的伦理问题提供参考。

2.文化价值差异是引起胚胎道德争议的根源

任何人、任何群体和社会都有一定的文化归属,这种文化归属有宗教信仰的不同,也有传统习俗的不同。伦理是一切人类共有的文化现象,但是由于文化异域性和异质性的影响,伦理在不同人群和社会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正是由于人们所处的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对待胚胎道德地位的观点、态度不同,从而导致伦理争议的产生。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文化价值差异是由性别差异引起的,妇女在社会工作中与男性不同的分工,以及女性独特的生理特征和母性体验,造成了男女在文化价值上的差异。著名的社会学家吉尔特·霍夫斯塔德(Geert Hofstede)曾把文化差异分为男性度和女性度:对于男性社会而言,居于统治地位的是男性气概,如自信武断,进取好胜,对于金钱的索取,执着而坦然;而女性社会则完全与之相反。一个社会对“男子气概”的评价越高,其男子与女子之间的价值观差异也就越大。这种男性度的文化代表了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持赞同态度的一方,而女性度的文化代表了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持保留态度的一方。女性更注重道德事件中人的关系如何,事件发生情境的特殊性如何,强调在关系情境中的道德关怀,比如对胚胎道德地位的认识、关注取卵对女性影响等。所以,在胚胎干细胞研究中,男性更注重研究的科学成果及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而女性则更关注研究对生活的影响、对伦理道德的冲击。这种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文化价值也不失为伦理冲突的原因之一。

同时,女性主义崇尚多元化,这种多元化,也包括多元的文化价值。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商品、资本市场的经济趋于成熟,而且还促进了宗教、哲学的重大变革。因此,在谈论文化价值与生命伦理的关系时,既要考虑哲学、宗教的因素,更应注意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生命伦理关注的生命、死亡、健康、疾病以及人的权利和尊严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文化问题,或者说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因而不能不从文化角度去考虑。无论反对或支持用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都要受其背景文化价值的影响。评估毁灭胚胎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思考这些技术能够给哪些人带来伤害,给哪些人带来福音,以及社会对干细胞技术的认同、接受与否,必须要考虑社会的文化价值影响,所以说,文化价值差异是引起胚胎道德争议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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