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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青年教师希望之星”评选办法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在青年教师中营造“提高师德水平创造卓越业绩”的氛围,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经研究,继续进行青年教师希望之星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办法:注:参评人员因工作不同无期考成绩的,按师生领导评议折算,也没有评教成绩的,由学生代表和领导及教师代表评议,各占0.5的比重,评议结果按满分百分计。

为在青年教师中营造“提高师德水平创造卓越业绩”的氛围,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经研究,继续进行青年教师希望之星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参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充满爱心,忠诚事业;努力钻研,学为人师;以身作则,行为示范。

3.品格优秀,业务精良,师德高尚,勇于竞争,善于合作,团结敬业,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教育教学等工作成绩突出。

5.对学校工作安排推三阻四的不能参评。

二、评选原则

1.对参评教师的德、能、绩、勤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成绩,注重现实表现

2.工作结果与过程相结合,注意激励性、导向性。

3.公开、公平、公正。

三、高一年级第十四届青年教师希望之星评选计分办法

1.基础分:

① 教学成绩(权重0.60)

② 学生评教(权重0.1)

③教学常规(权重0.15)

④领导评议和教师评议(权重0.15)

组成领导评议组、专家评议组根据 “德、行、绩、能”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和打分。

注:参评人员因工作不同无期考成绩的,按师生领导评议折算,也没有评教成绩的,由学生代表和领导及教师代表评议,各占0.5的比重,评议结果按满分百分计。

2.荣誉加分:(略)

4.职务加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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