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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妥协”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78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这是美国税收史上最值得眷顾和怀恋的六天。但在二百多年以前,为了实现这一大道治税理念,美国建国之父们却在制宪会议中为此争执不休。也正是因为这种“动口不动手”的“税辩”,才在人类税收治理史上写下了光彩灼人的一页,为后世美国人民过上持续富裕的生活奠定了坚实的财税基础。而最集中最激烈的“税辩”,都是在关涉税收治理根本问题方面发生。

“伟大的妥协”
——美国制宪会议“税辩”回放

178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这是美国税收史上最值得眷顾和怀恋的六天。因为在这六天里,美国建国之父们,为后世构建和确立了未来社会税收治理的基本框架,奠定了美国未来社会税收治理的基本制度基础。

“税收是文明的对价”,在今天或许早已成为一种文明的治税共识。但在二百多年以前,为了实现这一大道治税理念,美国建国之父们却在制宪会议中为此争执不休。也正是因为这种“动口不动手”的“税辩”,才在人类税收治理史上写下了光彩灼人的一页,为后世美国人民过上持续富裕的生活奠定了坚实的财税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以公正、人道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宪政税制。当代正义论大师罗尔斯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就是说,公正决定着一个国家税收治理的基本框架。笔者以为,这就是美国社会几百年经久不衰,免于分裂与动荡,稳步持续发展的奥妙所在。

完全可以猜想,当年美国制宪会议上的“税辩”是多么激烈与火爆。而最集中最激烈的“税辩”,都是在关涉税收治理根本问题方面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78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这六个工作日(其中有一个休息日)。在这六天里,美国建国之父们为美国确立了未来税收治理的基本框架。会议代表们围绕联邦政府与各邦政府之间以及各邦政府之间的税收权利与义务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攻防应答。既有对各邦与税收相关的各种政治利益的坚决捍卫,也有对联邦总体利益的考虑;既有对基本原则的坚持和尊重,也有对基本原则施行过程操作性技术问题的担忧与因应建议;既有激情智慧的碰撞与交锋,也有理性得体的克制与妥协。最后,制宪会议代表们求同存异,共同完成了一个各邦基本认同的税收权利与义务分配框架,从而在谈判桌上解决了人类历史上大多数民族只能通过刀枪和血腥才能解决的权利与义务分配问题,从此开辟了人类社会治理和税收治理的新纪元,为全人类树立了一个公正自由人道社会治理的楷模与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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