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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前面三项,特别是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是最引人注目的成果,也最与本研究——“话语偏见的跨文化分析”相关,所以后文将重点加以介绍。此外,群体间的相互认知还强调差异性。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_话语偏见的文化分析

一、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对语言是如何微妙地表征偏见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群体间语言偏见(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理论的提出、验证、发展和应用上。由于国内对该理论的评介和应用研究还非常罕见,因此非常有必要对该理论的来龙去脉、思想观点、理论基础、发展应用做一个较全面和深入的梳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将这个由社会心理学家所提出的语言偏见理论应用于跨文化传播的话语偏见研究,并且也只有在翻耙前人的研究成果时,才能吮吸和消化其思想的精华,同时发现其理论和方法的局限性,从而提出新的问题、寻找新的研究路径。

1.语言范畴模式(Linguistic Category Model)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的基础是塞明(G.R.Semin)和菲尔德(K.Fiedler)所提出的语言范畴模式(Linguistic Category Model,LCM)理论。塞明和菲尔德在1988年和1991年共同发表了题为《描述人时语言范畴的认知功能:社会认知和语言》[18]和《语言范畴模式:基础、应用和范围》[19]的两篇论文,提出了一个心理语言学模式——语言范畴模式(LCM)理论。

语言范畴模式的提出实际上是要从一个微观层面上,去回答一个萦绕西方学界数千年的关于语言和思维关系的哲学问题:语言和思维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主要可分为两大派:一种是语言普适主义(linguistic universalism),认为思维决定着语言和象征表征;另一种是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认为语言决定着思维。语言范畴模式(LCM)则给出了一个折中的答案:

具有清晰模式的精妙思维可以通过说话者以单个单词刺激(single-word stimuli)这种浓缩方式得到表达。然而,经过这种浓缩词汇刺激编码的微妙信息也会影响听者的思维和认知过程。这样,词汇刺激既反映了又影响和引起了交流参与者的思维和认知内容。[20]

语言范畴模式的主要思想可以概括如下:首先,它关注的不是某个具体词语的字面意义(denotation),而是整个词汇范畴(category)的功能性质。同一范畴的词汇会引起相似的认知推理,并对非语言行为产生系统的影响。另外,LCM是一种人际间语言模式,是设计用来分析人际间的交际行为的。因此,在使用时必须要考虑到说话人、信息、对象、语境以及信息生产和理解的心理过程。根据这些条件,说话者可以从四个范畴中选择特定的动词或形容词来描述和表征自己或他人的行为。这些动词和形容词在具体度—抽象度、情境、客观性和评价性质方面各有不同,并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连续体发生变化。这四个范畴的定义和举例见下表:

Semin和Fieldler的语言范畴模式表[21]

img1

下面,我们通过比较用上述各类词汇作为谓语或谓语一部分的四个句子来说明在描述实际发生的行为时,意义是如何随着所选择词类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

(1) A hits B. A打B。

(2) A hurts B. A伤害B。

(3) A hates B. A憎恨B。

(4) A is aggressive. A是好斗的。

在(1)中,hit(打)是一个描述性动作动词(DAV),描述了一个单一的、具体的行为,意义很明确,阐释的空间很小。(2)中的hurt(伤害)是一个阐释性动作动词(IAV),它将所观察的行为概括成更为宽泛的行为类型,并带有评价意味。(3)中的hate(憎恨)是一个状态动词(SV),描述了施动者持久的主观情绪,具体行为动作则隐而不现。(4)中的aggressive(好斗的)是最为抽象的形容词,具体行为和对象都被高度抽象化了,反映了施动者内在的性情。

语言范畴模式(LCM)认为语言刺激对社会判断和归因具有很大的影响,加之其所引起的认知推理几乎包括所有的归因决定项,如性情、控制、情景、持久度等,所以,一经推出便迅速得到很多社会心理学家的追捧,很多社会心理学理论范式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见下表:

语言范畴模式范式概要图

Synopsis of LCM Paradigm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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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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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受语言范畴模式(LCM)理论启发所建立的各种范式,对研究语言与传播的关系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是前面三项,特别是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是最引人注目的成果,也最与本研究——“话语偏见的跨文化分析”相关,所以后文将重点加以介绍。

2.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

偏见一直是社会心理学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他们的基本看法是人们对外群体的刻板印象和对内群体的偏爱根深蒂固、难以改变,但对其成因的解释却不甚相同。对群体间偏见产生原因的解释主要有两大理论:动机理论(Motivational Theories)和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ies)。

动机理论以社会同一性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为基础。[23]社会同一性理论认为,人们通过对内群体的偏爱(in-group favoritism)和对外群体的分化(outgroup differentiation)来保护和巩固内群体的社会和个人身份认同。对外群体的分化造成了内外有别,从而维护了内群体的自尊(self-esteem)和自我价值(selfvalue)。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的认知具有主观性,人们总是通过他们想认识的方式去建构现实。再者,认知具有范畴性和选择性。人们倾向选择与他们期望范畴(expectancy categories)相一致的信息,而通过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习得的认知模式一经形成便具有稳定性,即使遇到与之相矛盾的信息也是如此。此外,群体间的相互认知还强调差异性。

因此,对内群体身份的偏爱和维护,加之认知的主观性、范畴性及差异性,这些因素相互叠加,互相促进便不可避免地导致种族中心主义、刻板印象和偏见。

然而,人们对与社会范畴化(social categorization)和认知有着紧密联系的语言,在维护和传播刻板印象方面的作用没有寄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社会范畴化是认知的基本特征,它将信息过载的、杂乱无章的周遭环境组织成一个可认识、可管理、可预测的系统。社会范畴化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对他人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的方式形成了期待状态,这又与对他人的刻板印象紧密相关。人们总是透过社会范畴化的框架去赋予他人行为或行动以期待和意义。

社会范畴(social categories)作为认知结果通过语言范畴(linguistic categories)而得以符号化。“我们”与“他们”、“男人”与“女人”、“白人”与“黑人”、“东方”与“西方”、“善良”与“邪恶”等相对概念便被语言表征成种种二元对立关系。这种二元对立关系能减少人们对两极之间灰色区域感知的焦虑,还可以减少在陌生的环境中阐释和交往的复杂性,强化稳定性和预测性。但是,其负面效应也接踵而来。人从自身中创造了语言,同时也旋即成了语言的囚徒。人们会无意识地顺着语言所划分的范畴去认识外在社会和世界,想当然地认为属于同一个语言范畴的人和事物应该拥有该范畴的所有特征。这样,语言就与刻板印象产生了某种关联性。然而,语言毕竟不是反映客观世界的“透明”媒介,它只是外在客观世界和人的主观认识之间的一个中介(mediation)。一方面,语言反映着人们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认识;另一方面,语言反过来又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因此,语言的使用与人类的思维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和微妙的关系。

顺此思路,以意大利帕多瓦大学(University of Padova)的安妮·马斯(Anne Maass)为代表的一些心理学家,在语言范畴模式(LCM)理论的启发下,提出了群体间语言偏见(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LIB)理论。他们设计了多种心理语言学试验去验证、修正和拓展该理论。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的基本观点体现在马斯和其合作研究者们所发表的一系列论文和著作中:《群体间语境下的语言使用——群体间语言偏见》(Language Use in Intergroup Contexts: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群体间语言偏见——语言对刻板印象的保持》(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Stereotype Perpetuation Through Language)、《语言与刻板印象》(Language and Stereotype)、《群体间语言偏见:区别性期待还是内群体保护?》(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 Differential Expectancies or Ingroup Protection?)以及《群体间语言偏见:内群体保护动机证据》(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Evidence for Ingroup Protective Motive)。

语言范畴模式(LCM)理论认为,抽象度较高的词汇所表征的信息往往具有稳定性、普遍性、长期性、重复性和不易改变性,并且还脱离具体语境和交际对象,更多的与人的性情(disposition)相关。受此启发,马斯等人认为相同的行为事件可以用不同抽象层次的语言去编码,这取决于该行为事件是具有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引申含义,以及是由内群体成员还是由外群体成员来实施的。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以下假设:

人们倾向于用较高的抽象度去编码(和传播)内群体的积极行为和外群体的消极行为,这种几率比用较高抽象度去编码(和传播)内群体的消极行为和外群体的积极行为要高。特别是,同样一个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如altrusistic“利他的”)由内群体成员来实施时,比由外群体成员来实施,其编码更为抽象。与之相反,当一个社会所不期望的行为(如aggressive“好斗的”)不是由内群体成员,而是由外群体成员来实施时,其编码的抽象度较高。[24]

如果这个设想能够得到证实的话,那么就会有助于人们去深入理解人际间和群体间的交流,以及刻板印象和偏见是如何得以维系和传播的。为此,马斯等提出了一个语言与群体间偏见关系的模型:群体间既存的偏见导致了偏见语言的使用,反过来偏见语言的使用又巩固和维护了既存的偏见。笔者认为,这个模型基本上反映了跨文化传播中的语言和偏见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本研究所提出的研究问题的前提和出发点也与该模型相一致。

马斯等还精心设计了多个心理语言学实验,试图用定量研究方法去验证上述假设和模式。为使读者对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下面简述一下马斯等在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的奠基之作——《群体间语境下的语言使用——群体间语言偏见》(Language Use in Intergroup Contexts: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中所描述的三个实验的目的、方法和结论,其具体实验过程的描述和数据分析比较复杂,在这里就不做介绍了。

在第一个实验和第二个实验中,他们让隶属两个互相排斥群体的被试者看一些由内群体或外群体成员所实施的一些积极的或消极的社会行为。被试者的任务是将所看到的视觉信息用语言表述出来。第一个实验要求被试者从四个分别对应着语言范畴模式(LCM)中的四个抽象层次词汇(DAVs,IAVs,SVs,Adjs)的备选答案里挑选一个,其目的是在最大限度上控制实验,尽可能减少无法编码的情况。在第二个实验中,被试者看到的是同样的视觉刺激材料,但是要求被试者自由描述各个场景,其目的是想了解在类似自然编码过程中,假设是否依然有效。第三个实验在语言范畴模式(LCM)基础上设想,随着编码抽象度从低到高线性移动时,更多有关行为者的信息将被展现出来,并且对其行为重复发生的期望度也会增加。方法是让被试者阅读第一个试验中的四个选择项,在此之前不让他们看相关的视觉信息。被试者被要求按5分量表(5-point scale)对32个句子(8个场景,每个场景对应4个选择项,共32个句子)围绕两个问题打分:(1)您认为该语句展现了多少关于行为人的信息?(2)您认为同一行动或特性将来重复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一个实验的数据与假设非常吻合,即人们对消极的外群体行为和积极的内群体行为,比对积极的外群体和消极的内群体行为的编码抽象度较高。第二个实验的结果部分与第一个实验相吻合。实验结果显示,同一个积极行为由内群体成员来实施时,比由外群体成员来实施时编码抽象度要高。然而,与实验假设和第一个实验结果相反的是,对于消极行为,上述趋势并没有颠倒过来。其原因尚不清楚。除此之外,两个实验结果都一致地支持了群体间语言的使用存在着差异的观点。第三个实验的结果基本上印证了之前的假设:随着抽象度的提高,有关行为者的信息和重复发生期待的几率都线性提高了。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对解释人际间和群体间刻板印象的维护和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假设有这么一个场景:某人飞身跃入江中,几秒钟后,他手里抱着一个小孩游上岸来。新闻记者可能用不同抽象度的语言去报道这件事:(1)仅仅描述行为过程:主人公从江中救出孩子。(2)提供一个解释:主人公冒着生命危险从江中救出孩子。(3)还可以将救人行为归因于主人公内在的品质,将他描述成一个勇敢的人或一个英雄。当主人公是外群体成员时,新闻报道的抽象度就低。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比抽象度较高的报道所提供的关于主人公的信息少,其稳定性也较差,主人公的积极行为也许只是一个“良心发现”的偶发行为。但是,如果将主人公的行为描述成“舍己救人的”,信息接受者就会推理出他或她将来还会做出类似的行为,这种期待要比仅仅是描述行为过程要大得多。另外,这种推理对消极行为也同样成立。

当传播者更多地使用较抽象的词汇,去描述内群体的积极行为和外群体的消极行为,或更多地使用较具体的词汇去描述内群体的消极行为和外群体的积极行为时,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的信息处理都会受到语言抽象度的影响。接受者可以通过传播者所使用语言的抽象度来推断传播者的群体成员关系。对此,马斯等人将其概括为以下几点:

(1)抽象语言的传播比具体语言的传播使人感觉到,前者提供了关于行动者的更多信息。

(2)抽象描述使人感觉到在时间上相对稳定,并产生(负面)行为将来会重复发生的期盼。

(3)抽象编码会引起自上至下的信息处理过程。后续信息的处理会受到起始描述的导引(或误导)。例如:如果开始对一个人的描述比较抽象,当其有效性遭遇质疑时,人们就会提供额外的与起始描述相一致的具体信息。这一点仍需证实。

(4)抽象描述比具体描述的可证实性差。证实或证伪一个具体行为要比证实或证伪一种性情和心理状态容易得多。[25]

3.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存在的问题与发展

任何理论在提出之后,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缺陷,需要去解决、完善和发展。马斯等人在提出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后,也清楚地认识到有些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还需他们去做更进一步的研究。

首先,群体间语言偏见作为一种语言现象虽已被广泛证实,但其产生的机制、心理过程还不完全清楚。目前,对群体间语言偏见产生机制的解释主要是从认知和动机两个角度展开的。

从认知的角度来看,群体间语言偏见从区别性期待(differential expectancies)理论衍变而来。区别性期待理论认为,不管行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也不管行为人所隶属的群体是怎样的,人们通常用较抽象的语言去描述与期待相符合(expectancy-congruent)的行为,因为该行为被视为行动者稳定的和典型的行为特征。相反,怪异的或与期待不一致的行为则被视为例外的、偶发的和非典型的,应该用具体的语言去描述。例如,如果人们认为犹太人很吝啬,那么他们任何带有吝啬意味的行为都会被用相对抽象的语言来描述。相反,如果某个犹太人突发善心,慷慨解囊,由于这一行为与人们对犹太人的期待不相符合,其行为可能只是偶发的、非典型的,所以描述的语言就趋向具体了。由此可见,与刻板印象不一致(stereotype inconsistent)的行为相比,人们更多地使用较抽象的语言去描述与刻板印象相一致(stereotype consistent)的行为。这个过程不仅发生在群体之间,也发生在人际间。

从动机的角度来看,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产生是出于保护内群体的动机。这种观点似乎与社会同一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有某种关联。该理论认为,人们通过显示对内群体的偏爱(in-group favoritism)和对外群体的区分(out-group differentiation)来保护和巩固内群体的社会和个人身份认同。其做法是将外群体的积极行为描述成单一的、具体的、在特定环境下发生的,且与行为者性情无关的事件;而将其消极行为归因于其内在的性情特征,今后还会复发。这样很自然,群体间语言偏见就被解释成一种微妙的语言策略,即分别用较抽象的语言和较具体的语言去分别描述内群体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其目的是通过语言来制造群体间的差异以反衬对内群体的偏爱,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鲜明的和正面的社会身份的目的。与从认知的角度解释群体间语言偏见不同,动机论的解释认为,抽象语言用来描述内群体的积极行为和外群体的消极行为,与刻板期待(stereotypic expectancy)无关。认知论的解释则认为,与期待相符的行为用抽象语言来描述,与期待不相符的行为用具体语言来描述,而不作行为的积极/消极之分。

在很多群体间交往中,区别性期待(differential expectancies)和内群体保护(in-group protection)这两种方法所做的预测基本一致。因为总的来说,人们期待更多的积极行为来自内群体成员,更多的消极行为来自外群体成员。但是,有时两种方法所做的预测完全相反,特别是当有些外群体的消极刻板印象中也包含一些积极的因子时。例如,在西方文化中,犹太人总体上被赋予了消极的刻板印象,但是其中也不乏积极的元素,那就是举世公认的犹太人的智慧(intelligence)。在这种情况下,从区别性期待的角度来看,为与人们对犹太人的期待保持一致,一个犹太人的聪明行为(intelligent behavior)就会用抽象的语言来描述。但是,从内群体偏爱的角度来看,其行为应用具体的语言来描述,以显示只是偶发的和单一的行为,是不稳定的且与性情无关。

那么,群体间语言偏见到底是由区别性期待引起的呢?还是由内群体保护动机引起的呢?马斯等在《群体间语言偏见:区别性期待,还是内群体保护?》(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Differential Expectancies or In-Group Protection)[26]一文中,阐述了他们通过实验所做的定量研究。实验结果证实,诱发群体间语言偏见的机制主要是认知原因,而不是动机原因。虽然内群体保护动机不是群体间语言偏见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也不是说与其无关。在高度竞争、敌对或内群体身份认同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动机原因就有可能与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产生相关,其相关性甚至超过认知原因。但此观点仍需证实。

为此,马斯等又通过实验去验证一个新的假设:当内群体接收到威胁的信息而不是友好的信息时,群体间语言偏见显著增强。在论文《群体间语言偏见:内群体保护动机证据》(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Evidence for In-Group Protective Motivation)[27]中,他们通过实验证实,区别性期待和内群体保护动机一起决定了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产生,但各自起作用的条件不太相同。在没有明显的竞争或对内群体的威胁发生时,区别性期待是语言偏见产生的主要力量;而当群体间出现强烈的敌意和冲突时,区别性期待和内群体保护共同影响了语言的抽象度。这时,群体间语言偏见的强度与内群体保护动机相关,偏爱内群体的语言可以起到维护自尊的作用。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有待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在真实的交际环境中,人们会针对交际对象的社会群体身份而相应地改变其传递的信息。显然,马斯等人在上述三个实验中只是指示被试者进行描述,而没有考虑到信息的接受对象及其社会群体身份。然而,在真实的交际环境中,我们对某行为的描述是随着信息发送人、行为者,以及信息接受者是内群体成员或外群体成员等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对此,马斯等认为还需进一步的研究。[28]

马斯等还反对将群体间语言偏见仅仅看作是潜在原因归因(latent causal attributions)在语言上的表达。[29]如果认为具体编码反映的是隐性的环境归因(implicit situational attributions),抽象编码则反映的是隐性的性情归因(implicit dispositional attributions)[30],这就很容易将其与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联系起来。马斯等反对在两者之间画等号,其主要原因是语言范畴模式(LCM)所做的词汇范畴划分不能机械地对应从环境到个人归因(situation-to-person)的连续体。从描述性动作动词(DAVs)到形容词(Adjs),个人诱因并没有呈线性增加,抽象度较弱也不意味着环境诱因。例如:描述性动作动词hit(打)不含有积极和消极的引申含义,只是对一个行为做一个非归因的客观描述。

含蓄动词因果性(Implicit Verb Causality)理论[31]为此观点提供了支持。该理论认为,使用动作动词(action verbs)和状态动词(state verbs)与另外一种形式上的归因相关,那就是因果性(causality)。不同的动作动词和状态动词会激活人们不同的认知图式,从而将行为发生的原因分别归因于主语和宾语。有些动词暗示行为的起因蕴含在句子的主语里,例如:帮助(help)、欺骗(cheat)、邀请(invite)等。有些动词则暗示行为的起因蕴含在句子的宾语里,例如:喜欢(like)、憎恨(hate)、尊重(respect)等。研究结果显示,当动词是阐释性动作动词(IAVs)时,引发行为的原因通常会归因到主语;当动词是状态动词(SVs)时,则将原因归因到宾语。下面,我们通过比较两个分别含有阐释性动作动词和状态动词的句子来说明这一点。

(1)Ahurts B.(A伤害B。)

(2)Ahates B.(A憎恨B。)

句(1)中,A对B的伤害行为容易被人们概括化和泛指化:A不仅会伤害B,也会伤害别人,这样A就被凸显出来成为行为的起因。句(2)让人感觉到A之所以憎恨B,是因为B本身不讨人喜欢,别人也会憎恨他。所以,B就成为焦点,行为发生的原因也归于他了。由此可以推论,当描述内群体成员的积极行为时,人们倾向更多地使用阐释性动作动词(IAVs),而较少地使用状态动词(SVs)。这显然与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相矛盾。所以,群体间语言偏见不是对群体间隐性偏见归因在语言上的一个简单反映。

除马斯等人以外,很多其他学者也对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提出了自己的修正意见。有些学者对语言范畴模式(LCM)中将形容词作为最高层次的抽象编码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与动词和形容词相比,名词更能将某些行为抽象化、概括化、永久化和凝固化。试比较:She is optimistic.(她很乐观。)与She is a optimist.(她是个乐观主义者。)He is aggressive.(他好斗。)He is a fascist.(他是个法西斯。)并且,名词能仅凭几个特征而将很多事物划为一类,并反过来将此类事物所拥有的全部特征转而强加在同属此类的所有事物上。例如:

“But,”I said,“isn't it a fact that the average Jew is a labourer working for about a penny an hour?”

“Ah,that's only for show!They're all money lenders really.They're cunning,the Jews.”

(George Orwell:Marrakech)

“但是,”我说,“普通的犹太人只不过是一小时挣个把便士的工人,这难道不是一个事实吗?”

“啊,那只是做做样子!他们都是真正的放贷者。他们很精明,是犹太人。”

(乔治·奥威尔:《马拉喀什见闻》)

以上对话的一个错误逻辑就是,只要是犹太人(Jew),他就必定有钱,没钱也是装出来的,对犹太人的刻板印象便由名词“犹太人”(Jew)固定下来了。奥尔波特指出,作为种族标签的名词具有“切片”(nouns that cut slices)的功能,如“朝鲜人”(Koreans)、古巴人(Cubans)等。这些名词通过不成比例地放大特定种族的某个特征来模糊和掩盖该族群的其他特征,从而表达出强烈的偏见。

一个人一旦被划进某个名词范畴,就会立即引发很多抽象的联想意义,其范畴所具有的所有特征也将会自动强加到他/她身上,并激发人们对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反应。正如安德森(Andersen)等人所指出的,刻板印象“作为一种社会范畴被名词贴上了标签……其功能是概括被范畴化了的人的一系列特征”。[32]人们对事物和人的认知与范畴有关,而不是与范畴的所具有的特征有关。因此,在思考人的类别时,所运用的概念更多地应该是名词所表征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如法西斯(fascist)、家庭主妇(housewife)等,而不是形容词所表征的基于特征的范畴(trait-based categories),如好斗的(aggressive)、女性的(feminine)等。总的来说,名词范畴比形容词范畴在信息传达和解读过程中意思更加丰富鲜明,情感表达更为强烈。说一个人是“法西斯”和说一个人是“好斗的”,其传达的意义和感情色彩是有很大差别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例如,某靓女在相亲时屡屡受挫,其原因是她曾为几个公司老总做过女秘书。一个表达女性从事某种职业的名称“女秘书”为何给人们带来如此多的有关“潜规则”的联想?其原因现在也不言自明了。

西班牙国立巴斯克大学(the University of the Basque Country)社会心理学系的塞明(Gun R.Semin)、孟德斯(Lorena Gil de Montes)和瓦伦西亚(Jose F. Valencia)在论文《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传播限制》(Communication Constraints on 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33]中认为,群体间语言偏见只关注到心理过程(认知的和动机的)与信息的语言结构之间的关系,却忽视了传播语境对这些过程的影响。任何传播活动都是发生在特定的语境中,受社会规约所控制的有目的的社会交往活动。只有遵守这些规约,传播活动才能构造“共享的现实”和实现个人的目标。所以,他们认为传播语境中的信息目的会影响某个心理过程(认知的或动机的)是否被激活,并进而影响到信息的语言编码。由于语境因素对于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下面我们简要了解一下他们是如何通过实验来考察语境作用的。

在实验中,被试者被要求去描述一个人在测验游戏中的积极或消极行为,此人是他们的合作者或是竞争者。被试者将会被告知描述的信息将会或不会被那个人所收到。在第一种情况下,被试者被告知他们的合作者或竞争者将会收到他们的信息。第二种情况下,被试者被要求去描述,然后自己持有。这样,因为没有接受人,所以就排除目的性了。塞明(Semin)等人设想以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为基础,在上述两种条件下去检验下面两个假设:(1)信息为预期中的接受者而构成,与有无传播目的无关。也就是说,不管有无传播目的,抽象信息将被用来描述积极的合作者和消极的竞争者的行为;具体信息则将被用来描述消极的合作者和积极的竞争者的行为。(2)心理过程被策略性地驱动去应对有目的的传播和无目的的传播。

用抽象语言和具体语言分别描述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可以被看作是给接受者(合作者)的信号,表明被试者期望他们的合作者是一个性情上正面的人,任何消极的行为只是偶然的。这被视作是促进合作的一种语言策略。反过来,用抽象语言和具体语言分别描述接受者(竞争者)的消极行为和积极行为,就暗示着竞争者的消极行为是性情使然,而积极行为则是一时性起。这被认为是打击竞争者的一种微妙的语言策略。

研究的结果显示,只有在传播具有明确的目的时,系统性的语言抽象度差异才会发生,反之则不会发生。这说明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产生不是一个超语境和不变的过程,而是要受到语境的制约。再者,策略性地选择具体或抽象的信息会对接受者产生影响,从而起到或巩固、或疏远人际关系的作用。但是,使用不同抽象度的语言去描述积极或消极行为是如何影响接受者的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解释了内外群体间的语言偏见现象,但是同一群体里的个人是否拥有相同程度的语言偏见呢?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的施纳克(Sherry B.Schnake)和拉斯彻(Janet B.Ruscher)在《作为群体间语言偏见预测标记的现代种族主义》(Modern Racism as a Predictor of 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34]一文中指出,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没有考虑到语言偏见与人们偏见性情水平(dispositional level of prejudice)之间的关系。他们提出假设并通过实验证实,偏见性情高(high-prejudiced)的欧裔美国人往往用较抽象的语言去描述非裔美国人的刻板行为,而偏见性情低的欧裔美国人则用较具体的语言去描述。他们还认为,描述的总体消极性并没有受到偏见性情高低的影响,所以,群体间语言偏见更多的只是微妙地反映偏见而不是消极性的程度。此外,他们还指出高/低偏见者对外群体行为的描述会影响接受者的感知和群体间关系。如果欧裔接受者重复、频繁地接收到高偏见者对非裔美国人的消极性抽象描述,如懒惰、富有侵略性,他们就会维系和强化对非裔美国人的刻板印象。低偏见者的较为具体的描述则让他们形成的是关于非裔美国人的个人印象。所以,对外群体刻板行为的语言抽象描述可以看作是个人微妙呈现偏见态度的方式。

把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仅仅限制在词汇的具体—抽象度层面与心理过程的互动以维护和传播刻板印象是不够的。在高于词汇的语言形式上,如句法层次上,语言是如何去编码内/外群体的积极和消极行为、发生的语境以及暗示归因的呢?香港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的伍锡洪(Sik Hung Ng)在《基于语言的歧视——明显的和微妙的形式》(Language-Based Discrimination:Blatant and Subtle Forms)[35]一文中,以相关批评语言学、社会心理语言学和传播学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些语言掩盖策略(linguistic masking devices)可以与不同层次抽象度的动词配合使用,或独立使用来影响归因。这些策略通过变换语言形式来构造不同的“现实”,巧妙地掩盖现实和减少可感知的冲突,以达到微妙地表达偏见的态度和实施歧视行为的目的。

第一种语言掩盖策略是改变次序(permutation)。该策略认为,一个(英语)句子的起始单词或短语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具有认知上的优势。当它与某些隐含因果性的动词连用时或用于被动语态时,能激发施动者—受动者(agent-patient)认知图式,归因偏见就可以有目的地指向特定群体。例如:(1)Police shot blacks dead asmeeting turned into riot.(直译:警察枪杀黑人,当聚会演变成骚乱时。)(2) Blacks were shot dead by police asmeeting turned into riot.(直译:黑人被警察枪杀,当聚会演变成骚乱时。)相比于句(1),句(2)通过被动语态将(1)中位于句首的police移至句中,以避免其成为关注的焦点。

第二种策略是截短(truncation)。该策略一般通过删除句子中的施动者或所指来遮盖谁对谁做了什么。如上面第(2)例中,为了进一步掩盖警察的责任,可以将其删除:Blackswere shot dead asmeeting turned into riot.(直译:黑人被枪杀,当聚会演变成骚乱时。)

第三种策略是抽象化(generalization)。就是用抽象而不是具体的语言去描述人或行为来模糊所指。试比较:He scared Helen.(他恐吓海伦。)与He raped Helen.(他强奸海伦。)

最后一种策略是名词化(nominalization)。将动词子句(verb clause)转换成一个名词或名词短语,使某一具体行为常态化,并掩盖主语和宾语及其之间的关系。试比较:

(1)The club president will expel any member from the club who has been absent from meetings more than three times.(直译:俱乐部主席将把任何缺会三次以上的会员驱逐出俱乐部。)

(2)Being absent from meetings more than three times means automatic expulsion of the absent member by the club president.(直译:缺会三次以上意味着该成员被俱乐部主席自动驱逐。)

(3)Being absent from meetings more than three times means automatic expulsion.(缺会三次以上意味着自动驱逐。)

伍锡洪还指出,在研究语言偏见和歧视时,如果考虑到语言和权力之间的动态关系,就会进一步深化语言是如何微妙表征偏见和歧视的研究。细究下来,伍锡洪所提出的以上四种策略,实际上是运用了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些语言分析方法,还很不全面,关于这一点将在后文阐述。另外,他所提到的在研究语言偏见和歧视时,还应考虑语言和权力之间关系的观点也为本研究留下了思索和拓展的空间。

以伍锡洪提出的四个语言掩盖策略为基础,美国德保尔大学(DePaul University)的科尔(Tim Cole)和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的利兹(Laural Leets),在论文《语言掩盖策略和群体间行为——群体间语言偏见的进一步证据》(Linguistic Masking Devices and Intergroup Behavior:Further Evidence of an Intergroup Linguistic Bias)[36]中,介绍了他们如何通过实验进一步研究群体间语境中,语言、群体身份和社会认知的关系,以及语言掩盖策略是如何建构不同“现实”的。实验是要求非裔美国学生和白人美国学生在阅读一则有关白人警察和非裔美国男性之间冲突的新闻报道之后,写一个新闻标题来概括此事件。他们将学生所写的新闻标题根据四种语言掩盖策略,即改变次序(permutation)、截短(truncation)、抽象化(generalization)、名词化(nominalization)进行了内容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在描述外群体的消极行为时,人们不仅从动词短语(verb phrase)转向名词短语(noun phrase),还使用语言掩盖策略将外群体成员的消极行为描述成稳定和常见的现象。研究还指出,语言范畴模式(LCM)和在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只是使用了部分语言手段(词汇)来描述内/外群体的积极或消极行为,来达到维护和传播刻板印象的目的,还有其他一些语言手段(如上述语言掩盖策略)也可以用来微妙地表征偏见。此外,他们还指出有些问题没有解决,如对研究结果的涵盖性,语言掩盖策略使用的条件,以及对受众认知的影响等。

4.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的应用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提出之后,被迅速应用到很多关于群体间关系的研究中,如处于竞争关系中的学校、运动队和国家,性别,政治和利益群体等,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证实。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也有学者和专家运用该理论进行各种研究,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但为数不多的成果,下面略举几例代表性的研究。

美国叙拉古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公共传播学院的布拉德利·W.戈勒姆(Bradley W.Gorham)将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应用到大众媒介与刻板印象关系的研究中,发表了论文《新闻媒介与刻板印象的关系:评论犯罪新闻时的群体间语言偏见》(News Media's Relationship with Stereotyping: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 in Response to Crime News)。[37]该论文通过受众如何阐释与种族相关的电视新闻报道来检验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研究通过控制电视犯罪新闻中嫌疑人的种族变量,来审视种族是如何影响白人成年人被试者在描述嫌疑人时所使用语言的抽象度的。研究结果证实了犯罪新闻导致了群体间语言偏见,以及新闻媒介的使用与群体间语言偏见的使用有很大的关联性。刻板化的新闻报道会微妙地影响人们对其他社会群体成员行为的认知和解释。该研究还认为,尽管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还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对从事媒介内容效果研究,特别是那些对媒介是如何隐性塑造某种世界观的研究者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阿诺里(Luigi Anolli)、泽洛尼(Valentino Zurloni)和里瓦(Giuseppe Riva)等在论文《政治传播中的群体间语言偏见》(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 in Political Communication)[38]中认为,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还应在语言范畴模式(LCM)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名词范畴,因为社会刻板印象往往通过名词来表达。论文通过分析意大利省级竞选的几场辩论和访谈,研究了语言在强化政治传播中的作用,目的是想观察刻板印象和语言在政治传播中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政治家在传播政治群体时所用的语言更多的是名词所表征的刻板印象范畴(stereotype category),而不是形容词所表征的基于特征的范畴(trait-based category)。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单波和刘学在论文《话语偏见与面子协商:关于汶川地震报道的跨文化分析》[39]中指出了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将该理论与面子协商理论相结合的分析路径,并将其运用到跨文化危机传播的研究中。单波、刘学认为,任何语言所表达的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都不是抽象的、固定的,必须要考虑到具体的语境、上下文结构、文化价值、意识形态等因素,仅仅从语言的抽象程度去理解群体间的偏见是不够的。人们有时也使用抽象语言去描述外群体成员的积极行为,而且这种描述符合外群体的自我认同。另外,群体间语言偏见所表征的消极意义和积极意义也不是由语言界定的,而是在维护自我形象和寻求他者认同的互动过程中产生的,或者说是在群体间的“面子协商”中流动的。在此基础上,他们通过文本分析指出,在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存在着两种形式的话语偏见:一是西方媒体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尽管有些是积极的报道,但从整体上看依然呈现着群体间话语偏见;另一方面,中国主流媒体把西方媒体的报道“转述”成正面报道是剥离了语境的、维护自身群体面子的选择性解读。将两方面结合起来考察,就不仅能够解构由刻板印象所主导的话语,而且可以在文化开放的语境中认知自我,建构自我形象。

5.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对跨文化话语偏见研究的启示与不足

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研究的是内群体在维护和传播外群体刻板印象的语境下,心理过程(认知的和动机的)与信息的语言表达形式之间的互动关系。虽然该理论是一些社会心理学家从心理语言学的角度研究群体间偏见的成果,但是其所涉及的一些关键概念,如“内群体”、“外群体”、“刻板印象”、“偏见”等,显然也是跨文化传播学的重要概念和所要研究的问题。所以,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对跨文化语言偏见的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都具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然而,通过以上梳理,笔者认为,将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全面引入到跨文化传播的语言偏见研究时,还存在很多不足。

第一,语言分类模式和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实际上只是在语言结构中某种词汇分类的狭小范围内讨论语言、思维和群体之间的关系。语言范畴模式(LCM)和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LIB)所持的语言观是将语言视为中介(mediation)的语言观,带有明显的萨丕尔—沃尔夫语言学假设(Sapir-Whorf Hypothesis)的痕迹。萨皮尔-沃尔夫假设探讨了语言、思维和世界之间的关系,认为不同语言的结构(词汇分类、词汇数量以及句法)不仅反映了人们认知世界的不同方式,反过来不同的语言结构又影响和制约着人们认识世界的路径。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虽然冠之以“语言偏见”,但其实只是在语言的微观层面(词汇层面上的具体—抽象度)来表征群体间的偏见的。

第二,为了研究语言的使用是如何微妙地反映和维持群体间的偏见,一些社会心理学家设计并实施了种种精致的实验,在此基础上,他们推衍出了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为了使实验具有可操作性、可观察性和可度量性,他们将语言形式仅仅局限在词汇不同的具体—抽象度上。但是,这些方法很难深入、系统、连续和动态地研究跨文化传播中的语言偏见现象。事实上,无论是对内群体的积极行为,还是对外群体的消极行为,都不一定要用抽象度较高的词汇去描述;对内群体的消极行为和外群体的积极行为,也不见得要用抽象度较低的词汇去描述,使用抽象或具体的语言要结合文本的整体结构和具体的语境、传受双方的身份、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以及两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来分析。现实中的跨文化语言偏见的表达形式要复杂得多,不能仅仅停留在词汇的具体—抽象度或孤立的句子层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更多和更高的语言层次上去考察语言偏见。这一点,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显然没有做到,但却为本研究的前行留下了空间。

第三,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对语言偏见产生的原因解释不足。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是社会心理学家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偏见的语言表达方式,没有对产生语言偏见的社会文化语境给予足够的重视。语言偏见的产生除了心理机制(认知的和动机的)以外,还有更为复杂、更为宏观的社会文化原因,如制度体制、意识形态、权力关系、历史传统等。任何语言偏见形式的生产、传播和理解都应放在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去考察。简而言之,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将语言分析与社会分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第四,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没有考虑到内群体和外群体之间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偏见不仅能使内群体产生对外群体的优越感,还能维护对外群体的权力支配关系。所以,偏见语言的使用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行为,与意识形态紧密纠缠在一起,不仅维护和传播了对弱势外群体的刻板印象,还维持了和巩固了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第五,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虽然注意到不同的语言偏见形式对接受者认知的影响,但是却忽略了接受者的批判性解读。人们并不总是沿着语言规定的路径,消极和被动地去认识人和外界事物的,他们具有能动性,具有批判性的反思能力。

综上所述,群体间语言偏见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理论武器和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去研究跨文化语言偏见问题。但是,它毕竟是一种社会心理学理论,将之运用到跨文化传播中的语言偏见研究还存在着种种不足,而这些不足则促使我们去思考和寻找别的研究路径。其中,一些语言学家从话语分析的角度来研究语言偏见的方法尤其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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