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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韩未必皆贼杀

时间:2022-0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传有《船山遗书》,世人称其为“船山先生”。黄老之术,所由贤于申韩也。王夫之还指出,黄老之末流沟通了申韩之术,就会机诈风起而达于“残忍”。他翻阅卷十五见“宋明帝之贼杀兄弟”一段,写下批语:申韩未必皆贼杀,如曹操、刘备、诸葛亮。读书贵在有疑,毛泽东对王夫之的论点给予补正,是积极读书法。从司马迁起就“老庄申韩”并说,两家学术上有密切联系。毛泽东这个批语有替法家辩诬之意。

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传有《船山遗书》,世人称其为“船山先生”。王夫之所著《读通鉴论》,是封建社会后期最为有名、最有影响的史论史评著作之一,也是“通鉴学”中的力作。《读通鉴论》是就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载史实而撰写,三十卷。王夫之在评论中阐释历代法制沿革,主张“事随势而法必变”,反对“泥古过高而菲薄方今”,反映出进步的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倾向。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卷十五《宋明帝》、卷十七《梁武帝》中,通过对史实的评论,阐述了对我国历史上所谓“黄老”“申韩”“孔孟”等诸家治术的看法。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五的论《宋明帝》,依据的史事是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宋明帝(刘彧)泰始七年条的记载: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好黄、老、浮屠(佛教)之学,每引朝士及沙门共谈玄理,雅薄富贵,常有遗世之心”。但因当时皇太子拓跋宏年纪太小,于是献文帝就想把皇位禅让给自己的叔父、“沉雅仁厚”且很有声望的拓跋子推。对此,北魏群臣和宗室皆不同意,有人甚至说,如果陛下舍弃太子而另立亲王,就要当庭自杀;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以死拥戴太子,而不知有他。最后,献文帝终于表示:“然则立太子,群公辅之,有何不可?”这样,自然就把皇位传给了太子拓跋宏,是为北魏孝文帝。献文帝自己则退为太上皇。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宋明帝泰始七年条还记载:宋明帝刘彧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曾把各亲王的已孕姬妾秘密接到宫中控制起来,若生了男孩,就把其生母杀掉,然后令他自己的宠妃认作儿子。当时已立为太子的刘昱也不是明帝的亲生儿子,而是他的妃子同嬖人李道儿生的,由他收为养子。因为太子刘昱年纪尚幼,明帝担心自己的兄弟们乘机阴谋篡权,就借故把他们诛杀了。《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宋明帝泰豫元年条又记载:宋明帝在病重之时,“虑晏驾之后,皇后临朝,江安懿侯王景文以元舅之势,必为宰相,门族强盛,或有异图”,便派人把王景文毒死了。

司马光同时记载在《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宋明帝泰始七年条这两个帝王传位故事,很有思想史意义,引起王夫之对黄老之术(道家)与申韩之术(法家)实际作用及其贤恶的思考。

他对比两段记载评论道

拓跋弘授位于子,而自称太上皇帝,子幼而恐为人所篡夺也。……弘好黄老,而得老氏之术。其欲逊位于子推也,老氏“欲取固与”之术也。其托于清谧,而匿其建立嗣子之旨也,老氏“守兑之术”也。所欲立者非不正,而诡道行之,巧笼宗室大臣之心,亦狡矣哉!而抑岂君人之道哉?虽然,其以传位笼子推而制之,犹贤于宋明帝之贼杀兄弟,以安其养子远矣!黄老之术,所由贤于申韩也。然而疑虑以钳制天下,则一也。故曰:黄老之流为申韩,机诈兴而末流极于残忍,故君子重恶之也。(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五《明帝》)

北魏献文帝拓跋弘本意想传位给儿子拓跋宏(注:父子名字音同字不同),但怕儿子太小,就假意说要把皇位禅让给威望素著的叔父拓跋子推。但是拓跋子推和大臣们明白他的真意,都不同意。王夫之认为拓跋弘好黄老之学,他这一套不是“君子之术”,而是老子“欲取固与”之术和“守兑之术”,是“诡道”,是狡猾。

王夫之又比较拓跋弘与刘彧的行事手段,认为拓跋弘还是“贤于宋明帝之贼杀兄弟”。他进而得出结论:黄老之术“贤于”申韩之术,但是它们在“疑虑以钳制天下”方面,又是一个样子。王夫之还指出,黄老之末流沟通了申韩之术,就会机诈风起而达于“残忍”。这是君子所深恶痛绝的。

应该说,王夫之的这段评论有合理之处。但是,毛泽东读后不赞同王夫之蔑视申韩法术的观点。

他阅读的《读通鉴论》,是上海中华书局据《船山遗书》本出版的校勘本。他翻阅卷十五见“宋明帝之贼杀兄弟”一段,写下批语:

申韩未必皆贼杀,如曹操、刘备、诸葛亮。(《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43页)

毛泽东“申韩未必皆贼杀”这个判断,意为法家不一定都“极于残忍”,不一定都是一味嗜好杀戮。这一判断从一般意义上说是正确的。但是所举的例子则不能说明这个观点。

曹操、刘备、诸葛亮三人皆三国时期的著名人物。查《三国志》《曹操集》和《诸葛亮集》使我们知道:他们与法家学派关系不大。

曹操的思想只是略像申韩之术,他“在军中持法严也”只是治军之道,他的团结士族,收养流民,屯田垦荒,统一北方,也并非就是“刑名之学”的功劳。

刘备历来被视为“仁爱君主”。他自己说行事每与曹操相反,如“曹以暴,吾以德”,等等,似乎离法家更远而有儒者之风。

诸葛亮虽然有“挥泪斩马谡”的故事,那是战败履行军法。诸葛治蜀是多方并举,观其《论诸子》一文,也是杂采道、法、兵、纵横各家学说:“老子长于养性,不可以临危难。商鞅长于理法,不可以从教化。苏张长于驰辞,不可以结盟誓。白起长于攻取,不可以广众。……此者也。”(《诸葛亮集》)所谓“任长之术”,就是取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对法家商鞅他指出“不可以从教化”,可见他并不只是推崇申韩“刑名之术”。

读书贵在有疑,毛泽东对王夫之的论点给予补正,是积极读书法。虽然曹、刘、诸葛三人并不在纯法家之列(有的人有些法家思想),但是他们三人不“贼杀”倒也是事实。即使曹操,毛泽东也讲过其“不杀俘”。他在战场上俘虏的“青州兵”,都充实到自己的部队之中,就是明证。至于诸葛亮的“七擒孟获”更是优待俘虏不嗜杀的显证。

黄老之学乃战国汉初盛行之学说,它的主要内容是老子的“清静无为”。从司马迁起就“老庄申韩”并说,两家学术上有密切联系。毛泽东这个批语有替法家辩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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