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的职业特征已有过详尽的研究,也有着多种的表述。王道俊教授提出“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对象的变化性,工作任务的多方面,过程的复杂,影响因素的广泛),教师劳动的示范性,教师劳动的创造性,教师劳动的专业性”[22]是教师职业工作的四大特征。傅道春教授也指出,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强烈的示范性、独特的创造性、显效的长期性、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连续性、劳动量的隐含性、劳动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劳动的协作性”[23]。
这些论述从对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相比较的视角,指出了教师职业具有的特征,对我们全面认识和理解教师职业的内涵有很好的帮助。
用“生命的教育”理念细读和品位这些描述,总感觉还缺少点什么,总觉得在教师从事职业活动中,在完成自己的工作、显现出这些特征中丢失了什么。仔细梳理,我认为需要再加上一句,那就是,教师的职业生活其实是一种生命存在。
教师的家庭生活和教师的职业生活共同构成了教师的生命存在。一位教师在学校工作一辈子,等于把生命的一半交给了学校,交给了育人的事业。一位教师在学校工作,不是只把学生教好就行,不是只有高的教学成绩就行,更不是一年又一年、一届又一届送走毕业生,换来应得的工资,养家糊口,或过着较富足的生活。事实上,教师在学校的每一天、每一年,是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是其生命过程的一段体验和历经。他的教学生活的质量、职业生活的感受、个人的价值体验等就决定了教师生命质量的至少一半,决定了教师生命存在的质量。因此,在生命校园中,教师必须关注自己的生命质量,关住自己职业生活的完美,关注教师职业生活的生命内涵和价值。
我认为,在教师职业价值的认识上,有五种观点,它们影响了教师的职业价值观,进而影响了教师的育人价值取向,还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种,为“官”服务,作为统治者的工具。这是中国古代的教师观,即“强调‘师’对于‘道’的工具价值”[24],而这里的“道”往往是统治者的道。
第二种,为社会服务,强调对社会发展的工具价值。这种观点从近代中国开始出现,一直持续到现在。如早期的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的“教育为立国之本,国运之盛衰系之,国步之消长视之”,孙中山的“教育者,乃引导人群进化者。教育进步,以政治为基础”[25]等都是这种观点的表达。我国的《教师法》第三条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强调的也是教师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工具价值。
第三种,为学生升学而教,强调教师能帮助学生考取高分,升入更好的大学的工具价值。这种观点认为,当教师就是要能使学生考出高分,能够帮助学生升入更好的大学,教师的价值体现为学生升学的工具。这是应试教育的根源之一。
第四种,教师为学生未来的幸福而教,强调教师对于学生未来发展的工具价值。这种观点强调了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未来,为学生未来的幸福奠基。但在强调为学生的未来的同时忽视了学生现在的生活,也忽视了教师自身的生命价值。
第五种,为师生共同的生命成长,既强调教师促进学生成长的工具价值,也注重教师自身内在价值,自己的生命价值。强调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关注自己职业的生命内涵,关注自己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自身人生价值的感受、体验与享受。
我认为,前四种观点都只关注教师职业的工具价值,忽视了教师自身的生命内涵,都是造成教师“春蚕到死丝方尽”,呈现伟大却悲凉的整体状态的根源。唯有第五种观点,将校园中的教师看作一种生命存在,是生命校园所应有的教师观和教师存在状态。就像叶澜教授所说的,教师既要“育人”还要“育己”,在育人的同时要关注自身的生命状态,在育人的同时不要“丢失”了自己。“生命的教育”就是要用教师的生命价值超越教师的工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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