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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性的活动”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要十分简约地说明“对象性的活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一提法不仅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全部发展武装着,而且包含了马克思非常独特的哲学创造。“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这两个简要的提法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实践原则——作为新世界观的哲学唯物主义基础——来说,乃是至关重要的。

二、“对象性的活动”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处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一个最独特、最变化多端和最错综复杂的关头,这样的理论状况是与新世界观“临产前的阵痛”相关联的。梅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尚不知晓马克思当时(1844年春夏)理论活动的情况下,为了弥补思想史上的这段空缺,曾引用了卢格致费尔巴哈的一封信(1845年5月),信中大意是说:“马克思读了许多书,并且正在非常勤奋地写作,但是一无所成;工作总是中断,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沉没到无边无际的书海里。……马克思变得暴躁易怒了,特别是在他累病了和一连工作三四夜不睡觉以后。”[5]无论如何,这一描述是与马克思写作《手稿》的状况至相吻合的——各种思想材料的广泛汇集、穿插和重铸,理论原则的探索性取舍、斟酌与发挥,以及哲学立场上渐次摆脱依傍的最艰难的创制。正因为如此,所以《手稿》的内容是庞杂的,其理论表达往往是不稳定的、新旧参差的;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手稿》对于理解和说明新世界观的创生过程、基本性格及变革意义,乃具有至关紧要的价值。

面对如此庞杂的内容和不稳定的表达,也许首先应当追问的是:《手稿》所体现的基本哲学原则是怎样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比较便捷的方式是继续追问:这样的原则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关系如何?倘若以历史的方式来考察《手稿》,我们很容易发现两个与费尔巴哈有关的明显特征。第一,自《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全面转向费尔巴哈哲学以来,《手稿》(以及稍后的《神圣家族》)对费尔巴哈的评价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第二,仅仅在《手稿》完成之后的几个月,马克思便以其著名的十一条论纲(以及稍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哲学实施了全面的清算。这两个方面所构成的问题必定以某种方式隐藏在《手稿》的哲学原则中,因为否则的话,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就变得完全不可理解了,就只能被归诸某种“破天荒的”或“奇迹般的”东西了(如阿尔图塞所说的那样)。

大体说来,《手稿》的基本哲学原则乃体现在“对象性的活动”这一提法中。我们之所以不把这一提法称为概念,首先是因为它在《手稿》中的不稳定性,它尚未具备通常所谓概念的严整样式;其次是因为这一原则即便在马克思后来思想发展的完成形式中,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所谓概念性质的东西。

作为《手稿》之基本哲学原则的“对象性的(gegenst-ndliche)活动”,是这样得到阐述的:“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的存在物的活动。”[6]要十分简约地说明“对象性的活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一提法不仅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全部发展武装着,而且包含了马克思非常独特的哲学创造。在这里,我们只能分析性地给出一些抽象的提示(但愿它们不致误导读者):第一,所谓“活动”,不是通常的含义,它的背景乃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体概念——康德的“纯粹活动”、费希特的“活动本身”、谢林的“无限活动”和黑格尔的“自我活动”。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纯粹活动”,乃指作为自我意识的活动;与此不同,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创立活动不是“主体”(即纯粹的活动),而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即对象性的活动)。第二,说到对象性的原理,它是特别地与费尔巴哈哲学相联系的。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也有关于对象性的表述,那么对于费尔巴哈来说,它首先不是思辨的对象性,而是感性的对象性;其次这种感性的对象性本身,是根本不可能在绝对主体中被扬弃的。约言之,在费尔巴哈看来,一般存在的现实性乃在于“感性”,这是一个可以“用我们的鲜血来打图章担保的真理”,于是费尔巴哈便用了感性的整体性来抑制黑格尔的纯粹思维或理性的专制主义;而主体存在的现实性乃在于对象性,它被概括在两个命题中:(1)没有了对象,主体就成了无。(2)主体必然与其发生关系的那个对象,不外是这个主体固有而又客观的本质。于是费尔巴哈便用了对象性的主体来反对黑格尔的“绝对主体”(绝对乃是“无对”,即非对象性的,因而是“无”),并由此而构成其关于现实主体的学说。

关于这种渊源关系,我们此处不能说得更多了。必须补充一句的是,这种综合是唯赖哲学思想的真正创造才得以实现的,而《手稿》便非常具体地体现着这一艰难繁复的创造过程。此外,在《手稿》中得到有意识强调和自觉表现的,仍主要是“感性—对象性”这一原则,亦即与费尔巴哈共同的方面;至于“活动”原则,虽然在费尔巴哈的视野之外,虽然由此而构成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基本差别,但在《手稿》中,这种差别乃是隐秘的、微妙的,是局限于反思形式上的差别(关于对象性的反思形式;在费尔巴哈那里是“直观”,在马克思那里是“活动”)。这种状况或许可以部分地说明《手稿》之超出费尔巴哈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尚待进一步实现的缘由。只是在经历了必要的发展之后,马克思才充分地意识到并明确地指证了“感性的对象”与“感性的活动”、“对象性的直观”与“对象性的活动”之间的原则差别。

如果说上述的提示乃是“前进”方式的,那么我们还可以借助于某种“逆溯”的方式来作出补充说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马克思独立的新世界观的最初理论表现,其核心的主导原则乃是“实践批判”活动(或约言之,“实践”);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发表(1932年),这一点变得更加清楚了。“实践”原则之最简单、最基本、上升到哲学高度的表达是“人的感性活动”或“对象性的[gegens-ndliche]活动”。而《提纲》所表述的本质重要的东西,正就是《手稿》关于“对象性活动”之初步原理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完成。“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这两个简要的提法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实践原则——作为新世界观的哲学唯物主义基础——来说,乃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先前对于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基础的理解,往往忽略了这样的要点。关于“实践”,经常只是在其大致的、望文生义的形式上去理解,而不是从其世界观原则的高度上去理解;这样一来,就很容易把“感性活动”或“对象性活动”的提法当作简单的、附带的、无关紧要的同位语撇在一边了。一部分理论家和思想史家之所以在把握马克思的实践原则时陷入困境,正是由于离开了这种哲学原则的理解高度。确实,马克思在1845年以后,很少再回过头来具体阐释其实践原则的渊源、性质和锻造过程;但是,这一原则作为新世界观的“普照之光”、作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真正根基,却是十分确凿的。如果说这一原则的秘密部分地隐匿在《手稿》之中,那么我们将有理由指望从中获得重要的理解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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