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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发展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8月28日至9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把科学发展观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起来,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科学发展观”概念。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便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在2004年3月10日举行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第一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

第二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发展

中共十六大刚刚结束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灾难考验着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基于“非典”这一突发事件的直接影响,以胡锦涛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处理突发事件为切入点,深刻反思、系统总结,强调并深化了要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开始了对科学发展观的酝酿。

2003年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强调,要通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随后的4月10日至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非典”期间到广东考察工作,提出了“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等重要思想。

7月28日,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1]这次讲话,标志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想和统筹兼顾的发展方法已经酝酿成形。

2003年8月28日至9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把科学发展观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起来,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科学发展观”概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同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出现了“以人为本”的概念。“以人为本”在以往党的文件中从未正式出现过,这个概念的提出不但是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即“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五个统筹”思想的提出对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有效规避和化解市场经济风险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便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在2004年3月10日举行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第一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他强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2]他第一次对“以人为本”的内涵进行了深刻和系统地阐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3]他第一次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进行了深刻阐述。指出:“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4]他第一次提出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当前判断各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加以贯彻落实。强调指出:“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全力以赴地去做,不符合的就毫不迟疑地去改,真正使促进发展的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5]胡锦涛总书记还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的标准具体化,研究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指出:“要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办法,探索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6]“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念”的提出,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重要的可操作方法,增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

在这个过程中,求真务实作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得以形成和强调。在2004年年初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7]同年5月,在江苏考察工作期间,胡锦涛就求真务实与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作了阐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内在统一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求真务实的着力点,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坚持求真务实,用求真务实的作风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8]因此,他向全党发出“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9]的号召,要求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6月2日,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从科学的角度不断充实和丰富科学发展观。”“要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方法、手段协调和集成起来,不断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科学发展观进行周密的科学解释,为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10]他认为,把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全党全国人民思想认识的普遍提高。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只有全体人民和社会方方面面都了解科学发展观、掌握科学发展观、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才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11]。这些论述渗透出一种强烈的实践精神。这表明,新理论的科学性还要在与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和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过程中,在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过程中经受检验。

2004年之后,我国经济运行中显露出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及时作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党中央认为,我国经济运行中一再出现类似问题,实质上是结构问题、体制问题、增长方式问题。搞好总量调控,必须与解决这些问题结合起来。9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其实质就是要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消除可能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12]这次宏观调控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把科学发展观运用于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并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胡锦涛总书记非常重视这一点,此后三年间,每次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他都结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新经验,阐发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认识。

至2004年底,由于措施及时有力,我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12月3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这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不仅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重要的是使全党同志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13]他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认识成果,指出:“实践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反映出经济工作的不少方面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无论是消除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还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都要求我们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14]他还揭示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相辅相成关系,强调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注意克服市场本身的缺陷,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大幅波动。他从宏观调控的实践中认识到,必须改变粗放型增长的路子,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005年3月12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根本途径”的重要论断,明确指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15]这表明,我们党在经济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日益清晰,其实践内涵也同步丰富深化。

同年11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深刻总结了从实践中得到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启示。他把宏观调控和科学发展视为内在联系的统一过程,阐述了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六条经验和启示,其核心仍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他指出:“要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把握全局,有保有压,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要“不断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16]。这些重要认识,离开近两年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实践是很难形成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正是在与发展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得以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活力,富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总书记深有感触地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过程,实质是加深理解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17]

我们党历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能和需要提出发展方针。在我国发展基础薄弱、经济规模较小时,如何加快发展是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当经过多年努力,情况明显变化时,我们党及时调整方针,提出“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2006年10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根据新的情况,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扎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8]的新要求。从“又快又好发展”到“又好又快发展”,这一字之易包含丰富的内容,表明我们现在更注重的是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更坚定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2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又好又快发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既要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防止大起大落,更要求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结构,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我国已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条件,关键要在转变增长方式上狠下功夫,当前特别要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19]把“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揭示了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深刻内涵,把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显著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中共十七大前夕,也就是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对科学发展观首次进行了全面而精辟的概括。他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召开,科学发展观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得以系统阐发。十七大报告指出,所谓第一要义是发展,就是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重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所谓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所谓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作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宝贵经验和借鉴国际发展理论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对“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和“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等发展观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回答,集中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对发展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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