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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实施WTO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部长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世贸组织成立由一位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截至1999年5月,世贸组织共有30多个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1)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4)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WTO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它包括GATT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WTO实现目标的途径是协调管理贸易。为了有效地实现上述目标和宗旨,WTO规定各成员应通过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国际经贸竞争中,消除歧视性待遇,坚持非歧视贸易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扩大市场准入程度及提高贸易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以及实施通知与审议等原则,从而协调各成员间的贸易政策,共同管理全球贸易。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

(1)制定规则。组织实施WTO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

(2)组织谈判。为成员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

(3)争端解决。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

(4)政策评审。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评审。

(5)国际合作。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1.部长会议

部长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准司法权;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批准非世贸组织成员国所提出的取得世贸组织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

2.总理事会

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3.理事会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4.各专门委员会

部长会议下设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5.秘书处与总干事

世贸组织成立由一位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世贸组织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总干事由部长会议选定,并明确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截至1999年5月,世贸组织共有30多个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这个数目是关贸总协定的两倍,世贸组织制度建设比关贸总协定要完善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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