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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采取理事会管理体制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监事会是公正履行理事会赋予的监督职责的常设机构。

2.6.3.1 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采取主任负责制、首席科学家责任制和监事会监督制

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综合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特点要求,体现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提供管理决策支持的功能定位,对拟建智库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设计提出以下设想与建议:

1.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智库主任负责制、首席科学家责任制和监事会监督制管理体制

拟建智库的管理体系由理事会及其下设的统筹协调管理部门组成。理事会是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受国家科技部的直接领导,理事会成员由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气象局、中国科学院等多个国家部委单位组成。智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智库主任负责制和首席科学家责任制,首席科学家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具体研究。监事会公正履行理事会赋予的监督职责,对智库的业务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理事会是智库的决策机构,应由科技部主管部门、相关国家部委、智库机构本身、外聘专家、相关科研基金管理机构以及研究成果的用户单位,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相关决策机构、直接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相关部门等成员组成。理事会中包含主管部门的代表,一方面便于协调各种关系和资源;另一方面能够体现国家政府的意志,把智库的发展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纳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规划中,实现整体的最优资源配置,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和支撑气候谈判发挥直接作用。理事会作为权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智库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智库的规章制度和资源分配制度,审定智库的年度资金预算和决算并监督执行,确定智库主任和首席科学家的任免事宜,审议智库的任务完成情况等。

智库主任负责制是指智库主任履行日常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提出需要理事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和解决方案,领导智库的各项工作,负责解决智库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分智库的主任任免和科研人员的聘用,定期组织人员绩效测评,整体规划研究经费的筹集,提出研究经费使用方案,检查和监督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研究的按期完成,负责研究资源的购置和调配使用,建设和维护智库的组织文化氛围,临时处理应由理事会决策的紧急问题等。

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是首席科学家负责指挥智库的日常科研工作,并对智库全部科研工作负责的制度。首席科学家的任职资格应包括:在职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气候变化研究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声望和显著的学术成就,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学风正派、办事公正。首席科学家的遴选应由科技部主管部门直接提名,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由智库理事会讨论决定聘任。首席科学家的主要职责有:对智库的科研工作负责,协助智库主任完成科研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需求和科技支撑气候谈判的具体任务,提出智库的研究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制订研究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对研究进度和研究成果的水平、质量和创新负责,组织各分智库对关键研究进行攻关,协调各环节研究工作,对研究计划的事实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管理责任制,制定和执行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科研工作秩序,制定执行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有关研究工作的指示,选择和协调智库的研究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和研讨,培养科研骨干和带头人才,对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等。

监事会是公正履行理事会赋予的监督职责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智库的业务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随时了解科研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智库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的主要事实应由监事会事先核查并签署意见;监事会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提出应予讨论的重大问题,监事会应列席智库的理事会。

2.采用顶层智库负责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基于现有研究机构挂牌成立分智库的形式,组建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

国家科技部主管部门是智库的直接领导,理事会在科技部领导下对智库的建设和发展进行总体规划,统筹智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智库拟采取基于现有气候变化研究相关科研院所、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机构,整合资源,以挂牌方式成立并以分智库为主、建立新设智库为辅的方式进行组织构建。作为分智库的各科研机构受拟建智库理事会和智库主任,以及各自原依托单位的共同领导,理事会和智库主任统筹各分智库的发展规划,负责研究课题的设置和研究任务下达、科研经费和研究资源的分配、研究成果的审核和发布、统筹协调智库内部各分智库的工作、推动国际合作等工作,依托单位实施各分智库的具体建设运行管理,为分智库在创新研究目标和内部管理、创新研究文化氛围等方面的自主探索提供支持和基础条件,为分智库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及配套条件,负责推荐分智库主任以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学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配合拟建智库理事会、智库主任、首席科学家和监事会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另外,拟建智库也应根据开展科学研究和政策研究的实际情况,围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气候谈判的需求,新成立一些针对性强的研究部门,面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新问题、气候变化谈判的新需求,开展科研工作。

智库的设立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科技部主管部门联合现有相关科研单位及其依托单位共同组建,成立由科技部等相关国家部委和拟挂牌各分智库的研究人员组成的理事会,在各分智库挂牌成立和组建智库时,应该采取鼓励联合、适度竞争的方式选择分智库的依托单位,使各分智库在有实力完成委托课题的基础上,鼓励分智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自主设立课题的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各分智库的研究条件,发挥各分智库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研究簇群的网络合作式研究体系,促进气候变化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共享。

3.基于分布式研究簇群网络合作的模式选取和构建各分智库,并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与反馈机制

我国国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地域广袤,气候特征多样。因此,我国气候变化智库的物理结构可以参考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根据我国气候特征大致分为西北干旱区、东部季风区、南部季风区、青藏高原区等的特点,在相应区域选取合适的既有研究机构,挂牌成立各分智库,基于各分智库已有的研究基础条件,收集气候变化信息,开展针对不同地域特征下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研究,根据各区域的特点通过网络进行研究任务的分配和研究成果的整合,为政府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政策和对外谈判提供决策信息支持。

4.智库及其分智库采取职能型与项目式相结合的组织结构

智库的管理体系由理事会及其下设机构组成。智库在理事会之下设立一名智库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行政副主任、学术副主任等),负责开展智库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在职能型组织架构部分,智库下设科研管理、交流合作、教育培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管理、协调、服务、辅助部门。在项目式组织架构部分,基于各分智库的科研部门构建矩阵式科研项目小组,具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学和政策研究工作。

智库的组织结构如图2-2所示。

图2-2 拟建智库组织机构图

智库的科研管理部是在智库主任领导下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智库各研究机构、各分智库的科研管理职能机构。科研管理部负责制定智库的科技政策,统筹负责智库所有科研项目的管理,扩展科技信息渠道,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负责组织日常科研业务的开展和合作项目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成果奖励的申报;负责智库直属研究机构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协调;负责建立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保管、存档和各类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

智库的行政管理部协助智库主任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智库行政及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智库的公文审核、印刷和分发工作;承担智库文书档案等内容的管理工作;承担智库办公会议、各分智库联合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负责智库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采购任务;负责智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基建的协调和物业管理工作。

智库的人事管理部是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智库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及调整,人员规划的编制、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人事制度的完善;负责科研人才和管理人员的招聘选拔和引进、人员聘用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智库固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考核、定级、技术职称聘任工作;负责智库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访问学者、交流人员的交流管理和临时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

智库内设立交流合作部,以便内外沟通与多元合作。与政府决策部门合作,在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政策的同时,也为相关研究明确了方向。与企业合作的同时,一方面,企业可以提供更多项目;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主体,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给相关研究带来新的思路和视野。与基层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合作,以了解当地的气候特点及气候需求,对症下药。同高校及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既有利于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的进步与更新,也有利于专业研究人才的培养。

智库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部,以实现学研结合,培养专业化人才,从而实现研究的专业化和可持续化。在设立教育培训部门时可借鉴国际相关机构做法,设立硕士生、博士生培养项目或与高校等单位建立教育联盟,举多方之力培养专业化人才,为智库的后续发展储备力量。另外,可在智库下设立专门的国际谈判培训中心,为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2.6.3.2 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坚持中国特色运行机制

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既要借鉴国际上知名智库的优点,又必须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机构运行方式,坚持自身特点。

1.建立高效的集体领导和磋商机制

确保领导管理层人员组成的多元性,是保证智库前沿性,以及智库有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智库成立理事会,其成员不仅包括科技部主管部门和相关国家部委,还应包括智库本身及其分智库科研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专家、相关科研基金管理机构人员、用户单位人员等。理事会对智库实行共同领导。

在领导成员的背景选择上,可以采用国际惯例,设置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国际知名气候变化支持基金的重量级人物席位,以方便与国际先进科研课题、科研经验以及科研成果同步,同时扩大我国智库在世界的知名度。在领导成员选择上,宜聘请在该领域内具有资深背景的政府官员作为智库主任,国内知名专家、政策研究人员和熟悉国际谈判规则的政府官员作为智库副主任,智库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运行,并定期开展协商会议进行磋商。

2.建立多渠道的研究资金筹措机制

气候变化的研究是一个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需要国家长期投人。稳定雄厚的资金来源是保证研究所开展科学研究、贯彻政府方略和维持组织运行的必要条件。

因此对于我国政府设立的气候变化智库,应该在科学预决算体系的前提下由政府财政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如国家气候变化专项基金)。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国际和国内主流基金的合作,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资金来源充足。同时智库的经费应该将国家直接的财政拨款和申请的项目基金相结合。鼓励分智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自主设立课题的研究工作,各分智库可以自行申请相关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973和863项目课题。这样既能保证智库的有效运行,也能吸引海内外各个学科的人才和培养国内新一代储备人才,进而对智库的人员起到激励作用,为智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在充分发挥政府作为气候变化科技投人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国家各科技计划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引导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加大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投人的同时,智库可以多渠道、多层次向社会筹集资金,增加对气候变化科技的投人。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研发的投人;积极利用金融及资本市场,将科技风险投资引人气候变化领域;积极鼓励国内社会各界为气候变化科技工作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拓展国际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国际条约的资金机制。

逐步建立起捐赠筹资机制,通过聘请具有特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专门负责开展捐赠筹资活动,依靠他们的社会影响力筹集捐赠资金。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免来鼓励社会各界对智库进行捐赠。

为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必须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制度,通过智库的监事会加强对科研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以建立开放协同的项目合作机制

广泛的学术交流是促进研究所科学研究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此,需要建立开放式、动态性的学术交流机制,加强与国际国内各级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链条的深度交流,及时了解国际气候变化研究的最新趋势和政策,把握气候变化谈判的国际规则和动态。与此同时,需要积极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主流基金、主流机构以及各类企业的项目合作,及时反映政府和企业的需求,为国内各类研究机构输送新颖的研究方法和运作模式,提供权威的数据和信息,从而提高国内各类研究机构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和它们培养长期的、良性的合作关系。

4.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以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方面要吸引全球气候领域的优秀人才,保持研究队伍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是任务繁重,资金紧张,压力巨大。为此,智库人事制度必须打破常规,实行灵活、有效的聘任制(如“双轨制”可以实现人才共享,或以学术假期交流方式吸引更多国际人才的加盟等),加大气候变化领域海外优秀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力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鼓励采取咨询、讲学、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科学设置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对研究人员、行政人员采取分类考核,运用因子分析法对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贡献率大小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奖惩。

2.6.3.3 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成员多元化、国际化和专家化

1.智库领导层由科技部政府官员或具有官员背景的资深领域专家出任

智库接受科技部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在智库的理事会和领导层中安排来自于政府的官员,使智库与政府沟通顺畅,保证智库的研究方向与我国长期战略、政策研究需求一致。同时,气候变化研究相关部门的政府官员对该领域的政策法规以及研究进展相对熟悉,有利于科研方向与方法的双重把握。理事会成员在15人左右,设一名理事长,理事长一般由科技部部长或副部长担任,智库主任(副主任)应由相关部门政府官员或具有行政背景的该领域资深专家出任。

2.理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国际化和专家化

理事会成员除包含科技部主管部门、相关国家部委、智库机构本身及其分智库、外聘专家、相关的科研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外,还应包括熟悉相关领域、能够提供技术支持的各级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相关专家,实现人员的专家化、多元化。另外还应覆盖研究成果的用户单位,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的相关决策机构、直接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相关部门的成员。在理事会中设置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国际知名气候变化支持基金的重量级人物席位,以方便与国际先进科研课题、科研经验以及科研成果同步,从而扩大我国智库在世界的知名度。

3.组建以专家化和多元化为特征的研究人员队伍

研究人员应广泛来自于各学科领域,具有多元化的学科背景,包括基础研究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等)、气候变化相关研究学科(气象、大气科学、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等)、应用技术研究学科(通信电子类、遥感应用、计算机及应用、统计分析等)以及经济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形成交叉性、综合性的研究团队。

4.构建开放的管理和通畅的科研人员交流机制

原则上智库应对国内外开放,建立开放的管理思想和管理制度,在不侵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成果版权和不损害国家气候谈判的利益前提下,尽可能开放智库和各分智库的科学研究设施和条件,以及各类研究成果和信息数据。

智库可以设立开放合作基金和开放课题,定期向国内外公开发布研究课题指南,建立合作研究关系,共享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在合作研究的基础上,智库建立固定人员有序的流进和流出机制,充实研究队伍,保持研究的活力,同时逐步扩大流动研究人员的数量,促进学科的交流与发展。另外还应扩大人员交流规模,以交流访问的形式引进国际组织和国外研究机构的学者,同时派遣智库国内学者赴外进人相关合作组织机构,开展长期联合研究。

2.6.3.4 政府设立型气候变化智库建立形式丰富的成果发布方式

拟建智库要建立健全形式丰富的成果发布方式,以向政府递交研究报告、公开出版发行各类报告、专著、论文为主,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及举办国际和区域会议或研讨等。

1.报告提交和公开出版

智库的研究成果发布以向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的形式为主,也可以发布于各类权威的出版物,包括期刊、政策报告、会议报告、工作报告、论文集、年报、专著、信息简报等。此外,还可以在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国际知名期刊和会议论文集中发表论文。

2.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

智库可以建立自己的信息发布网站,将网站作为平台以发布各智库的研究成果,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一些研究成果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网络论坛等快捷方式发布。智库还可以在自己以及与其合作的其他研究机构的出版物上发表研究成果。

3.举办区域/国际会议、论坛或研讨会

智库可以通过举办区域/国际会议、论坛或研讨会等形式来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利用国际会议和论坛,扩大研究成果的宣传力度,提升智库的影响力。

4.利用合作机构平台发布研究成果

智库应该尽可能利用合作的国际组织和国外研究机构平台,发布智库研究成果,以扩大宣传面,提升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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