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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辩证法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自身固有的辩证法使语言哲学逐渐摆脱知性思维的限制,日益展露出更多的辩证精神。首先,奎因、戴维森、罗蒂等人强调的意义整体论给语言辩证法乃至全部辩证法学说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看,基于实践的辩证真理观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原则区别,在于对外部世界及其规律性的信念。在我们对语言转向和语言哲学进行粗略的外在反思时,更多地关注它对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能够带来哪些推动。

(三)语言的辩证法

语言自身固有的辩证法使语言哲学逐渐摆脱知性思维的限制,日益展露出更多的辩证精神。语言哲学研究的深化为我们揭示了语言各个层面的辩证性质,下文我们对此作些粗略的考察并简单概括我们对语言和哲学的看法。

德里达指出,索绪尔首先是一位以“符号的任意性特点”和“符号的互异性特点”为一般符号学尤其是语言学奠定基石的思想家。索绪尔把差异的原则运用于语音、语义各个层面上,语音要素、语义要素的差异和区分成为语言系统的最重要的建构原则,“一个符号含有的观念或语音实质不及围绕着它的其他符号重要”[6]。从语言系统内部考察语言的内在差异,从而使语言作为一个自足的系统成为语言学的对象,这是索绪尔对语言的重要贡献。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语音要素、语义要素的差异,难道它不是与发音器官具有表达语音差异的能力相关吗?它不是与语词表达的观念差异、语词指称的实在差异相关吗?它不是与生活实际需要作出的区分相关吗?从差异原则必然引出任意性原则,语言确实是约定俗成的,但是这种约定完全是任意的吗?德里达把索绪尔的原则合理地引申到著名的“延异”观,语言成为物质性的赫拉克利特之流,从而一切确定的意义都不复存在,用叶秀山先生的说法是“意义的埋葬”。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给我们提出了语言辩证法的复杂课题,诸如差异和同一,符号与观念,符号与对象,中心与边缘,在场与不在场,等等的对立统一。用知性思维的原则去把握这些关系,只能获得丧失真理性的彻底性和清晰性。

在语法研究的层面上,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也为哲学思考提出了严肃的课题。人类获得语言的过程并非一个词、一个句子机械累积的过程,人类先天具有语言的生成能力;人类天生就有高度特殊的“语言器官”,这些器官决定了语言的通性,使人类的一切语言在结构上极其相似。乔姆斯基的这些看法及其对深层语法的形式化,使我们自然想到人类思维和语言的关系。思维规律与呼吸、消化的生理规律一样是客观的,它部分得自人类的种族遗传。思维规律本质上是一种机能性的规律,它类似于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的“一种装置”,把思想材料转换生成一定的思想类型。从形式方面去考察思想类型得以形成的机制和规则是形式逻辑的任务,它与形式化语法相关;从内容方面去考察思想类型得以形成的机制和原理,则是内涵逻辑的任务,它与语义的深层结构相关。因此,黑格尔逻辑学和《资本论》的逻辑决非主观的杜撰,在概括认识史、文化史、心理发展史、语言史的基础上,人类思维的普遍结构及其进展可以相对可靠地揭示出来。辩证法作为大写的逻辑也是大写的深层语法,它为各民族语言的互译和相互理解可能提供深层的根据。

语义学研究始终是语言哲学的主要内容,从弗雷格含义和指称的区分,到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再到维特根斯坦的多元的行为主义的意义论,等等,语义问题涉及语言与实在、意义与指称、意义与真理等复杂的哲学问题。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的总体趋向是反实在论的,初看起来这是些不折不扣的唯心主义胡说,但仔细思考又会从中发现乃至吸取一些重要的启示。首先,奎因、戴维森、罗蒂等人强调的意义整体论给语言辩证法乃至全部辩证法学说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奎因概括现代经验论的五个转折,其中包括从语词到语句、从语句到语境的转折,他强调意义证实关系到经验整体和语言框架。罗蒂反对镜子哲学的机械反映论观点,他强调语言既非表达心理客体的媒介,也非表达外部物理实在的媒介,语言蕴含真理。他并不否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但认为关于外部世界的陈述只有在某种语言框架中才有真假问题,真理不是被发现而是被创造。[7]抛开这些观点的过激之处不说,它对于破除机械反映论和直观的真理符合论显然是很有意义的。辩证法所强调的真理是全体、真理是过程、真理是具体的基本观点,在语言哲学的视野中无非也就是说,真理要在一种整体的语言框架中判定,对一个物理事件或心理事件的陈述已经受到先行给定的语言框架的“污染”。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或符合,绝非简单直接的关系,而是受到语言、文化乃至生存样式的系统的整合。其次,维特根斯坦提出的语言是生活的一部分、意义即使用、说话方式依存于生活方式等格言式的语义说,被戴维森、罗蒂等引向新实用主义,意义问题、真理问题更明确地与生活实践联系在一起。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看,基于实践的辩证真理观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原则区别,在于对外部世界及其规律性的信念。抛开这种理性信念的差异仅从属人的意义上看待真理问题,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新实用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建立在逻辑语义分析的基础上,它使实用主义有了更精巧的现代形式。[8]现代辩证法理论不必完全陷入语言哲学繁琐的分析中,但必须注意语言哲学具有世界观意义的新内容,语言辩证法与生活实践的辩证法本来就是不可隔绝的。就奥斯汀所说的完成行为式语言来说,语言就是行为,语言就是生活。比如,生产实践中的操作指令成为生产活动的一部分,话语实践、交往实践、生产实践构成统一的人类生活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对传统哲学的反叛中开拓了一种全新的哲学视野,从对无产阶级生存方式的自我理解中把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这使它在现代哲学纲领的竞争中保持着优势,《共产党宣言》与维特根斯坦等人的著作一起被列入西方文化的经典之列。[9]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写下语言哲学的专门著作,但他们对黑格尔辩证法自觉继承的理论态度,却使他们即便是在语言哲学问题中也很少有知性思维的局限,比如,有的现代语言哲学家注意到恩格斯关于内涵和外延在发展中对立统一的观点,从而提出马克思主义的语义论;恩格斯和列宁对简单语句主谓词辩证统一的分析,等等,都为一种辩证的语言哲学揭示了线索。

在我们对语言转向和语言哲学进行粗略的外在反思时,更多地关注它对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能够带来哪些推动。高清海先生认为,哲学即人学,人总是通过外部世界包括在人自己活动的结果中理解人本身,人也通过对自己的理解去理解世界。一部哲学史就是人的自我认识史,哲学史的诸多环节都是把人的某一特性、特征夸大为一种世界观的基础,以这种对人的观点去看世界。[10]如此说来,贝克莱对感觉的夸大,黑格尔对概念的夸大,柏格森、尼采对意志的夸大,乃至语言哲学对语言的夸大,都构成了人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认识的富有内容的环节。语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拥有世界的方式,无疑是人理解自身的重要途径。对我们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吸取包括语言哲学在内的全部哲学成果,正确表达和引导现代人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认识,这需要唤醒和提升符合人性、符合语言本性的辩证思维方式。

【注释】

[1][德]汉斯·D.斯鲁格著,江怡译:《弗雷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页。

[2]参见[英]B.玛吉著,高常范译:《语言分析哲学的魅力》,《哲学译丛》,1986年第6期。

[3]参见[英]A.C.葛瑞林著,张金言译:《维特根斯坦与当代哲学》,《哲学译丛》,1994年第1期。

[4][英]A.C.格雷林著,牟博译:《哲学逻辑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二章。

[5][德]伽达默尔著,邓晓芒译:《黑格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译丛》,1991年第5期。

[6]参见[法]德里达著,张弘译:《延异》,《哲学译丛》,1993年第3期,第44页。

[7][美]罗蒂著,季桂保译:《语言的机缘》,《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

[8]罗森塔尔认为新实用主义者虽然深受古典实用主义的影响,但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参见《古典实用主义在当代美国哲学中的地位》,《哲学译丛》,1989年第5期。

[9]参见张宽:《离经叛道》,《读书》,1994年第1期。

[10]参见高清海:《哲学的憧憬》,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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