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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子显像剂的一般性质量要求

时间:2023-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电子显像剂因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自身的特性,必须在较短的有限时间内完成生产并就地就近使用,而且在生产后与应用前之间大多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目前认可的所有质量控制试验,不仅无菌检查、内毒素检查是如此,某些药物的放化纯、化学纯等质量检查也是如此。对于正电子药品的质量保证,入口及过程控制成为主控因素。

正电子显像剂因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自身的特性,必须在较短的有限时间内完成生产并就地就近使用,而且在生产后与应用前之间大多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目前认可的所有质量控制(QC)试验,不仅无菌检查、内毒素检查是如此,某些药物的放化纯、化学纯等质量检查也是如此。

正电子显像剂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因所用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短,生产这些化合物时必须涉及高水平的放射性,以最终得到临床需要的足量的放射性计数,生产工序必须遥控乃至自动化;其二,合成的正电子显像剂极其微量,绝大多数不加载体,通常相当于近纳摩尔量级,具有使用时不产生药物生理效应的优点。因此,适用于质量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须具有更低的探测下限,对仪器设备的要求较高。

鉴于上述特殊性,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第二部的附录中专门制定出了《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指导正电子药品质量控制方法的建立和实施,以保证正电子药品使用的安全可靠。对于正电子药品的质量保证,入口及过程控制成为主控因素。因此应建立单独而又严格的生产控制测量方法和程序。如在生产前,成分和原材料及环境条件的质量管理是正电子显像剂质量保证的重要的过程控制。这些原材料包括生产器皿及合成中用到的所有原料,每批原材料的一致性和质量都必须得到保证并有质检报告等证明文件。经过“入口控制”后,该批产品必须做出标记并登记批号入库;且应准备有关生产控制方式的证明文件,并制订试验记录和分析方法细则说明。凡药典收载的成分,有详细的说明书就足够了。如果试验方法药典未载明,则必须对其确认并被证实符合质量要求。如果药典未载明而通常用作PET显像剂合成前体的原材料,必须以专题报告形式做出说明,包括名称、鉴定方法、纯度试验说明、稳定性和物理、化学性质。如在FDG生产中,比较重要的原材料包括靶材料的纯度和丰度、三氟甘露糖的纯度、乙腈的纯度与含水量的高低、氦气的纯度及其他化学试剂的质量,同时也包括靶室的清洁程度、反应器皿的清洁程度及分离纯化材料的质量等,只有这些材料及条件均合乎要求,才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FDG。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放射性高效液相色谱(HPLC)和放射性气相色谱(GC)等监测方法,无疑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在线(online)生产控制更有效的方法是连续监测合成中放射性及相关参数的异常改变,这样有可能在较早阶段就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大多数问题,并及时通过遥控或手动控制等方式解决。生产工艺研究结束时及随后工艺和物料来源的任何明显变化,都应通过对三批以上的放射性显像剂的必要质量指标进行验证以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目前,在我国的各个PET/CT中心,大多采用经严格质量控制检验过的合格的套药成品及符合规定的自动化正电子化学合成器来生产正电子药物,来保证正电子药物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任何满足短寿命放射性药物质量要求的体系,其实施结果均取决于经过良好培训、具有经验的高素质人员,这就要求有配备在药物生产实践方面有经验的放射性药物化学或放射性药物专业人员,并要对他们在短寿命放射性药物的专业化生产与质控分析方面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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