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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符合条件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印花税政策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印花税政策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39号)规定: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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