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元丰之前的宋令

元丰之前的宋令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此之外,仁井田氏从宋代史籍中辑出《淳化令》的部分存目,并认为《淳化令》、《天圣令》与唐《开元二十五年令》并无明显不同,所以他断定:唐宋令变化的分水岭在于《元丰令》。[66]换言之,以《元丰令》为界,可以将宋代的《淳化令》、《天圣令》列入唐令谱系,而元丰以后的令才是宋令谱系。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八《刑法类》“天圣编敕三十卷”条下载:

官品一,户二,祠三,选举四,考课五,军防六,衣服七,仪制八,卤簿九,公式[61]十,田十一,赋十二,仓库十三,厩牧十四,关市十五,捕亡[62]十六,疾医十七,狱官十八,营缮十九,丧葬二十,杂二十一。[63]

浅井虎夫于1911年便指出:“《郡斋读书志》作《天圣编敕》,非也。《天圣编敕》乃依《律》十二篇立目,详见《玉海》,其云‘三十卷,又为令文’可知。”[64]但是,仁井田陞、牧野巽对浅井氏将此详目判为北宋《天圣令》篇次的观点持怀疑态度,因为他们认为《天圣令》中至少还存在《封爵令》、《假宁令》、《宫卫令》、《学令》、《乐令》等篇,而如上详目却未涉及。所以,他们将此详目定为《天圣附令敕》,并言道:“职员、封爵、假宁、宫卫、学、乐等篇目未被列举,大约是因为此等的令中没有《附令敕》。”[65]不过,这一定性并不妨碍将此篇次视为《天圣令》的部分令篇。其中,仁井田氏还怀疑“赋十二”是否为“赋役十二”之误。

除此之外,仁井田氏从宋代史籍中辑出《淳化令》的部分存目,并认为《淳化令》、《天圣令》与唐《开元二十五年令》并无明显不同,所以他断定:唐宋令变化的分水岭在于《元丰令》。[66]换言之,以《元丰令》为界,可以将宋代的《淳化令》、《天圣令》列入唐令谱系,而元丰以后的令才是宋令谱系。

《天圣令》的发现,证明仁井田氏的如上推论基本准确:

1.《天圣令》残卷以“右并因旧文以新制参订”、“右令不行”分别标示当时参酌新制而修成的行用的宋令和被废弃的唐令,可与传世史料所载《天圣令》“凡取唐令为本,先举见行者,因其旧文,参以新制定之。其今不行者,亦随存焉”交互印证,[67]足证仁井田氏以《元丰令》为界划分宋令的卓见。

2.上引《郡斋读书志》所录《天圣编敕》的篇目自《田令》以下与《天圣令》残卷大致吻合。其中,《郡斋读书志》所载“赋十二”而非唐令之“赋役”,亦在《天圣令》残卷中得到印证,只是《天圣令》残卷在该卷卷首处用“赋令”,但在卷末用“赋役令”。[68]又,《郡斋读书志》所载篇目中有“捕亡”,而《天圣令》残卷则将该令作为《关市令》的附篇;《郡斋读书志》有“疾医”之篇,与唐令、《天圣令》之“医疾令”有异,而与《庆元条法事类》所存《庆元令》同。如上差异的原因何在?高明士认为或许是因二者祖本不同所致。[69]笔者以为,《天圣令》残卷首篇《田令》已列为“第二十一”,而《郡斋读书志》所存篇目最末者即“杂二十一”,“田”则在第十一,二者相差悬殊,应非据同一性质的文本所录。与其将之归结于“祖本不同”,毋宁返诸上述仁井田氏、牧野氏有关《天圣附令敕》的判定,即《郡斋读书志》所载并非是《天圣令》的篇目,而是对《天圣附令敕》的概述。《玉海》载:“《天圣令》文三十卷,时令文尚依唐制,夷简等据唐旧文斟酌众条,益以新制,天圣十年(1032)行之。《附令敕》十八卷,夷简等撰《官品令》之外,又案敕文录制度及罪名轻简者五百余条,依令分门附逐卷之末。”[70]之所以《附令敕》的篇名少于《天圣令》,是因有些令篇并无相应敕文可附罢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