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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计价及持有到期核算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而形成的债权。收款人取得商业汇票而形成的债权应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应收票据的计价是指如何确定应收票据的初始价值。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到期时,根据到期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票面值及预计的利息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根据未预计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云阳公司期末预计应收票据利息。

一、应收票据计价及持有到期核算

(一)应收票据概念及分类

1.应收票据概念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而形成的债权。收款人取得商业汇票而形成的债权应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商业汇票是一种载有固定日期、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支付凭证,也可以由持有人自由转让给他人、或向银行贴现的债权凭证。

2.应收票据的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对持票人而言,商业承兑汇票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银行承兑汇票几乎无风险。

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不带息商业汇票的到期值等于面值,在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只按面值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而带息商业汇票的到期值等于面值与按面值、票面利率及承兑期限计算的应计利息之和,在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应按面值加上应计利息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

(二)应收票据的计价

应收票据的计价是指如何确定应收票据的初始价值。(1)商业汇票无论是否带息一律按面值入账。(2)对于带息商业汇票,应于期末(6月末、12月末)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应收未收的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如果利息金额较小,期末可不预计利息。(3)如果应收票据债权到期不能收回,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但带息票据转账后不再计算利息。

(三)持有到期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为反映应收票据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借方登记收到已承兑商业汇票的面值及期末计提的应收未收的利息(指带息汇票),贷方登记到期收回商业汇票的账面金额或被拒付而注销的商业汇票账面金额,余额在借方,表示没有到期而尚未收回的商业汇票的账面金额。

1.应收票据到期日的确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是指票据签发之日至到期的时间间隔,也称为票据的有效期。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其到期日的确定有所不同。

(1)按月表示。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作为到期日;但是,月末签发的票据,无论大小月份,以到期月的期末这天作为到期日。如:2010年7月20日开出的商业汇票,期限为2个月,则到期日为9月20日。又如2010年2月28日开出的商业汇票,期限为2个月,则到期日为4月30日。

(2)按日表示。应以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在确定实际经历天数时,出票日与到期日两个时点,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通常说的“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

所谓“算头不算尾”,是指在确定票据到期日时,出票日算做一天计算在有效期内,而到期日就不再计算。如9月10日开出的票据,期限为60天:9月为21天,10月为31天,11月需要8天,到期日应为11月9日。

所谓“算尾不算头”是指在确定票据到期日时,到期日算做一天计算在有效期内,出票日就不再计算。如9月10日开出的票据,期限为60天:9月20天,10月31天,11月还需要9天,到期日应为11月9日。

2.不带息票据的核算

【例3-8】 云阳公司2009年7月5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货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货已发出,收到乙公司签发的票面值93600元,期限2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1)7月5日因销售产品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2)9月5日票据到期接到银行收款通知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93600

(3)如果票据到期时,对方无力偿付票款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93600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93600

3.带息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1)取得:当企业收到带息商业汇票,依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值入账。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账户。

(2)票据利息:带息票据的利息收入,由于我国的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一般于票据到期时确认。按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根据票面面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全部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果企业收到的商业汇票的期限跨年度,且金额较大时,可以于会计期末预计未到期票据的利息。按票据面值、票面利率和企业持有时间计算本期应预计的利息,根据当期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到期时,根据到期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票面值及预计的利息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根据未预计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票据利息的计算

应计利息=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带息票据到期值=面值+应收票据利息,或应收票据到期值=应收票据面值+应收票据面值×利率×票据期限=票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4)到期收款。按商业汇票的到期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收取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3-9】 云阳公司收到B公司2009年11月20日签发并承兑的票面值58500元,其中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票面利率3%,期限为2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云阳公司期末预计应收票据利息。

(1)收到票据。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12月末预计利息。

(11月预计利息)+(12月预计利息)

=(58500×3%÷360×10)+(58500×3%÷12×1)=48.75+146.25=195(元)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195

  贷:财务费用   195

(3)票据到期时。

全部利息=58500×3%÷12×2=292.50(元)

到期值=58500+292.50=58792.50(元)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58500+195=58695(元)

未预计的利息=292.50-195=97.50(元)

借:银行存款   58792.50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58695

   财务费用   97.50

如果票据到期无力偿付退回,应转入应收账款。

(二)应收票据贴现核算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开户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规定的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并将贴现净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经济业务。

1.票据贴现值的计算

(1)贴现期:指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之间的间隔时间,按实际日历天数计算。计算公式:贴现期=贴现日至到期日实际天数-1(或者是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时间)。但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加3天的划款日期。

(2)贴现利息及贴现额计算公式;

①到期值:不带息票据=面值;带息票据=面值+到期利息

②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利率×贴现天数÷360

③贴现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2.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一种融资费用,借或贷“财务费用”科目。

(1)企业将不带息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贴现所得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利息借记“财务费用”,按票面面值贷记“应收票据”。

【例3-10】 甲公司于9月20日将乙公司9月10日签发面值93600元,期限为2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贴现利率3.6%。

该票据到期日为11月10日,贴现日期51天。

贴现利息=93600×3.6%÷360×51=477.36(元)

贴现净额=93600-477.36=93122.64(元)

借:银行存款   93122.64

  财务费用   477.36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93600

(2)将带息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按贴现所得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账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财务费用”。

【例3-11】 承【例3-10】,假如甲公司贴现的是带息票据,票面利率为4.8%,期末不预计利息,其他条件不变,该企业于9月20日办理贴现。

票据到期值=93600+93600×4.8%×2÷12=94348.8(元)

贴现利息:94348.8×3.6%×51÷360=481.18(元)

贴现所得金额:94348.8-481.18=93867.62(元)

借:银行存款   93867.62

  贷:应收票据   93600

   财务费用   267.62

(三)票据未到期转让核算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3-12】 A公司2009年5月1日取得一张面值为150万元,期限6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2009年7月10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B公司采购材料,价款1200000元,税金204000元,余款用银行存款付讫。

(1)5月1日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1500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0

(2)7月10日

借:在途物资——××(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0

  银行存款   96000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1500000

(四)应收票据的备查登记

票据持有人除对应收票据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记录每张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利率、贴现日期、贴现净额、已计提利息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收款日期、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无论是兑付结算票款还是承兑人无力支付而退票,均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将该商业汇票予以注销。另外,贴现的商业汇票的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加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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