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绪论急性中毒

绪论急性中毒

时间:2022-04-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两大类,主要由接触毒物的毒性、剂量、浓度、侵入途径和时间决定。长时间小量毒物缓慢进入体内,在体内蓄积到一定程度后,也可出现中毒症状者,称为慢性中毒。慢性中毒的临床特点为起病较缓,病程较长,临床表现不典型,缺乏特异性诊断指标,容易误诊和漏诊。

中毒是威胁人类健康的一类特殊疾病,从古到今各种各样的中毒就一刻也没有离开人类的生活。在人类探索自然的过程中,新的有毒化学物质不断被发现和利用,使得人们接触这些有毒化学物品的机会日益增多。研究表明,我国每年仅农药中毒人数就达到十余万起。急性中毒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如何减少急性中毒的发生,如何救治急性中毒,如何降低急性中毒的死亡率是急诊医学面对的重大挑战。

中毒是指毒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在效应部位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机体组织和细胞的病理生理损害,造成器官功能障碍和机体内环境紊乱,严重时可危及生命的过程。能够引起机体中毒的外来物质叫毒物。毒物根据来源和用途分为:①工业性毒物;②药物;③农药;④有毒动、植物。

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两大类,主要由接触毒物的毒性、剂量、浓度、侵入途径和时间决定。人体于短时间内吸收超限量剧毒物质,迅速引起中毒症状,甚至危及生命的全身性或局限性疾病,称为急性中毒。急性中毒的主要特征为起病急、症状重、病情变化快、进展迅速,如果诊治不及时可危及生命。长时间小量毒物缓慢进入体内,在体内蓄积到一定程度后,也可出现中毒症状者,称为慢性中毒。慢性中毒的临床特点为起病较缓,病程较长,临床表现不典型,缺乏特异性诊断指标,容易误诊和漏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