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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纽约』

时间:2022-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纽约发生“9·11”后,忽然满大街都是穿印着“I NY”圆领衫的人。起初我以为穿这汗衫的都是些刚从纽约度假回来的孩子,惟恐天下人不知,便以圆领衫展示自己所走过的人生旅程。我开始怀疑真有那么多人去过纽约还是自己正在目击一场民间的时尚运动。其实,每年两次“巴黎时装周”所展示的流行,不能说跟巴黎的时尚潮流完全没关系,但至多只是跟一小撮人有关系。

『我爱纽约』

曾几何时,印着图文的圆领衫被尊为“文化衫”。为啥叫“文化衫”我曾百思不得其解。就因为印了几个字还是几日不洗便与文化人气息相仿?后来我居然看到厚厚一本大书,专论“文化衫”的历史与现状。结果一读才了解到,原来这文化的载体——棉布圆领衫在服装业界被归为内衣,与胸罩属于一类东西。

据说,现代棉布圆领衫出现在欧洲,“一战”时它被在欧洲作战的美国兵“发现”。由于穿着舒适,洗涤方便,一时间大兵们争相购置,人手几件。战争结束,解甲归田的美国兵穿着它们回到了美国,让大洋彼岸的美国青年忽然很开眼也很喜欢。到了打“二战”的时侯,这种内衣已成了美军的制式装备,一如子弹、手榴弹,每个当兵的都有足够的配备。但把圆领衫“内衣外穿”的却是好莱坞大名星如约翰·维恩、马龙·白兰 度等人的创举。崇拜明星的美国青年们于是群起而效仿之。

到了一九六○年代,美国进入动乱时期,捣毁校园、焚书坑儒,甚至派性武斗一触即发。就在这紧要的当口,一声犀利的电吉他声划破长空,摇滚乐忽然登上意识形态的大舞台。摇滚加大麻创造出一个Love & Peace & Rock & Roll的理想世界,让心灰意懒、忿忿不平的美国青年在这里找到了希望和归宿,一high就是半个世纪。如今,Rock & Roll依旧是美国文艺战线的主旋律,青年人也依旧关心革命,否则,不会对iPad、iPod的性能和设计革命有如此准确的预见。据说,圆领衫变成文化衫的革命也是发生在那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那时人们心里有太多想法要表达,于是开始在汗衫上写字、画画,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方式向别人宣示着自己的信仰、理念、情绪和观点。读书至此我想,是不是把文化衫称为“思想衫”更合适呢?记得也曾听人将文化衫称为“广告衫”,个人觉得,这一称呼也很贴切。

纽约发生“9·11”后,忽然满大街都是穿印着“I ♥ NY”圆领衫的人。没几天,“I ♥ NY”的表白更变成了“I ♥ NY More Tan Ever”的口号,而这句口号的载体也从汗衫蔓延到了其他服装,甚至背包提兜上。在那个特殊时期,心灵受创的纽约人把他们对城市的爱在服装和配饰上默默地表现出来。无论是唐人街五美元一件的山寨货,还是“指定销售点”十五到二十美元的真品,都变得一衫难求。到了第二年可以穿短袖的季节,原来的爱国情绪更升华为时尚,纽约最酷最靓的男女们的胸前,都写着“I ♥ NY”!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I ♥ NY”设计并非“后9·11时代”美国爱国主义的产物。其实它在一九七○年代中期就诞生了,是平面计师米尔顿·戈拉瑟(Milton Glaser)为推广纽约州的旅游业而设计的一个广告Logo,有二十世纪美国最成功的设计之称。

一晃“9·11”已过去十来年了。最近,“I ♥ NY”白色圆领衫忽然在巴黎流行了起来。起初我以为穿这汗衫的都是些刚从纽约度假回来的孩子,惟恐天下人不知,便以圆领衫展示自己所走过的人生旅程。但随着气温升高,巴黎街上的“I ♥ NY”越来越多。我开始怀疑真有那么多人去过纽约还是自己正在目击一场民间的时尚运动。

一日去朋友家吃饭,我见他们十七岁的儿子也穿着这么件汗衫,已经洗得发白,有点旧了。朋友一家也是来自美国的“外来人口”,不知孩子身上这件“I ♥ NY”与那满大街的“I ♥ NY”有无关系?哪承想问题刚出口,孩他妈就先开腔了,她说儿子身上这汗衫是当年住在新泽西带孩子游纽约时买的。就因为衣服上印着颗红心,男孩觉得女气,起初不愿穿,后来也只肯当内衣穿。上个月的一天,男孩忽然挺婉转地跟母亲打听这件旧圆领衫现在的下落,并问能否找出来再让他穿。尽管母亲当时没往心里去,但作为学校家长协会的成员之一,她很快就摸清了情况:学校里今夏流行穿“I ♥ NY”的汗衫!在儿子的多次追问下,她只能翻箱倒柜地找出了这件旧衣服。可那究竟是几年前买的衣服了,衣服缩了孩子长了,汗衫穿在身上有点儿紧,可儿子却得意得不行,说班上的同学买衣服,都往小一号里买。这位妈妈还告诉我,他们随后要回美国探亲,儿子居然已经接了两位同学的“订单”,从美国给他们捎这种汗衫。当妈的边说边摇头,最后极不可思议地道出了跟我一样的疑惑:为什么这“I ♥ NY”会一下在巴黎流行起来?儿子听了淡淡地来了一句:Why not?其实,流行没有原因,只需要群众的响应。

不久,从青少年中流行起来的“I ♥ NY”蔓延到了成年人群。当然,首先响应的还是那些战斗在时尚阵地最前沿的太太们。我在精品店云集的Rue de Passy就见过一对母女,每人身上一件“I ♥ NY”。与女儿不同的是那年轻漂亮的太太还在“I ♥ NY”周围配上了一堆闪闪发光、叮叮当当的首饰,而她手腕上的名表,胳膊肘里很贵的皮包,也似乎在表明,“I ♥ NY”已从原本的“学生时装”变成了“最新流行”。其实,每年两次“巴黎时装周”所展示的流行,不能说跟巴黎的时尚潮流完全没关系,但至多只是跟一小撮人有关系。年轻美貌的巴黎太太们才是这个城市里女性流行趋势的真正风向标,尽管她们有时会为了跟女儿争穿同一条裙子而吵架,但是巴黎穿着打扮最好看的人多出自这个群体。她们有钱、有闲、有文化,就算是土耳其语的流行刊物也会有兴趣翻。她们既不青涩更不凋零,风韵成熟得恰到好处。她们什么味道都敢往身上抹,什么衣装都敢往身上穿,但依旧有原则有底线,那就是无论什么东西上身,一定要符合自己的气质身段才行。她们偶然也装嫩,但能装得恰到好处。

反之,巴黎的青少年们或者说家境允许让其赶时髦的青少年却总喜欢装老成,男孩竖着衣领叼着烟卷,一身精心安排的随意加一脸不知所措的审时度世。女孩们戴着大墨镜挎着Longchamp,故意用神经质的语调交谈着,举手投足总希望别人相信她们是没带孩子的单亲妈妈……但一碰到“集体流行”的时尚如“I ♥ NY”这种事,他们的清高、独特会瞬间烟消云散,恨不得在第一时间自己就有一件与别人相同的衣服上身。

“I ♥ NY”在成年人中流行不久,情况就开始失控了。先是听说正版美货在某些高档铺子被卖到三十欧元一件,而加了些闪光片、缝了几颗塑料珠点缀的升级版更会卖到超过五六十欧元。同时,随着普及率的提高,该丰满的部分已经消瘦,而该消瘦的部分却很丰满的阿姨们也加入了“I ♥ NY”一族。个别身材健硕者,能把普通圆领衫穿出面袋效果的人此时也爱起了纽约。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巴黎也有这么一群人,她们较少考虑自己的气质、身材等先天条件,较多考虑的是自己钱包或老公钱包的承受力,只要钱包承受得起,流行什么就穿什么,奋不顾身地追赶着潮流,但这总让人觉得她们不是在享受时尚而是为时尚献身了。相对于此,讲究穿着的巴黎男士一般不赶这种时髦。至少这两年中我没见过一位年过三十的男人穿“I ♥ NY”汗衫或者相关产品。

记得“I ♥ NY”在巴黎流行到巅峰时,三五成群的年轻人里会有几人同时穿着它。当时我心想,到了这个份儿上,这股潮流快风行到头了。可没想到,入秋后,街上“I ♥ NY”非但没减少,反而又冒出了许多穿着“I ♥ Paris”白汗衫的人,很有点跟“I ♥ NY”一族叫板的意思。随后我又见到“J ♥ Ma Ville”(我爱我的城市)、“I ♥ Myself” (我爱我自己)等不同语种不同内容的变异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它们都明显地沿袭了“I ♥ NY”的设计思路,却在换汤不换药中张扬个性。而随着季节的变换,“I ♥ NY”更以不同的字体、不同的色彩出现在冬衣甚至帽子上,大有要跨年度流行之趋势。不过,这股流行之风最终还是被冬天的寒风吹散了。一入冬,巴黎便是貂皮大衣和羽绒服的天下,此时巴黎的男女老少们,热爱温度要胜于热爱其他任何事情。

又到初夏时,我在家门口看见一个小伙子,很显眼地穿着件印着红心的汗衫,可他走近时我却看到他胸前赫然是这样一行字:“J ♥ Rien Parceque Je suis parisien”(我什么也不爱,因为我是巴黎人),这是我见过的源于“I ♥ NY”,却最高于“I ♥ NY”,最生猛的“I ♥ NY”翻版。不过,那个夏天到来时,依旧爱纽约的巴黎人已经变得很少很少了。他们对纽约的爱,似乎都转移到了为他们的家庭做饭打扫的菲律宾佣人们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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