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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普及程度逐年提高。全省学前教育基本形成以公办为骨干和示范,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制定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指导,启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建设。

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普及程度逐年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8518所,在园幼儿123.5万人;幼儿园教职工6.9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33万人。全省学前教育基本形成以公办为骨干和示范,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全省幼儿园中,教育部门举办297所,占3.5%;集体举办68所,占0.8%;其他部门举办62所,占0.7%;民办8091所,占95%。

从总体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当前我省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办园资源不充足,学前教育资源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结构布局不合理,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部分优质幼儿园班额偏大;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现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数量极少;保育教育不规范,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保教质量亟待提高;管理体制不完善,存在一定数量的无证办园现象;师资队伍不稳定,民办幼儿园自聘教师待遇偏低,社会保障政策不健全,教师流动性大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力度调整学前教育结构,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幼儿逐步向乡村幼儿园转移,幼教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到2013年底,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具体目标见下表:

江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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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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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工作任务

1.幼儿园建设计划。

通过多渠道投资,多形式办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2011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规划,认真实施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教育厅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明确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时,要按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并交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组织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到2013年,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1200所幼儿园,使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3%、68.5%、59%;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建有一所符合省级示范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60%的乡(镇)至少建有一所符合省定标准的中心幼儿园。

2.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计划。

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1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市、县(区)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3.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计划。

2011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出台政策,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鼓励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制定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关注农村留守幼儿成长,不断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率。

4.幼儿师资培养培训计划。

2011~2013年,规划建设或改办幼儿师范学校3所、设立幼儿师范专科学校1~2所。依托我省现有师范教育和艺术教育体系,支持师范类本专科院校办好学前教育专业。支持建设省、市、县三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确保实习生有半年以上实习时间。

2013年前,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在全省建设2~3个省级幼教师资培训基地。设区市各建设1个市级幼教师资培训基地。从2011年起,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省级培训;依靠省、市、县教师培训体系,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专业培训。鼓励幼儿园在职教师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011~2013年,每年评审出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育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园长和幼儿教师。在评选“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活动中幼儿园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

5.公办幼儿园师资配备补充计划。

从2011年起,将幼儿教师培养列入全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每年按岗位需求计划,为贫困边远地区培养幼儿教师。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并开展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

从2011年起,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幼儿教师纳入全省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社会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重点补充新建与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的师资。

6.公办幼儿园设备配备计划。

2011~2013年,对纳入全省“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的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要求。

7.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省教育厅制定幼儿园玩教具、图书配备指导意见,落实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指导,启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建设。2012年制定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2013年启动评估监测工作,“小学化”倾向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8.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计划。

2011年,省教育厅出台政策,推动每所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当地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活动每期两年。推动各地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

9.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扩充计划。

加强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增加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幼儿园数量,2013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200所。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有较大提高。探索让部分优秀幼儿园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幼儿园的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

10.幼儿园安保计划。

加大幼儿园安全保卫投入,改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按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加强校舍安全防范和校园食品卫生工作。加大周边环境整治和园内环境建设力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三年行动计划”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任务分工,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及时宣传计划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强化督查,注重实效。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各地行动计划目标、项目投入、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与监测,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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