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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太尉逸事状》备课问答

时间:2022-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柳宗元作《段太尉逸事状》时,已见过史馆修撰的殉难大臣司农卿段秀实事迹,柳文具有补阙性质,所记为史官失载之事迹。《段太尉逸事状》亦明言,时过境迁,世人乃生“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浅薄之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柳宗元将《段太尉逸事状》寄给时任国史馆修撰的韩愈,正是为改变“唐之史述卒无可托”的状况,希望韩愈修史时秉持公心不畏刑祸,给历史人物以公正评价。

《段太尉逸事状》备课问答

《段太尉逸事状》作为柳宗元文章的代表作之一,选入课标实验教材。备课中种种待探明的问题浮出了水面。

问:“逸事状”是怎样一种文体?

答:“状”,又称“行状”“行述”,是旧时记录死者世系、籍贯、名实、生卒年月、生平概略等的一种文体,常由死者门生故旧撰述,供撰写谥议、墓志、传文时参考。“逸事状”是“行状”的一种变体。刘知幾《史通》:“逸事者,前人所遗,后人所记。”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逸事状则当录其逸者,其记已载,不必详焉。”柳宗元作《段太尉逸事状》(下称《逸事状》)时,已见过史馆修撰的殉难大臣司农卿段秀实事迹,柳文具有补阙性质,所记为史官失载之事迹。

问:段秀实是怎样一个人物?其死节经过如何?

答:段太尉(719—783),名秀实,字成公。唐汧阳(今陕西省千阳县)人。玄宗时举明经,天宝间从军,先后事高仙芝、封常清等,守边有功。肃宗时辅李嗣业、荔非元礼、白孝德三府,益知名。代宗时,吐蕃袭击京师,代宗幸奉天(今陕西乾县),因军粮匮乏,段秀实自请为军侯,知奉天行营事,号令严明。兵还,白孝德推荐为泾州刺史。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征拜司农卿。建中四年(783)十月,因反对朱泚称帝遇害。至德宗兴元元年(784),“诏赠太尉,谥曰忠烈”(《新唐书》本传),故柳传称“段太尉”。《旧唐书》本传:“非公会,不听乐饮酒,私室无妓媵,无赢财,退公之后,端居静虑而已。”中唐时期,段秀实的个人品质与一般武将迥然有别。

文天祥《正气歌》:“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然万古存。”张岱《思农笏》:“段秀实,勃然起,夺象笏,扑狂兕。破贼头,出脑子,血并流,污当贮。笏下如轰雷:恨不万段汝。”段秀实一生行事,以“笏击朱泚”最为知名于世。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月,泾原节度使姚令言部受命东征过长安,军士以无赏食劣哗变,德宗招禁兵御之,无一至者,乃出奔奉天。乱兵入宫大掠,奉废居京师之原泾原节度使朱泚为首领,失意官僚多附之。朱泚令泾原兵马使韩旻将锐兵三千,声言迎大驾,实袭奉天。韩旻追驾,事急之际,段秀实、刘海宾等设计用司农卿印符追还乱兵。段秀实知韩旻回军,自己必死,乃决计搏杀朱泚为国除奸。《资治通鉴》卷二二八记载:“泚召李忠臣、源休、姚令言及秀实等议称帝事。秀实勃然起,夺(源)休象笏,前唾泚面,大骂曰:‘狂贼!吾恨不斩汝万段,岂从汝反邪!’因以笏击泚,泚举手扞之,才中其额,溅血洒地。泚与秀实相搏忷忷,左右猝愕,不知所为。(刘)海宾不敢进,乘乱而逸。(李)忠臣前助泚,泚得匍匐脱走。秀实知事不成,谓泚党曰:‘我不同汝反,何不杀我!’众争前杀之。”后朱泚于长安建号称帝,杀唐宗室七十七人。次年五月,长安收复,朱泚西走奔吐蕃,为部下所杀。

问:“笏击朱泚”为段秀实一生大节,对此应如何评价?

答:就事论事,极易视段秀实为一赳赳武夫,鲁莽军人。因为照一般人看来,反对朱泚篡位,未必采用此种没有实效的激烈手段。如果审视事件背景,即可知这是一深思熟虑大智大勇之举。其一,段秀实抗命救驾,召回三千锐军,知己必死,乃拼死一搏,冀其成功。因刘海宾“不敢进”不相助应,朱泚死党极力维护,这一“擒贼先擒王”的计划未获成功。其二,朱泚极力拉拢声誉很高的段秀实,段秀实运用此种自我牺牲手段,在朱泚反迹显露之际,与叛逆划清界限,揭露朱泚面目,振奋朝野人心,意义不可低估。段秀实是一位很有政治头脑的大臣,绝非一介武夫。对此,两《唐书》都有叙述。柳子之作,正欲纠正世俗之偏见。

问:此篇写段太尉三件逸事及其个性,前人对此有何评论?

答:“此篇叙太尉三逸事,截然是三段文字。第一段写太尉以勇服王子晞,便写得千人辟易,一军皆惊。第二段写太尉以仁愧焦令谌,便写得慈祥恺悌,不是煦煦之仁。第三段写太尉以廉服朱泚,便写得从容辞让,不是孑孑之义。”(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卷四)“凡逸事三,一写其刚正,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段段如生,至于以笏击贼,此致命大节,人人共喻,不虑史官之遗也。”(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九)今人赏析一般不出上述范围。笔者想补充的是,柳宗元的材料得之于对“老校退卒”之访谈,访谈之所得必不止此三逸事,柳文对段秀实诸多逸事显然也是从不同侧面作了取舍的。材料的指向在突出段秀实“遇不可,必达其志”的精神,突出段秀实作为一位“儒者”以柔克刚的个性,而消除对段秀实“武人”匹夫之勇的误解。

问:柳宗元写作此篇的目的是什么?

答:柳文作于唐宪宗元和九年(814)柳宗元贬居永州之时,是给韩愈修史作参考的。时韩愈任史馆修撰。《旧唐书·韩愈传》:“(元和八年)愈自以才高,累被摈黜,作《进学解》以自喻……执政览其文而怜之,以其有史才,改比部郎中、史馆修撰。逾岁,转考功郎中、知制诰,拜中书舍人。”元和九年,韩愈仍在史馆任职。在《与史官韩愈致段秀实太尉逸事书》一文中,柳宗元谈了写作原因:“太尉大节,古固无有。然人以为偶一奋,遂名无穷,今大不然。太尉自有难在军中,其处心未尝亏侧,其莅事无一不可纪。会在下名未达,以故不闻,非直以一时取笏为谅也。”《段太尉逸事状》亦明言,时过境迁,世人乃生“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浅薄之议。很明显,作者写此文的目的是要辩正当时一些人对段秀实为人的误解。

论者一般很少提及柳子作此文的另一目的。元和八年(813)六月,韩愈《与刘秀才书》称:“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柳宗元对韩愈的观点完全不能同意。九年正月,柳宗元作《与韩愈论史官书》,对韩愈身为史官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提出了批评:“今学如退之,词如退之,好议论如退之,慷慨自谓正直,行行焉如退之,犹所云若是,则唐之史述卒无可托乎!”在这样的情况下,柳宗元将《段太尉逸事状》寄给时任国史馆修撰的韩愈,正是为改变“唐之史述卒无可托”的状况,希望韩愈修史时秉持公心不畏刑祸,给历史人物以公正评价。

问:在材料的组织上,柳宗元为什么先写“折服郭晞”?

答:按时间顺序,“卖马偿租”事应在“折服郭晞”事之前。作者用“先是”一语倒置两事,正是此文结构上颇具匠心之处。其一,体现作者的写作主旨。小人诽谤段秀实“笏击朱泚”是“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试看“折服郭晞”,主要不是凭一时之勇,而是靠对郭晞其人的深刻了解和冷静分析,并以理服之。段秀实具有以柔克刚的个性,“教参”称“勇服郭晞”,恐怕未能体察柳子安排材料的良苦用心。其二,符合读者的欣赏心理。作者先写惊心动魄的场面和剑拔弩张的气氛,能给读者一种强烈深刻的印象。然后写段秀实性格中仁信爱民的一面,文势跌宕起伏,布局富有变化。这样安排,张弛之中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

问:《段太尉逸事状》所写三事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答:作者选择三个独立的事件来表现段秀实智、仁、廉三方面的性格,但这三件事又不是孤立的,人物性格也不是割裂的。仁智忠勇是段秀实思想性格的基础,“笏击朱泚”是这种性格最突出的表现。大仁大智才能大勇,段秀实身处乱军之中仍能谈笑风生毫无惧色,因为他把百姓疾苦置于自己生命之上。“卖马偿租”“仁愧焦令谌”主要表现段秀实同情百姓的仁爱之心,揭示段秀实以身殉国的思想基础。“封识大绫”“节显治事堂”,除了表现段秀实清正廉洁的品格,还说明他早就洞察朱泚野心,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说明反对朱泚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着坚实的思想基础。段秀实的性格是智、仁、廉的有机统一,完全不同于一介武夫的鲁莽之勇。这三件事看起来互不关联,实际上事断而线不断,都是为了证实段秀实的儒将本色,是一位智、仁、廉的“儒者”,这才是贯串《逸事状》全文的一条线索。

问:《段太尉逸事状》是传记名篇,写法上酷似《史记》。请试作说明。

答:对此文与《史记》的传承关系,前人多有评论。蔡世远《古文雅正》卷九:“文笔酷似子长。”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卷四:“笔墨疏朗,不下史迁作法。”林纾《韩柳文研究法》:“学《史》《汉》而能自然。”这些评论,都指出了本篇师法《史记》文笔史笔交融的特色。柳子亦自称此篇“比画工传容貌尚差胜”(《与韩愈论史官书》)。这种特色主要表现于叙述史事的文学性。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史记》是以文运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善于“以文运事”,情节故事化,是《逸事状》写法上酷似《史记》之处。这种特点表现于下列四个方面。

首先,以紧张激烈的冲突刻画人物。段秀实从容镇定,诣营陈词,作者极写郭晞士卒剑拔弩张,如临大敌的紧张气氛。段秀实坦然出现在郭营,辞卫士,解佩刀,选年老腿跛之老者牵马,从心理上消除对方的戒备,反由被动转入主动,其外柔内刚、平易而又刚强的个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向郭晞慷慨陈词,指明利害关系后,段秀实终于折服对方。

其次,以映衬对照的手法表现人物。郭晞放纵部属衬托出段秀实的嫉恶如仇,白孝德怯懦软弱衬托出段秀实的勇于任事,焦令谌豪夺掠取衬托出段秀实的仁厚爱民,朱泚的无耻行贿衬托出段秀实的廉洁奉公,韦晤被动无奈衬托出段秀实的刚毅果决。文中一系列的鲜明对照,令段秀实的形象鲜明突出。

再次,以富有个性的语言描摹人物。段太尉前往军营,“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神态自若从容不迫,令人感受到段太尉震慑人心的凛凛正气。见到含冤挨打的农民,“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自责声中,一个义愤填膺的仁者形象跃然纸上。女婿无奈受绫三百匹,段太尉以“然终不以在吾第”坚拒之,表现出与小人冰炭不可同炉的浩然正气。个性鲜明的语言,令读者闻其声如见其人。

最后,以翔实生动的细节塑造人物。描述段秀实为被打成重伤的农者洗血、裹疮、注药、哺食、卖马、市谷、偿租,不避琐细,展示段秀实仁心爱民的品质。同时,这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以柔克刚欲取姑予的一种手段。如果焦令谌不迷途知返,段秀实亦必有制胜之法。

运用文学手法是本文的一个显著特色。寓抑扬褒贬于叙事之中,以形传神,而不作空泛议论,完全让事实和形象说话。读者在感受动人故事的同时,也就为主人公的高风亮节所折服。《史记》这种笔法,柳子运用得炉火纯青。而最后一段对段秀实的评论,显然带有史传论赞性质,所以为《新唐书》引用。这就令人更清晰地看出了本文师法《史记》的特色。

问:既然《新唐书》本传载段秀实三件逸事,读史即可,读《逸事状》有什么意义呢?

答:柳文所写之段秀实逸事,刘昫《旧唐书》未采,至宋祁《新唐书》始补入,基本沿用了柳传文字。《新唐书》本传是历史著作,《逸事状》是文学作品,二者是有区别的。比较而言,《逸事状》的文学气息更为浓厚。以段秀实言语为例。入郭晞军营时,段秀实称:“吾戴吾头来矣。”《新唐书》作“吾戴头来矣”。“去一‘吾’字,更不成语,‘吾戴头来’者,果何人之头耶?”(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四)接见被责打的农民时,“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新唐书》作“秀实泣曰:‘乃我困汝’”,去一“大”字,段秀实同情百姓的情感被打了折扣。征为司农卿时,段秀实诫其族曰:“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新唐书》作“若过岐,朱泚必致赠遗,慎毋纳”。柳文“幸致”是推测语句,《新唐书》“必致”是肯定语气,显然柳文较后者更为准确。可见《逸事状》有史传不可取代的独立的审美价值,它主要表现在“以文运事”,“遥体人情,悬想事势”(钱钟书语)这种文学手法的运用上。

问:事隔三十载,柳氏记载又得之于“老校退卒”,是否可看成信史?

答:《段太尉逸事状》可作信史读。但也有两点瑕疵。

《旧唐书》本传关于焦令谌有一段记载:“八年,吐蕃来寇,战于盐仓,我军不利。(马)璘为寇戎所隔,逮暮未还,败将溃兵争道而入。时都将焦令谌与诸将四五辈狼狈而至,秀实召让之曰:‘兵法:失将,麾下当斩。公等忘其死而欲安其家耶!’令谌等恐惧,下拜数十。”唐代宗大历八年(773)焦令谌尤存,段秀实为营田官时焦令谌未死。可见《逸事状》记焦令谌“一夕,自恨死”并不准确。又,以情理揆之,一个对百姓巧取豪夺而恬不知耻之人,因受言词斥责羞愧而死,也不太符合常情。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在代宗广德二年(764)。其时郭子仪第三子郭晞未任尚书,文称郭晞“为尚书”,特别是对话中称“尚书”与史实不符。司马光《通鉴考异》:“据《实录》,时郭晞为左常侍,宗元云尚书,误也。”广德二年,郭子仪以副元帅驻军河中时,郭晞实为御史中丞,此年年中加御史大夫。至大历十二年(777)始为检校工部尚书,贞元十年(794)卒,赠兵部尚书。司马光的说法无疑是准确的。

(原载《中学语文教学》200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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