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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病总体危险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为恰当地反映血脂异常对我国人群健康的潜在危害,我国学者提出用“缺血性心血管病”危险,来反映血脂异常及其他心血管病主要危险因素的综合致病危险[2]。与仅使用冠心病发病危险相比,采用缺血性心血管病这种指标,可使得对于高胆固醇血症对我国人群心血管健康绝对危险的估计上升至原来的3~5倍,更恰当地显示了血清胆固醇升高对我国人群的潜在危险。

过去临床工作中控制危险因素的主要策略是“单一因素”干预,即有血脂异常则控制血脂,有高血压者给予降压治疗,有糖尿病者给予降糖治疗,肥胖者进行减重等。这种单一危险干预方案忽略了人体是一个整体的自然属性。更为重要的因各种危险因素并存时,可产生明显的“放大”效应,因此防治效果极不理想。国内外研究证明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常常出现(聚集)在同一个人身上,其致病作用互相协同,互为因果,大大加速了心血管病的进程(图9-1)。

我国流行病学研究资料表明:血脂异常是冠心病发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其作用强度与西方人群大致相同。然而,我国人群血清总胆固醇水平增高不仅增加冠心病发病危险,也增加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危险[1-3]。将血脂异常防治在着眼于冠心病的同时也着眼于脑卒中,能显著提高血脂干预的实际益处,且在我国人群中有重要的公共卫生意义。

图9-1 危险因素协同致心血管病作用(美国弗莱明翰研究结果)

单纯高血压者相对危险为6;单纯高胆固醇者相对危险为4;单纯吸烟者相对危险为1.6;三种因素同时存在时相对危险为16

监测资料和多个队列随访资料均表明我国缺血性脑卒中事件发病率约为冠心病事件的2倍以上[4-6]。说明如果照搬西方人群仅靠冠心病发病危险作为衡量个体或群体存在的心血管病综合危险是不合适的。为了更为恰当地反映血脂异常对我国人群健康的潜在危害,我国学者提出用“缺血性心血管病”(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危险,来反映血脂异常及其他心血管病主要危险因素的综合致病危险[2]。与仅使用冠心病发病危险相比,采用缺血性心血管病这种指标,可使得对于高胆固醇血症对我国人群心血管健康绝对危险的估计上升至原来的3~5倍,更恰当地显示了血清胆固醇升高对我国人群的潜在危险。

因此,“中国血脂指南”中所述的“综合危险”包含了双重含义:①多项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同时存在某一个体身上,对疾病产生综合作用的总和;②动脉粥样硬化相关性疾病中虽有许多如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等,均受这些危险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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