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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以身殉志,不亦伟乎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徐有功,武则天称帝时的执法大臣。徐有功了解到庞氏无罪,便为她申辩,不料自己却遭到判庞氏死罪的人的弹劾,告他包庇重罪犯,应判死刑。徐有功深知此乃来俊臣等人弄权所为,于是据理为颜余庆辩护,以大量事实证实颜为支党,不是魁首,罪不该死。徐有功执法不徇私情。徐有功却不计前仇,为他往来奔走取证,澄清事实,营救他出狱。认为为执法护法而死,以身殉志,是很伟大的。

徐有功以身殉志,不亦伟乎

徐有功,武则天称帝时的执法大臣。他执法公正,反对重判错判,平反冤狱,敢于犯颜廷诤,几起几落,对之坦然。毛泽东赞扬他“不亦伟乎”,表示了对徐有功的推崇。

毛泽东评点原文

“命系庖厨”,何足惜哉,此言不当。岳飞、文天祥、曾静、戴名世、瞿秋白、方志敏、邓演达、杨虎城、闻一多诸辈,以身殉志,不亦伟乎![1]

徐有功简介

徐有功(635~702),唐朝武则天称帝时的执法大臣。字弘敏。偃师(今属河南)人。举明经。任蒲州司法参军,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则天后载初元年(690),任司刑丞。当时酷吏专横,构陷无辜,动辄处死,而徐有功独存平恕,虽受武则天斥责,也不曲法杀人长寿二年(693),被除名。后来再度被起用,任左台侍御史,又因争狱冤被除名。旋再起为左司郎中,迁司刑少卿。他历经挫折,而卓然守法,矢志不渝。当时人们评论道,即使是汉代的大名鼎鼎的于定国、张释之,也比不上他这样。

试析

徐有功是唐代有名的大法官,为时人所爱戴,为史书所称道。《旧唐书》和《新唐书》都为他列有传记。毛泽东对这个人物很重视,新、旧唐书中的《徐有功传》他都圈阅过,并写下了长达47字的批语。

新、旧《唐书》都称赞徐有功“为政宽仁,不行杖罚”,“为政宽仁,不忍杖罚”。毛泽东对这两句逐字加了旁圈,句末画了一个大圈套着一个小圈,天头上画了三个大圈套着小圈。类似这种标记,毛泽东在传文中还画有多处,说明他看得细致,时而流露出他的倾向。

武则天称帝后,生怕大臣不服或谋反,任用酷吏佞臣周兴、来俊臣等人,还重赏鼓励告密者。一时冤狱遍地,人人自危,莫敢正言。徐有功却无所畏惧,“数犯颜争枉直,后厉语折抑,有功争益牢”。在《新唐书》的这一段,毛泽东逐字加旁圈,每句末都加了套圈。

有一年,润州刺史窦孝谌之妻庞氏,被人诬陷判了死罪。徐有功了解到庞氏无罪,便为她申辩,不料自己却遭到判庞氏死罪的人的弹劾,告他包庇重罪犯,应判死刑。有人哭着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徐有功说:人总有一死,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死,其他人都长生不死么?说罢,安然踱步而去。毛泽东在两篇传记的这段记载中,字字加旁圈,每句末还加了套圈,还在其中一篇传记的天头上画着三个大圈。

《新唐书》记载说:某天上朝,武则天质问徐有功,为什么近来断案多有差错?徐有功答道:出现失误,那是臣下的小过失,没有错误,则是陛下的大恩大德。武则天听后默然,免去了庞氏的死刑,同时将徐有功削职为民。对徐有功的这段回答,毛泽东逐字加了旁圈,句末加了套圈。

博州刺史琅邪王李冲谋反,一个叫颜余庆的被诬陷为同党,来俊臣等先判他流放,后又改判死刑,并经武则天批准。徐有功深知此乃来俊臣等人弄权所为,于是据理为颜余庆辩护,以大量事实证实颜为支党,不是魁首,罪不该死。他批评武则天:“今以支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复罪,不如勿赦;生而复杀,不如勿生。窃谓朝廷不当尔。”武则天龙颜大怒,大声责问:“何谓魁首?”徐有功答道:“魁首,大帅;首者,元谋。”当时在场的大臣和卫仗人员数百人,都低首缩颈连气都不敢出。“而有功气定言详,闉然不桡。”经过一场舌战,武则天终于被他说服,免了颜余庆死罪。毛泽东对这一段,每句后加了套圈,天头上还画着三个套圈。

徐有功执法不徇私情。大臣皇甫文备曾诬陷徐有功“纵逆党”,并将他打入监牢。后来,皇甫文备却被别人诬陷入了狱。徐有功却不计前仇,为他往来奔走取证,澄清事实,营救他出狱。有人不解地问徐有功:此人曾陷你于死地,为什么还要救他?徐有功答道:“尔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毛泽东对此逐字加了旁圈,句末还加了套圈。

《新唐书》中赞扬徐有功说:“尝谓所亲曰:‘大理,人命所系,不可阿旨诡辞,以求苟免。’故有功为狱,常持平守正,以执据冤罔。凡三坐大辟,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后以此重之。所全活甚众,酷吏为少衰”。毛泽东对“凡三坐大辟,……后以此重之”几句,每字都加了旁圈,天头上还画有三个大圈。

从《旧唐书》和《新唐书》的记述来看,徐有功是一位大公至正,不计得失,不泄私忿,不畏权贵,守法、护法、为法献身的杰出法官,令人肃然起敬。毛泽东读这篇传记,为之感动,连经常使用的那些读书标记似乎不足以表达这种至深感受,因而多处加上了不常使用的三角、叉、套圈等标记,还写了一则长达47字的批注。

一次,徐有功受诬罢官又被起用时,他给武则天写了一个奏折,其中有这样几句话:“臣闻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厨者,势固自然。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意思是:生活在山林中的鹿,最终逃脱不了被捕杀、成为人们厨房里砧板上肉的可悲命运。我也和鹿子差不多,终将难逃为守法护法而死于非命的悲惨命运。这是他多次蒙冤入狱的经验之谈,也是一个正直执法人员在封建社会里常有的下场。毛泽东在这些话旁,每字都画了三角标记,天头上写下批注:“命系庖厨,何足惜哉,此言不当。岳飞、文天祥、曾静、戴名世、瞿秋白、方志敏、邓演达、杨虎城、闻一多诸辈,以身殉志,不亦伟乎!”

毛泽东钦佩徐有功,但不同意他“命系庖厨”,把自己比喻成任人捕杀的鹿的说法。认为为执法护法而死,以身殉志,是很伟大的。他联想到历史上的许多名人,为真理、为信仰、为民族而壮烈牺牲的事迹。其中,岳飞,南宋时抗金民族英雄,为主和派秦桧诬陷杀害;文天祥,南宋时的文学家、政治家,在抗元战争中,为叛徒引兵击败,被俘,坚贞不屈,惨遭杀害;曾静,清研究程朱理学的学者,因策动反清被杀害;戴名世,清史学家,因著有《南山集》、《孑遗录》造成文字狱,被杀;瞿秋白,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被国民党杀害;方志敏,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创始人之一,被国民党杀害;邓演达,国民党左派,被蒋介石秘密处死;杨虎城,西北军领导人和西安事变主要发动人之一,解放前夕,被国民党秘密杀害;闻一多,著名诗人,民主人士,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因反对国民党发动内战,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被国民党特务杀害。毛泽东十分推崇这些人“以身殉志”的高尚气节,他们虽死犹生,永垂青史。“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他们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人民由衷地为他们唱着赞歌。

今天,距离徐有功的时代已有1000多年了,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徐有功这位正直法官的形象仍然光彩照人,他的精神仍然值得今人继承学习。在加强法制建设,由人治走向法治的今天,研读体会毛泽东对徐有功的批注,很有教育和借鉴意义。

【注释】

[1]毛泽东读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一三《徐有功传》的批语(见《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第23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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