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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分解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年终学校还要在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要把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工作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把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建立保廉机制,按照中共中央、省、市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我校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立责任追究制的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自身的模范行动来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二、学校责任分工

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具体责任分工略)

三、建立责任追究的保障机制

为把责任追究制与责任分解工作坚持好,严防流于形式,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以下制度:

1.学习制度

每周至少学习一次,并对照学习,切实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增强党员干部的保廉意识和是非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民主制度

凡涉及学校及全体教职工利益的大事,都要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和民主讨论。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对“热点”、“难点”问题一律公开,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利用好“校长信箱”。

3.校务公开制度

按照上级“抓巩固、抓规范、抓深化、抓延伸”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全面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4.上、下级相互监督制度

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上、下级相互监督、互为对象原则,做到上级作示范,下级作榜样,工作有要求,办事有程序,防止暗箱操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群众监督制度

群众监督是坚持责任追究制的重要方法、措施之一,我们要通过群众意见箱等手段,让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不正之风,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四、建立责任追究与考核制度

1.党委每年年终要负责对班子成员在一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 考核,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报告。

2.年终学校还要在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要把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3.校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好的处室 、级部和干部,建议党委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利处室、级部,建议党委取消年终评比资格,并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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