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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有难度的写作(自序)

时间:2022-0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写作将会变得如此艰难,会在写作的过程中遭遇那么多的障碍。最初,我以为是写作灵感的丧失,甚至认为,是经验取代了灵感。我有时候想,在写作伊始就找准了自己的叙事语调,是不是可以避免卡壳现象呢?而一个成熟的作家,一定是拥有一种独属于自己的叙事语调的。那种独特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叙事语调,是作家与作品最具辨识度的标识,也是最能体现作家叙事魅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写作将会变得如此艰难,会在写作的过程中遭遇那么多的障碍。就像此刻,我想写下这篇文字,打了好几遍草稿,仍然不知道该怎么下手。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多年以前,也就是刚刚开始学着写作的时候,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顺畅,一天写几千个字也不觉得稀奇。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那种顺畅感开始消失。

最初,我以为是写作灵感的丧失,甚至认为,是经验取代了灵感。但随着时间的消逝,我才恍然大悟,毫无障碍感的写作,其实是还没有入门的表现。这让我想起老家的老师们经常教育学生的话:满罐子不响,半罐子咣当咣当。此二者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联,其实不然。咣当咣当的半罐子,总是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实际上没有什么真本领。

毫无障碍的写作,就相当于半罐子的表现,甚至连半罐子都算不上。

我确实说不清白,我的写作是从哪一天开始慢下来的——时至今日,我感觉自己在稿纸上爬行的速度比蜗牛还要缓慢。倘若哪一天,我一口气写了两三千个字,那就已经是值得欢欣鼓舞的事情了。因为多半时候,我都是以每天几百个字的速度向前艰难推进——在桌前枯坐一天竟也不落一字的情况,并不少见。

我当然知道这种状态是不正常的,可我始终没有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门径。值得一提的是,我并不是不知道要写什么,甚至在开始写以前,我已经列好了框架,但真正动手写起来,总是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障碍。

而在诸多障碍中,最显著的一条,恐怕要数表达的障碍了——用“表达的困境”来形容那种窘迫的状态或许更为确切——仿佛舌头被人拿刀割了去。我把这称之为“卡壳现象”。也就是说,写着写着,思维就卡住了,短路了。就像是忽然被人推到了风声鹤唳的悬崖边,前路无望,脑海里一片空白;也像是忽然陷入了一片沼泽地,而四周是一片无际的黑暗。

这是最为痛苦的时候——倘若渡不过这一难关,那就前功尽弃了。在我的记忆里,这样的事并非偶然发生,而是频繁出现。

举个例子,我在写作《迟到的觉醒》这篇文章时,前前后后就不知道改了多少遍——有时候心情确实很坏,一旦遇到障碍,就会将前面已写好的内容如数删除;若是写在稿纸上的,就会将稿纸揉成一团——至少有两次推倒重来的经历。

一万字的文章,前后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最终才算定了稿。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

卡壳现象,容易让你对前面的写作产生怀疑,不得不重头再来。

自然,我在写作时,遇到的困境并非表达之一种。

我以为,从下笔的那一刻开始,就为你的文章奠定一个妥帖的叙事语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你找准了一种适合自己表达的叙事语调,那么,你已成功了一半。

同一个故事,用不同的语调叙述出来,那将是完全不同的效果。就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两个翻译家翻译出来的版本肯定是迥然有别的——我甚至怀疑,同一个翻译家在不同的时刻翻译出来的版本也是不一样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在所有的翻译版本中,最喜欢范晔翻译的那个版本的原因了。我在他翻译的这个版本里,读出了一种令我着迷的语调。

马尔克斯的叙事语调,是充满了无限魅力的。它吸引着你,将那部小说一字不漏地读下去。这大约就是传说中的叙事魅力。

我得坦诚,我喜欢《百年孤独》,不是从喜欢马尔克斯讲述的那个家族故事开始的,而是从他的叙事语调开始的。尽管,我所读到的叙事语调,极有可能已不属于马尔克斯,但我固执地相信,马尔克斯的叙事语调一定是无与伦比的;我还相信,是范晔极传神地将马尔克斯的叙事语调非常完整地翻译了过来。

如果一部作品,不是靠精彩绝伦的故事吸引你,也不是靠异常出色的情节吸引你,而是靠那种娓娓道来的叙事语调吸引你,那么,这部作品,注定了是一部非比寻常的作品。

像《百年孤独》这样的作品,既让你被他讲述的那个充满了魔幻色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又让你对他魔术般的遣词造句和行云流水般的表达充满迷恋,还对他与众不同的充满了磁性力量的叙事语调赞不绝口,注定了将流芳百世,成为百读不厌的经典。

我有时候想,在写作伊始就找准了自己的叙事语调,是不是可以避免卡壳现象呢?我觉得是完全可能的。一个好的叙事语调,会让你产生一口气将文章写完的冲动。而我也确确实实在许多经典的文本里,感觉到作家在写作时,是一气呵成的,而不是磕磕碰碰的。那该是叙事语调的功劳。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找到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叙事语调呢?

对不起,我给不了答案——坦白地说,我至今仍未找到自己的叙事语调,不然的话,我也就不会为卡壳现象而苦恼了;不然的话,我的写作也将是另外一番气象。但也不是不能提供一些参考。

前一阵子,我在小说家陈集益兄的一篇创作谈里窥见了一些奥秘。他在这个创作谈的开篇说道:“我又有两三年时间没有写作了,每次停顿后,恢复写作都会遭遇困难。这时候,我都要找出几本书读。……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在重读一遍后,基本能找到叙事的冲动。”

陈集益兄的经验,是借阅读经典寻找叙事冲动。但是我想,在反复阅读《百年孤独》《德语课》这样的作品时,说不定就会在不经意间发现属于自己的叙事语调。而一个成熟的作家,一定是拥有一种独属于自己的叙事语调的。

在我看来,一个作家,如果在写作中形成了(建立了?我总觉得没有找到一个最合适的词)自己的叙事语调,也就形成了自己别具一格的风格。

那种独特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叙事语调,是作家与作品最具辨识度的标识,也是最能体现作家叙事魅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我在读初二时,眼睛就近视了,但直到县城念高中后,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配了一副眼镜。可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习惯戴着眼镜走路,所以下课后就将眼镜摘掉了。工作后,由于长期坐办公室,觉得不戴眼镜对于工作也没有多少影响,顶多在站台等公交车时需多费些神,也就不曾去配一副。直到今年夏天在北京学习,陪一位同学去眼镜店配镜框时,才得知我的眼睛散光严重,如果放任下去,极有可能变成弱视,最终啥也看不见。我这才慌了神,赶紧配了一副。然而,戴上眼镜后,我发现自己根本不会走路了,每迈出一步,都显得十分困难。因为我透过镜片看到的地面,是倾斜的;直线在我眼底统统变成了弧线,譬如我看见的门和窗,都是弯的。

因为戴着眼镜,原本熟悉无比的世界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了,还真不习惯,可为了保护视力,我不得不慢慢适应戴着眼镜生活的日子。事实上,当我慢慢适应了戴着眼镜走路后,我发现从镜片后面看见的那个世界比原来的那个世界要真实百倍,很多我曾经看不见的细节,如今一一毕现于我的眼底了。

我讲这个故事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在写作的过程中,需要对自己业已形成的写作惯性保持高度警惕,需要对自己的写作适时地做出必要的调整,甚至颠覆。就像我在配戴眼镜前,看到的世界,其实是一个并不清晰的世界。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配戴眼镜,对视力进行矫正,但因为习惯,我一直拒绝配戴眼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的个人习惯,阻止了我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换言之,写作惯性会让一个写作者止步不前。

当我们在写作的过程中觉得阻力越来越大障碍越来越多时,说明你正处于写作的上升期。这相当于走上坡路或爬山。我们都知道,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抑或是走下坡路,是不会遇到阻力和障碍的。这似乎也可以佐证,毫无障碍的写作,其实是原地踏步的写作,是没有意义的写作,抑或是自我重复的写作。

记得念中学时,体育课成绩还计入中考成绩。为了不丢分,每天都要练习长跑。可是跑着跑着,就喘不出气了,脚也抬不起了,腰也伸不直了,就情不自禁地停了下来,甚至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班主任在这个时候跑过来给我们打气:“继续跑下去,把这最难过的时刻挺过去了,跑起来就容易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写作与长跑一样。我始终认为,跑步会影响到写作。进一步言之,坚持跑步的作家,比不跑步的作家更有韧劲儿,写作生命更长,激情也更饱满,尤其是在长篇作品的创作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创作长篇作品,考验的不仅是作家的识见和阅历,还考验他的体魄和耐力。

一个长跑爱好者,在写作上是有优势的——他在跑步的过程中,不仅克服了肉体上的忍耐极限,同时还克服了心理上的重重障碍。他极有可能在无意间,就把五经六脉打通了。而在写作的过程中,如何打通关节,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只有把关节打通了,才可能顺利地跨越那些出现在写作道路上的障碍。

写作惯性,就相当于长跑运动中人体的忍耐极限到来之前的那个十分顺利的阶段。殊不知,写作也是需要冲刺的。这就是为什么,原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写作者,若干年过去,有的已经跑出了很远的距离,而有的仍然在原地转圈。

所以说,如果我们在写作的过程中没有遇到任何障碍,那么就应该主动地给自己加设一些砝码,以挑战自我极限;而当我们遇到了阻力和障碍,我们就应该像长跑运动员一样,设法突破自己的忍耐极限,而不是绕而行之。当然,这个忍耐极限,是说你个人的认识局限、驾驭能力、结构能力等等。

怎样才能走出自我的写作惯性?我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坚持有难度的写作。

有难度的写作,才会使作品产生更大的价值,具有更大的张力,更丰富的内涵。不少作家说,我们要在作品中设置一些阅读障碍,这样才会让读者在阅读之时略作一些停顿,引发他们对于人生和生活的思考。我对此深以为然。像那些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个故事的畅销书,我相信没有多少人会拿起它读第二遍。

回到我自身的创作,我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危机,而且这种危机不是潜在的。我的散文作品,如一位评论家所言,属于传统创作路数。而在当下的语境中,随着“新散文”渐成气候,随着“个性化书写”渐成共识,随着读者阅读水平的提高,传统散文已显示出了越来越多的局限,诟病也越来越多——我们已越来越讨厌那种一本正经的千篇一律的写法了,越来越讨厌那种过气的抒情了。说白了,我们都已对传统散文产生了审美疲劳。

是不是传统散文完全失去了生命力而路至绝境了呢?也未尽然。像野夫的散文,就属于传统散文的创作路数,但人家写得步步惊心,篇篇出彩,真正的史家笔法,可能够写到他这个份儿上的,国内实在寥寥无几——它不仅关乎作者扎实的古文底子,良好的文学修养,离奇曲折的身世,还关乎作者对社会与时代的敏锐洞见和反思,对人生与人性的深刻理解和悲悯。

我的意思是说,假如你的内功足够深厚,气场足够强大,还是可以让传统散文焕发钻石般的璀璨光芒,遮蔽其局限与不足,但从总体上而言,影响逐渐式微的它,确实到了急需革新的时刻。譬如说它的叙述方式与抒情方式,在当下都已显得不合时宜,暮气太重了。

而我以为,传统散文所显示出来的种种弊端,恰恰也是写作惯性使然。实际上,对于同一题材同一个事件或同一人物,我们在写作之时,只要敢于打破习惯性的写作陈规,换一个角度去写,就可能收到预想不到的效果。往往,传统散文的写作路数,最简便也最容易,但是也最没有言说意味,最没有张力。

同时,由于传统散文直抒胸臆的表达方式过于直白,它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行文的深度——我觉得最主要的症结在于,过于直白的表达方式不能真正介入到我们的内心世界,也就不能与我们的心灵产生共鸣,更不能与我们的情感产生更深层次更持久的纠葛——因此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和冲击力,将大打折扣,留给人的思考余地,也将相对地减少,对于文章的审美空间,也是有损伤的。

而这些,都关乎到一个创作理念的问题。在文学创作上,如果不及时更新自己的创作理念,迟早有一天会变成老朽,也就会被时代淘汰出局。

这年初,我开始阅读西格弗里德·伦茨的长篇小说《德语课》,我被作者细致入微的笔墨和不疾不徐的叙事语调大为震撼。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部可以当作散文来读的长篇小说——从这部作品中随意抽取一个章节,都堪称叙事散文的典范,尽管它在本质上属于小说。

这并非闲笔。在我的同龄人中,我觉得已经有人在散文创作上,有些接近于伦茨的味道了,我甚至在彝族散文作者阿薇木依萝的散文《旱地》里,读到了马尔克斯式的叙事语调。毫无疑问,这种写法是与传统散文的创作路数分道扬镳的。相对于传统散文而言,阿薇木依萝和王爱们的散文,是有难度的一种写法。

我也准备开始有难度的写作了,尽管前途未可预见,但已毫不犹豫。或许,我在《乡村安魂曲》这篇新作中,已经进行了某些尝试。

原载《文学报》2015年10月15日“自由谈”栏目

草就于寓所

201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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