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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不符合规定的,输血科应要求临床科室纠正后方可安排配血。内科贫血患者血红蛋白大于90 g/L,红细胞压积大于3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失血患者失血量在600 ml以下或失血量低于或等于血液总量20%、红细胞压积大于35%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

1. 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和标本送交输血科。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的填写应符合相关要求,对有输血史、妊娠史者要求特别注明。对不符合规定的,输血科应要求临床科室纠正后方可安排配血。

2. 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24 h仍需继续用血者,需要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超过72 h,需要重新送配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临床备血超过72 h,仍继续用血时,需要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所有特殊、疑难配血患者,输血超过24 h再用血,应该重新送配血标本。

3. 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内科贫血患者血红蛋白大于90 g/L,红细胞压积大于3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失血患者失血量在600 ml以下或失血量低于或等于血液总量20%、红细胞压积大于35%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证,尽量减少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 用血量在800 ml(含)以内的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签,提前1 d申请;用血量在800~1 000 ml(含),由科室领导审签,提前2 d申请;用血量在1 000~2 000 ml,由科室领导审签、经输血科领导同意,提前2 d申请;用血量在2 000 ml以上的输血申请单,由科室领导审签、输血科会诊并签署意见,报医务部主管领导审批,提前3 d申请。

5. 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800 ml(含)以内者,由二线值班医生审签;用血量800 ml以上的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值班领导审签。

6. 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11:0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调配、订购所需血液成分,提前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7. 输血科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符合《临床输血标本采集手册》的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后通知临床科室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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