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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善良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我校举行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月3日下午,2013年“应善良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我校A区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张小龙同学带领同学们宣读了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承诺书。与会领导向受助学生代表发放了助学金。此次该项目共资助30名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资助期为四年。

4月3日下午,2013年“应善良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我校A区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赵利宁,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晓光,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务处处长张轶群等出席发放仪式。

仪式上,宁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马玉玲介绍了应善良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张小龙同学带领同学们宣读了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承诺书。与会领导向受助学生代表发放了助学金。

宁夏大学人文学院2012级学生张丙超代表受助学生发言,表达了对基金会及各界爱心人士的衷心感谢并表示要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回报社会

谢晓光介绍了应善良助学金项目在宁夏大学的设立情况,希望受助学生不辜负社会的关怀,励志成才。

赵利宁在讲话中肯定了受助学生做出的承诺,并代表学校对此次捐资助学活动给予高度肯定,表达了对自治区侨办以及应善良基金会诚挚的谢意,希望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发奋努力,刻苦学习,加强品德修养,早日成才。

“应善良助学金”是2012年8月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自治区侨办和宁夏大学共同签订《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助学金意向书》后,在宁夏大学设立的,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其宗旨是“扶贫救灾,雪中送炭,好事大家办,好事要办好,扶贫救灾又以救急为主”。此次该项目共资助30名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资助期为四年。

(作者 黄二宁 何文栋 原载宁夏大学新闻网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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