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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死亡案例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器官移植最大的困难是供体短缺,资料显示,供体与等待器官移植的受体的比例是1∶30,在我国这种情况更为严峻。尸体器官移植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尸体死亡时间的确定。器官移植仍存在效用与公平的问题。因此,器官移植的组织及制度保障对提高效率,实现其公平至关重要。

用移植器官来治疗脏器疾病,是人类久远的梦想。器官移植是近代医学最伟大的成果之一,它已经成为治疗某些脏器衰竭的主要手段。器官移植术是20世纪生物医学工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是人类改变传统的药物治疗方式,使衰竭器官恢复功能的一种新医疗模式,它为医学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目前,许许多多身患不治之症的患者通过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获得了第二次生命,长期存活率逐年提高,他们过着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生儿育女,身心健康,人体几乎所有的器官和组织均可以移植,但各种器官移植的效果及方法相差甚远。器官移植术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的分别是肾移植、肝移植、心移植、胰腺移植和肺移植。肾移植是人类移植成功的第一个器官,也是效果最好的。

由于没有法律的规范,器官移植带来的众多法律、伦理的难题一时间还无法解决。器官移植最大的困难是供体短缺,资料显示,供体与等待器官移植的受体的比例是1∶30,在我国这种情况更为严峻。当前,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人们对于遗体捐赠的认识越来越理性,许多人已经能够接受器官移植造福人类的观念,并在生前自愿签署捐赠遗体的协议。赞成者认为遗体捐赠具有如下理由:第一,可将资源作最佳的运用。人体死亡之后,体内的器官和组织不久就会腐烂,化为乌有,若能及时取出捐赠给需要的人即可化腐朽为神奇,遗爱人间;第二,提供死者家属化悲哀为喜悦的机会。死者体内的各个器官或组织,对需要者来说,是无价之宝,是生命的救星,可协助他们起死回生,重获生命的意义,对死者家属而言,会化悲痛为力量,不至于陷入长久的哀伤之中;第三,是庄严崇高精神的最高体现。某些宗教人士,尤其是天主教人士,认为不论是生前或死后将其器官捐出,都是崇高精神的表现。然而遗体捐赠仍存在着旧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和死亡判定问题困扰。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加之在宣传上的力度不够,国人传统观念的束缚,诸如“肌肤毛发受之于天”“全尸寿终”等观念,加重了器官来源的短缺,使患者恢复健康的迫切需求与人体器官的来源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

尸体器官移植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尸体死亡时间的确定。因为实施器官移植技术时,要求被移植的器官,必须在血液循环尚未停止的身体中摘取,否则会影响到器官移植的存活。一般情况下,各个器官允许缺血的时间很短暂。如果按照传统的死亡标准,即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死亡标准,然后再从死者身上摘取器官,那么由于器官缺氧、缺血时间过长和细胞自溶,被摘器官因丧失生理功能而不再适宜移植。因此,医学界大部分人士主张以“脑死”代替“心死”。但如何判定脑死亡,仍是人们探讨、争论的问题。

移植尸体器官应尊重捐赠器官者本人意愿,生前自愿捐献为最佳方式;其次,以直系亲属同意及推定同意为辅助方式。在强调保障器官供源的前提下,避免更多的问题,使患者治疗的权利和尊重死者家庭的权利之间达到某种平衡。

器官移植仍存在效用与公平的问题。作为一个器官移植的需求大国,没有覆盖全国的器官采集、分配及运输网络,势必影响到资源的合理分配,甚至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器官移植的组织及制度保障对提高效率,实现其公平至关重要。第一,建立全国性的器官调配中心网络,配备器官移植专业技术人员,装备切取器官的专用贮存及转运设备。第二,建立全国性移植服务中心,对各地行使行政组织、技术指导及宏观上的裁决功能,如主持器官移植情报信息网络的运行,调配供体的分配、存储,制定有关的规章,组织重大学术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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