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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客运专线-标大安隧道“·”较大火灾事故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12月9日0时36分,××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施工的大安隧道出口段DK248+400处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2011年12月8日18时30分,××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大安隧道第二作业队二衬钢筋板砸负责人谭云安排其组员谭志海、唐开宪、李正伟、田险峰进入其隧道施工,对板砸二衬钢筋定位焊点实施焊接。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名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9日0时36分,××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大安隧道出口段DK248+400处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1年12月8日18时30分,××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大安隧道第二作业队二衬钢筋板砸负责人谭云安排其组员谭志海、唐开宪、李正伟、田险峰进入其隧道施工,对板砸二衬钢筋定位焊点实施焊接。焊接时没有对塑料防水布和焊点进行隔离(塑料防水布和焊点有40多公分的距离),谭志海负责洞内左侧的焊点,李正伟负责右侧的焊点,顶部中心焊点由4人共同焊接,谭志海焊接时,唐开宪用铁锹接落下的焊渣,李正伟焊接时由田险峰接焊渣。班长谭云从21点左右进入洞内一直躺在台车上睡觉。直到23点48分左右,焊接施工队伍离开施工现场。9日0时36分左右,××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大安隧道领工员付和超在DK248+475-DK248+469钢筋施工段,闻到异味,发现防水板作业平台顶层中间位置有火星,意识到起火了,大声喊叫隧道内作业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作业人员听到喊声后迅速向洞口撤离。在灭火过程中,火苗上窜,火势快速蔓延,点燃了隧道顶部挂设好的防水板,洞内烟雾很大,现场能见度极低,同时电源线被烧断,付和超见洞内人员开始撤离,火势无法控制,自己放下灭火器迅速撤离。出洞后立即清点人数,发现尚有7名人员被困,立即组织人员返回搜救,途中搜救到跑出火场的挖掘机司机,由于火势蔓延迅速,大量毒气涌出,已无法继续向前实施搜救,其余6名人员错过逃生的最后时机,被困洞中。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名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现场领工员付和超于2011年12月9日0时58分左右向作业队长刘洪军汇报,刘洪军立即通知作业队安全员文勇向119、110、120求救,二分部经理蒋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与副经理吴业新联系,要求各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迅速封锁现场,杜绝除搜救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1时30分左右,永川区119、120、110和永川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3时30分左右,火势得到基本控制,现场救援人员立即进洞搜救,4时左右,搜救出第一名作业人员,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截至6时30分,6名被困人员全部搜救出洞。7时10分医院告知2名作业人员死亡,9时30分告知4名作业人员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衬钢筋板砸工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从事电焊工作业,散落的焊渣引燃二衬台车上木板、防水板、安全网等可燃物品。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员和安全员没有按照铁道部要求进行全程跟班作业,事故发生时没有管理人员在现场;二衬钢筋板砸工人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而从事焊接作业,项目部对特种作业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对防水板、安全网等材料堆放不规范,并且没有及时清除。

2.隧道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没有执行隧道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动火制度;没有按设计要求对二衬钢筋进行绑扎作业。

3.应急、自救的培训工作流于形式,使员工对事故发生后的逃生、抢险、救助知识运用不够熟练,同时现场避险设施不完备,扩大了事故的危害程度。

4.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根据大安隧道内的施工情况对动火作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及采取应对监理措施。

(三)事故性质

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共计69万元。

六、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股份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各参建单位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各类安全措施到位,检查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监理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理力度,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场所和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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