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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家属不同意解剖能否解剖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尸体解剖可获得人体生命与疾病规律性信息,为研究和防治疾病提供依据。但尸体解剖应遵循相应的道德原则。反之,如果不经死者生前或死后亲属同意且又未办理合法手续或经特定部门批准,而进行的尸体解剖或摘取器官的行为,是不合乎道德的。

一、尸体解剖的类型

尸体解剖主要分为普通解剖、法医解剖和病理解剖3种。

1.普通解剖 普通解剖限于医药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自愿供解剖者,无主认领的尸体均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

2.法医解剖 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3.病理解剖 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病理解剖:死因不清楚者;有科学研究价值者;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疑似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二、尸体解剖的意义

1.促进医学发展 尸体解剖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首先必须清楚人体的结构,而搞清人体的结构需要尸体解剖;搞清人体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也需要尸体解剖;搞清药物的作用机制和其他一些治疗方法及治疗作用,也需要尸体解剖;病人意外死亡,为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改进诊断和治疗方法,也需要借助尸体解剖。可见,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人体解剖学的发展,就没有医学的发展。

2.验证疾病诊断 临床诊断是对患者进行合理有效治疗的依据,但能否做到诊断正确无误,需要医务人员通过总结大量的经验教训才能做到,其中尸体解剖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不少病例只有通过尸体解剖才能最终确诊。

据国内外报道,临床诊断和病理解剖诊断的完全符合率,一般只能达到75%左右,大约有25%的临床诊断不完全准确,甚至误诊,而病理解剖诊断一般是准确的,因此,通过病理解剖,可以使医师不断积累临床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3.妥善解决医患纠纷 尸体解剖有助于查明临床上病人暴死或猝死的原因,以妥善解决好医患之间的矛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4.发现新疾病 在医学发展史上,许多医学科学的新发现,是通过尸体解剖才获得的。在我国,血吸虫病曾在长江流域广泛流行,在病因未搞清之前,长期被误诊为“长江热”,直到1922年在长沙首次发现了犬血吸虫病的病理变化,之后经大量尸检和动物实验研究,才认识到日本血吸虫病在我国的流行和危害性。此外,尸体解剖可以发现或认识由于使用药物等引起的各种医源性疾病,如大剂量皮质激素的应用可导致肾上腺皮质发生萎缩。

5.促进科研活动 尸体解剖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科研活动,所以,尸体解剖既可以促进科研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又可以加速人才的培养,使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通过尸体解剖学到许多知识。同时,尸体解剖可获得人体生命与疾病规律性信息,为研究和防治疾病提供依据。

三、尸体解剖中要遵循的道德要求

尸体解剖是解剖学本身和相关学科发展的基础,是确定死亡原因、验证临床诊断、积累医疗经验、司法鉴定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医学教育和提高医疗水平的必要手段。但尸体解剖应遵循相应的道德原则。

1.目的纯正 尸体解剖必须用于医学目的或司法目的。普通尸体解剖为教学服务,有助于培养医学生和促进教学研究,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病理解剖为医疗和临床研究服务,查清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总结疾病的病理变化、死亡机制,有利于深化对疾病的认识,具有广泛的道德价值;法医解剖为社会司法服务,自古以来就成为社会习俗,如今对维护法律严肃性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判断死者的死因、性质、身份等都有重要意义,且涉及法律上的量刑定罪,符合社会道德要求。

尸解解剖只能用于发展医学和医学教学的需要,只能用于查清死亡原因的病理学和法医学的需要,否则是不道德的。

2.知情同意 尸体,虽然失去了作为社会人的一些生理特征,但仍然有它的社会属性,仍然与社会、群体或个人保持着联系。因此,尸体解剖应当在征得死者生前或亲属同意后并办理了合法手续后再进行。卫生部1979年发布的《解剖尸体规则》第三条规定:解剖尸体必须经过医师进行死亡鉴定,签署死亡证明后,方可进行。反之,如果不经死者生前或死后亲属同意且又未办理合法手续或经特定部门批准,而进行的尸体解剖或摘取器官的行为,是不合乎道德的。

3.严格操作 严格操作既是尸体解剖的技术规范,也是道德要求。在具体操作上要保持科学性,切口要规范,留取标本要考虑到保持尸体外形完整,缝合符合要求;操作中严肃,不可随便摆弄、乱切乱放尸体,不可有嬉闹言行;尸检术毕要给尸体着装,佩戴好原饰物,对其贵重物品登记保管并向死者家属移交。遵循这些道德要求进行尸体解剖,是人类认识自身的有效途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4.爱护尸体 从尸体本身的价值来说,作为一种特殊的研究材料,应得到爱护和珍惜,以便在有限资源的情况下发挥更大的效用。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不论死者生前的身份和地位如何,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和爱护。尸解解剖完毕要缝好洗净,尽可能恢复原貌,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家属乃至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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