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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一样,其最终目标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是一致的。货币政策目标确定后,就要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影响经济运行,实现预定目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政府最主要的两项宏观经济政策,两者的调控目标也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控主要表现在:扩大或减少对某部门的财政支出,以鼓励或限制该部门的发展。

第四节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一、货币政策简介

(一)货币政策的含义

所谓货币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者信贷规模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它是由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等具体政策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一样,其最终目标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是一致的。我国货币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是指把货币供应量控制在客观需要量的范围内。稳定货币与发展经济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稳定货币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没有一个良好的、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是不可能的;而发展经济又是稳定货币的前提,只有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才能保持货币的稳定。因此,应把稳定货币和发展经济作为一个总体目标来把握,求得两者的最佳结合。

(二)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进行金融控制和经济调节所运用的策略手段。货币政策目标确定后,就要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影响经济运行,实现预定目标。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

1.法定准备金率

法定准备金率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商业银行规定的向中央银行交纳存款的比率。

该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但以法律的形式将其形成一种制度,则始于1913年美国的《联邦储备法》。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演化为中央银行限制银行体系信用创造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目前凡是实行中央银行制的国家一般都实行该制度。

这个政策工具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而现在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则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存贷款的过度膨胀。由于商业银行具有创造信用货币的能力,只要有一定数量的原始存款,商业银行就可以创造出数倍的派生存款,这种派生存款在不提现金的情况下可以无限制地派生下去,从而有可能造成信用膨胀和货币投放过度。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以此改变商业银行持有的实有准备金数量和货币乘数,以达到控制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最终调节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2.再贴现率

指中央银行通过制订和调整其再贴现率来改变商业银行接受中央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影响对商业银行贴现的贷款数量和市场利率,从而影响整个货币供应量的一种政策工具。

当商业银行急需资金时,可以以其对工商企业贴现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再贴现率实质上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放贷利率。通过调整再贴现率来影响贷放规模,其作用方式表现为:中央银行若提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取得借款的成本也就提高了。这时,商业银行若将借来的款再贷放或投资出去,且利率不变,则将减少商业银行的盈利,这就迫使商业银行减少或不向中央银行借款。倘若商业银行也提高其对客户的贷款利率,则又会相应减少公众的借款需求。因此,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通常可抑制信贷规模和减少货币供应量;而降低再贴现率,则会扩张信贷规模和增加货币供应量。

再贴现率作为政策工具,与另两大政策工具的不同特点就在于后者的主动权在中央银行,而前者的主动权在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即商业银行是否愿意到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以及再贴现的数量,都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行为。如果商业银行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而不依赖于再贴现,则中央银行就不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另外,再贴现率调节的幅度也有限,比如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即使提高再贴现率,也难以阻止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或再贴现。并且虽然比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说,再贴现率比较容易调节,但如果经常调整也会引起市场利率的经常波动。

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主要是国债)用以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的一种政策手段。当中央银行认为市场资金短缺,需要扩大货币供应量时就买进有价证券,投入基础货币,以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反之则卖出有价证券,以回笼货币,减少货币供应量。该业务是20世纪20年代早期美国联邦储备系统为解决自身收入问题买卖收益债券时意外发现的。从20世纪20年代以后至今,它几乎成为联邦储备系统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同法定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相比,公开市场业务的优越性显而易见:

(1)主动性强。中央银行业务操作目标是调控货币供应量而不是盈利,所以它可以不计证券价格的高低,从容实现操作目的,即中央银行可通过该业务主动出击,避免了再贴现机制的被动等待。

(2)灵活性高。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金融市场变化,进行经常性、连续性操作,并且买卖数量可多可少,如发现前面操作失误,可立即进行反向操作;如发现力度不够,可随时加大买卖数量。

(3)效果和缓、震动性小。由于该业务是以交易行为出现的,不具强制性,而且中央银行可灵活操作,所以对经济生活和金融机构的影响不像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那样震动性大。

(4)影响范围广。既可改变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数量,又可改变公众的货币持有量,这两种情况都会改变货币供应量。

不过,公开市场业务虽然具有以上优点,但要有效发挥其作用,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中央银行必须具有强大的、足以干预和控制整个金融市场的金融实力;其次,金融市场还必须是全国性的且具有相当独立性的金融市场,并且金融市场上的证券种类必须齐全并达到一定的规模,否则,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就发挥不出来;再次,必须有其他政策工具的配合,如没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就不能通过改变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来影响货币供应量。

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政府最主要的两项宏观经济政策,两者的调控目标也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但是,两者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作用,存在着功能上的差异,这就需要两者配合运用才能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一)功能的差异要求两者协调配合

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控的作用突出,而对调控经济总量有较大的局限性。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控主要表现在:扩大或减少对某部门的财政支出,以鼓励或限制该部门的发展。即使在支出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政府也可以通过差别税率和收入政策,直接对某部门进行支持或限制,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调节经济结构的目的。

货币政策对经济总量的调控作用突出,而对调控经济结构有较大的局限性。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来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一种宏观经济调节手段,其从流通领域的调节对社会总供求矛盾的缓解作用比较迅速、明显。但在经济结构的调整方面,受信贷资金运动规律的制约,中央银行不可能将大量的贷款直接投入经济发展滞后产业,因此,货币政策在调控经济结构方面的作用相对有限。

正是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功能上存在差异,财政政策的强项是对经济结构的调节,弱项是对经济总量的调节;货币政策的强项是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弱项是对经济结构的调节。因此,两者需要取长补短、协调配合,才能全面完成宏观调控的任务。

(二)作用领域的差异要求两者协调配合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为基点来实现社会总供求平衡的政策,但两者的作用领域却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财政政策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主要通过税收、国债、调整支出等手段来实现,主要在分配领域实施调节。货币政策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则主要是通过影响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来实现的,其调节行为主要发生在流通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财政政策侧重于调整社会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注重解决社会的公平问题;货币政策侧重于调节货币在社会各领域效率的发挥,注重解决经济的效率问题。而公平和效率的协调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用领域的差异使两者具有相互配合的必要性。

(三)两者在膨胀和紧缩需求方面的作用差异要求两者协调配合

在经济生活中,有时会出现需求不足、供给过剩,有时又会出现需求过旺、供给短缺。这种供给和需求失衡的原因很复杂,但从宏观经济看,主要是由财政与信贷分配引起的,而财政与信贷在膨胀和紧缩需求方面的作用又是有区别的。财政赤字可以扩张需求,财政盈余可以紧缩需求,但财政本身并不具有直接创造需求即“创造”货币的能力,唯一能创造需求、创造货币的是银行信贷。因此,财政的扩张和紧缩效应一定要通过信贷机制的传导才能发生。例如,财政发生赤字或盈余时,如果银行相应压缩或扩大信贷规模,就可以抵消财政的扩张与紧缩效应;只有财政发生赤字或盈余时,银行也同时扩大或压缩信贷规模,财政的扩张和紧缩效应才能真正发生。而且银行自身还可以直接通过信贷规模的扩张和收缩来起到扩张和紧缩需求的作用。

如果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各行其是,就必然会产生碰撞与摩擦,从而减弱宏观调控的效应和力度,也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必须配合运用。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方式

综上所述,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两大政策,为了达到理想的调控效果,通常需要将两者配合使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的配合,即“双松”政策

松的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减税(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规模等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的财政政策;松的货币政策是指通过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降低利率来扩大信贷支出的规模和增加货币供应量。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资源大量闲置,解决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时,宜采用“双松”的政策组合。这样的政策组合在扩大社会总需求、扩大就业的同时,带来的通货膨胀风险很大。因此,政府推行“双松”政策必须注意时机的选择和力度的控制,以防引起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

(二)紧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的配合,即“双紧”政策

紧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的财政政策。其手段主要是增税(提高税率)和减少财政支出;紧的货币政策是指通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提高利率来减少信贷支出的规模和减少货币供应量,抑制投资和消费。在社会总需求极度膨胀,社会总供给严重不足和物价大幅度攀升,政府面临强大的通货膨胀压力时,宜采用这种政策组合。但是,这种政策组合虽然可以有效抑制需求膨胀与通货膨胀,但容易矫枉过正,带来经济停滞的后果。因此,政府推行“双紧”政策也必须注意时机的选择和力度的控制,以防引起生产的急剧滑坡和经济萎缩。

(三)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

减税和增加政府支出等松的财政政策对于刺激需求,克服经济萧条,调整经济结构比较有效。紧的货币政策可以避免较高的通货膨胀。当社会运行表现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并存以及经济结构失衡,治理“滞胀”、刺激经济增长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首要目标时,宜采用这种政策组合。这种政策组合能够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尽可能避免通货膨胀,但长期使用会增大财政赤字,积累大量国家债务。

(四)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

当经济基本稳定,政府开支庞大,经济结构合理,但是企业投资并不十分旺盛,经济也非过度繁荣,促使经济较快增长成为经济运行的首要目标时,宜采用这种政策组合。紧的财政政策可以减少政府开支,抑制需求过旺;松的货币政策可以保持经济的适度增长。由于行之有效的松的货币政策不易把握,这种政策组合难以防止通货膨胀的出现。

在现实生活中,“双松”政策和“双紧”政策都是同向操作,实施起来对经济的震动很大,通常会导致经济的大起大落,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而且这种同向操作有一个具体问题,就是力度较难把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采取松紧搭配的方式,同时政府要不断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其协调配合,最终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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