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师法自然,可以成“道”

师法自然,可以成“道”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以往的认识完全不同的是,老子在此居然把传统的关于鬼神的巨大影响力都排除在外,以“道”取代了鬼神。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宇宙新法则,这使老子的“道”在思辨的基础上切实地契合到了人生之中。当然,我们当不了大自然的老师,但可以当小自然的老师,“小自然”就是人类社会。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师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

■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译文

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之先早已存在了。

它无声啊、无形啊,独立长存而永不衰竭,反复运行而不停止,可以看作是生育天地的母亲。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勉强起名叫做“道”吧,再勉强形容它叫做“大”。

它广大无边,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初。所以说“道”是很大的,天地人的发展都在它的运行之中。

宇宙中有四大运行体(道、天、地、人),而君王只是其中之一啊(属于人)!

人要效法大地,大地应效法天,天应效法于大道,大道则效法于自然。

■ 活学活用:师法自然,可以成“道”

在本章中,老子发现了宇宙中间的广大空间,有四种能量巨大的东西,于是,他作出了“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新排列。与以往的认识完全不同的是,老子在此居然把传统的关于鬼神的巨大影响力都排除在外,以“道”取代了鬼神。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宇宙新法则,这使老子的“道”在思辨的基础上切实地契合到了人生之中。

而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也正是本章我们所要特别注意的。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师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

老子这句最著名的话有两解:

(一)“法”就是师法,就是某物向某物学习。人向地学习,地向天学习,天向道学习,道向自然学习。

(二)“法”就是被法约束,即臣服、被统治。人被地统治,地被天统治,天被道统治,道被自然统治。自然是一切的生母,它管理一切。

以上两解的第一层意思是“师法自然”。

第二层意思是“臣服自然”。

关于师法自然,人类比较容易接受。

至于臣服自然,很多人就不能接受了。反叛者一听“臣服”两个字就要跳起来大叫:“我反叛!我反叛!我反叛!打倒打倒!”著名作家王少农还专门就此写了一本名叫《弑神论》的哲学书。所谓“弑神”就是对神的反叛。他写道:“从弑君到弑神,人类凭反叛获得解放。”

理论上是通的,但细想不可能。人如何能弑神成功?

弑神者最终归于神的怀抱,说人定胜天的人必须还靠天吃饭,说过要走出森林的人类如今已感到回归自然的紧迫性。

回归自然说白了就是臣服于自然,甘心做自然的奴隶。“甘心做奴隶?”这个说法又让人受不了,但说白了就是那么回事。人要听自然的话,无条件地遵循一切的自然规律,这不是做奴隶是什么?

小时候父母强烈要求我们听话,长大了国家强烈要求我们守法,一旦人违反这些规定,就会面临可怕的惩罚。当然,有的家庭与国家是开明而民主的,但这丝毫不能掩盖一方要另一方“听话”的事实。

很多人因此想不通,走上了极端。其实事情虽然严重,但问题不在于谁统治谁,而在于大家都干了些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有一回在海上行船被海盗俘虏并被卖作奴隶。人们问他能做什么?他说能“治理人”。第欧根尼让叫卖者喊:“谁愿意买一个主人?”一个叫塞尼亚得的富人买了他做儿子的家庭教师。塞尼亚得非常尊重第欧根尼,常常说:“一个杰出的天才走进了我的家门。”

朋友们终于打听到了第欧根尼的下落,赶来要为他赎身。第欧根尼却阻止了他们,说:“作为哲人,即使我身为奴隶,也是他人的自然统治者,就像医生为病人服务,却是病人的导师一样。”

第欧根尼这个故事正好说明了两个宝贵的道理:

(一)奴隶可以是主人的主人。

(二)做一个治理人的奴隶当然要好于做一个被治理的主人。

这两个道理看起来相当怪,细想来是那么回事。第欧根尼是奴隶没错,但他是主人家的家庭教师,开始时教孩子,慢慢地全家人都听他的教诲。就这样,奴隶成了主人的主人。

这种角色的转变与双重性是双方都觉察到的,但双方都能接受,因为第欧根尼确实是个导师。他不在导师的位置做导师,而是在奴隶的位置做导师,这就反映了人类对智慧的天生依赖,并不因地位的颠倒而颠倒,而因智者的引导而引导。

警察要灭黑社会,常去请教监狱里的老犯人。

中国古代的圣人最大理想是做帝王师,就是为了通过做奴隶去做主人的主人。

老子说“道法自然”,包含一个重要的思想:

人类只有做好自然的奴隶,才能做好自然的主人。

也就是说:谁有“道”,谁就是主人,谁就能成功。当千钧一发之际,谁能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就可以反败为胜。

“臣服于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智慧。

老子非常道就是老子自然道,它都强调了一个转换的问题。这种转换不是凭空的,而是像第欧根尼一样实实在在地做好份内之事。

所谓份内之事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份外划进份内。所有的工作都是找来的,人类不断地学习与工作,会发现“道”在长大,手中的份内之事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

成就这一切的当然是学习,向自然学习。

通过“臣服于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基础当然是“师法自然”。

古希腊哲学家德漠克利特常常坐在石阶上观赏蚂蚁和牧羊犬。有人问他为什么对自然之物有那么大的兴趣?德漠克利特说:“所有人都是自然的学生,智者更不例外。我们从蜘蛛身上学会了纺织,从燕子身上学会了建筑,从百灵鸟身上学会了歌唱。”

那么,我们当好了自然的学生,将来可以当自然的老师吗?回答也是肯定的。当然,我们当不了大自然的老师,但可以当小自然的老师,“小自然”就是人类社会。

所谓“师法自然,可以成‘道’”就是这个意思。

断章取义:

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师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我们只有当好了自然的学生,我们才能运用从自然中学到的知识,去改变我们的生活,而在改变的同时,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了老师,人类社会的老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